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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蓝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文荣)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工作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苏文荣,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5月至今任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方面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在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2次(包括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本人均通过通讯方式出席,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审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 (次)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 (次)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8800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115511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事项内容
2024年1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024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10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境外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12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1.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5、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6天。本人通过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形

1、关联交易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并严格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境外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认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境外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报告期内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以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4、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情况进行审阅和了解,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5、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6、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可信,展现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此外,公司按要求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制定《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施。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以来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苏文荣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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