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2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0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05月14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0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7、提案8、提案9为等额选举 | |
7.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7)人 |
7.01 | 选举吴文元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7.02 | 选举蓝武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7.03 | 选举李春旭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7.04 | 选举林森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7.05 | 选举但家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7.06 | 选举张?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7.07
7.07 | 选举杨伊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8.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8.01 | 选举李莉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8.02 | 选举屠鹏飞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8.03 | 选举龚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8.04 | 选举郑忠良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9.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9.01 | 选举叶尚书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9.02 | 选举李俊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0 |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 | √ |
特别提示:
1、上述第1、2、3、4、5、6、7、8、9项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6项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第10、11、12、13项议案已经上述会议审议,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将作为本次会议的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3、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为有效。第6、10、12项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4、上述第7、8、9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分别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05月19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来信请寄: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017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05月19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电 话:022—59623217 传 真:022—59675226
地 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联系人:杨伊 梁丹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26。
2、投票简称:“红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8.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0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股东账号: | 持 股 数: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 编: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 注:红日药业2024年度股东大会 |
附件三: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0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7、提案8、提案9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7.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7)人 | |||
7.01 | 选举吴文元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7.02 | 选举蓝武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7.03 | 选举李春旭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7.04 | 选举林森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7.05
7.05 | 选举但家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7.06 | 选举张?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7.07 | 选举杨伊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8.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8.01 | 选举李莉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8.02 | 选举屠鹏飞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8.03 | 选举龚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8.04 | 选举郑忠良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9.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9.01 | 选举叶尚书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9.02 | 选举李俊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0 |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 | √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