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对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日药业”)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本报告已于2025年04月2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规合法、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由于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范围、依据及缺陷认定标准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内部审计、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生产质量管理、筹资及资金管理、研究与开发、预算控制、内部信息沟通、信息系统、对子公司的控制、关联交易控制、对外担保、工程项目的控制等。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标准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利润总额<2.5%2.5%(含)—5%≥5%资产总额<0.5%0.5%(含)—1%≥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对外已公布/披露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误;
②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③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的监督无效;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不构成重大错报,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公司缺乏反舞弊控制措施;
③对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期末财务报告编制不规范。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业务在全国范围内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影响无法消除,公司业务中断或破产;
②导致三位(包括)以上员工或公民死亡;
③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在1,000万元以上。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业务在个别省份造成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需要公司通过长时间的努力消除;
②导致员工或公民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
③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之间。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在500万元(含)以下。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②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监管机构责令停业整顿、追究责任;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补救措施;
④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⑤内部控制评价中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因控制缺陷,致企业出现较大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事故;
②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③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⑤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 公司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内部控制总体执行情况
(一)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体系,依法制定了“三会” 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程序要求,规范地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2024年,公司按照规定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共计5次会议,审议了12项议案,其中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未获通过。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设董事11名,其中含4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内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职工监事占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报告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参加了相关培训,通过学习、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履行监事职责的能力。
公司经理层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内部控制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行使经
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规范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合理设置内部机构,使公司各方面管理工作都能有序进行,防范了经营风险。
2、发展战略与经营理念
公司下设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战略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通过认真研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营发展的建议,提高了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加强了决策科学性,增强了公司的主营业务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坚持以“传承发展中华医药,解决人类健康难题”为愿景,以研发精药、生产良药为己任,通过自主研发创新与对外合作创新双轮驱动,快速推进研发创新,丰富产品管线。同时,公司将持续提升数字化经营能力,依托“数字化+人才+科技+创新”模式,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先进信息技术与研产销业务深度融合,构建大数据运营能力,通过数据资产的运营来推动企业管理变革,创新营销模式和协同机制,促进各业态之间相互赋能协同,助力本公司大健康产业可持续发展,加速推动从优秀的中药产品制造商向卓越的大健康产业服务提供商转型。报告期内,公司蝉联“2023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荣登“中国中药企业TOP100排行榜”第17位和“2024中国药品研发综合实力百强榜”,入选“2024中药上市公司”30强,表明企业的创新驱动力、专业推广力以及品牌影响力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认可。另外,公司还凭借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卓越的产品质量,荣获“2024年度制药企业优秀质量奖”。在第十届医学家年会上,入选“十大医药公益企业”,彰显了企业在社会公益领域的卓越贡献和责任担当。
3、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需要,设置党委办公室(集团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投资发展中心、证券部、财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数据运营中心、集团法务部、内审监察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公室)、公共事务委员会、环境安全委员会、药物警戒部、生产管理部、生产保障部、制剂部、血必净大楼制剂部、转化中心制剂部、血必净大楼提取部、化学合成部、
技术转移部、生产运营办公室、物资管理部、质量保证部、质量检验部、安全环保部、血必净产品组、药品研发中心、新药临床中心、技术转化中心、药品注册中心、产品规划及发展中心、综合运营部、中药创新研发中心、成药性评价中心共34个职能部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授权有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经营活动得以健康有序运行,进而推动集团战略与经营指标达成。
4、人力资源
2024年,人力资源中心在集团“聚力、协同、深耕、突破”的经营方针引导下,按照人力资源中心经营计划,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在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绩效管理、工资总额与激励机制建设、制度建设与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提升和优化,加大力度推进冗余人员优化工作。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方面,按照三定管理通知和要求,完成各级核心公司三定方案,通过三定工作,进一步完成各公司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确定工作,推进部门整合提效。
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方面,加大力度推进重点岗位人才引进工作,如期超额完成24届管培生的招聘目标。推进人才政策研究和申报、校企合作工作,制订招聘管控机制。加强后备人才梯队建设,开展管培生培养项目、30班、青年干部培养项目、管理类课程等,提升后备人才和现有管培生的履职能力与干部准备度。
绩效管理方面,以关键硬仗和经营计划为重要输入,确定核心管理者绩效指标,通过自上而下的分解和自下而上的承接,实现三层一致性绩效指标分解。实施绩效合同定期复盘机制,关键干部绩效覆盖率100%。推动干部评估工作,以干部评估模型为基础,实施四类干部划分工作,统筹业务单元推动落实,推动红线管理干部淘汰,黄线干部制定针对性措施并按计划完成。
工资总额与激励机制建设方面,严格执行《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以公司2024年人员总量管控举措持续开展人员压减工作;以利润预估情况动态监控工资总额发生;以绩效评估管理举措监督人效指标变化趋势。动态监控工资总额与人员压减,坚持降本增效。
制度建设和风险防范方面,完成2024年度的人力资源制度更新,深入开展制度宣贯培训工作;结合本年度管理重点及“三重一大”相关要求,完成2024年
度人力资源审批权限的更新。开展了人力资源制度专项检查工作,对集团各单位人力资源风险进行评估和应对。
推动冗余人员优化,超额达成年度目标,并且在集团统一部署下,制定有效方案,在面临收入利润双降的情况下,推动有关举措的落实。
5、社会责任
秉承“传承发展中华医药,解决人类健康难题”为企业愿景,以降低病患者的病死率为企业追求,致力于药品研发、医师培养、健康知识普及,打造全民健康事业以及提升全民生活品质。恪守“精益生产、恪守规范、严格把控、彰显品质”的质量理念,要求员工严格遵守流程和工艺要求,严格管控质量,追求“好人品、好产品”的工作目标,本着对工作、对企业和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彰显产品和服务的品质。
公司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思想引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的文件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安全生产目标,不断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着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与安全能力。夯实安全文化体系建设,以文化促提升,保障公司安全发展、稳定发展,永续发展。公司继续实施01467管理模式和EHS内审工作,持续的改进公司的责任制体系、制度体系、机制的有效落地以及双控体系的良好实施,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持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将事故治理在隐患之前,将隐患控制在风险之前,力争从根源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终在决策层的领导下,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2024年公司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
红日药业以“国企责任、国企担当”为己任,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全国先后建设湖北辰美、重庆秀山、河南宜阳、甘肃渭源建立产业扶贫基地,助力当地脱贫并在乡村振兴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企业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
红日药业长期致力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助弱势群体、支持教育事业、支持农村开发、赈灾扶贫都是公司关注的方向,公司成立至今,捐赠累计15,215万余
元。
6、企业文化
“研发精药、生产良药”是红日药业始终坚守的初心。经过多年沉淀,红日药业逐渐由单一的药品生产商向大健康服务提供商转变。目前业务主要涵盖中药配方颗粒及饮片、成品药、原辅料、医疗器械、医疗健康服务、药械智慧供应链等六大板块,构筑了总部管控、专业公司经营的组织体系,引领企业快速发展。企业作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24年获评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中国药品研发实力百强、中国中药企业Top100、天津市百强科技领军企业等诸多荣誉。
红日药业始终秉承“传承发展中华医药·解决人类健康难题”的企业愿景,坚持“注重贡献·弘扬贡献·回报贡献”的价值观,并制定出“以创新为企业发展的工具,充分调动企业成员的激情与动力,主动创造未来,让企业永续经营下去”的长期经营方针,致力于实现“企业基业长青·员工生活美好·股东收益更高”的企业使命。
2021年以来,红日药业全面实施“数字红日”战略,以全产业链创新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利用信息技术与研产销业务深度融合,构建大数据运营能力,促进各业务协同,赋能业务发展。2024年,红日药业进一步强化在医药健康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依托国有资本的资源优势和政策支持,加速推进创新研发和产业升级。同时,企业更加注重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国家“健康中国”战略,助力基层医疗体系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全民健康贡献力量。
红日药业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并逐步将党建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合,形成了“双融合、双培养、双促进”的党建特色,并通过党建引领,促进企业文化“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树立红日独特的文化品牌,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国有企业的指导下,红日药业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深化党建与业务的融合,确保企业在国家战略指引下实现高质量发展。
展望未来,红日药业将以国有企业的崭新身份,继续秉持初心,肩负起更大的社会责任。坚持“务实创新、行稳致远”,不断向着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医药健康产业集团的目标迈进,为人类健康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目标,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突出风险评估意识,应用风险评估方法,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识别和分析可能影响发展目标的内外部风险因素,确定风险的重要程度,制定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并有效执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三)控制活动
1、销售业务
公司以整体发展战略为指引,为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制定了以风险为导向、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销售管控措施。在策略的实施方面,公司将学术循证研究成果为基础,以“一号工程”为核心,整理历年以来的研究成果,围绕重点科室适用,强化安全和疗效两个支撑点,通过学术引导和定期分析的机制建立来促进推广成效。
公司以不同的产品线为管理单元,分线加强市场调研,夯实药品药械定价原则、收款方式、投入预算等销售政策,制定调剂服务管理制度并细化行为管理,为保持和提高市场占有率提供有力保证。修订《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客户信用档案,调整发货管理规则;靶向锁定账龄超期客户,实施项目化管理,责任到人,目标量化,进度清晰,过程预警,有效的降低了超期应收比例。另外,建立各管线的全面负责制,强化产销联动,同时全面梳理责任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做到授权有限、权责明确、相互复核、相互牵制。依托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推进业务模式升级,公司整合商务运营系统,推出单品种结算系统,完善单院运营看板模型和单品价格管理模型,推进智能订单系统的完善实施,综上积极推进以数据驱动业务的营销管理模式。
2、采购业务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石,构建全面采购管理体系。同时以制度落实为抓手,提升效率、降低成本、防控风险。2025年聚焦创新、融合、拓展、挖潜,优化采购管理,推动业务健康发展。公司合理设置从前端采购至最终付款的业务机构和岗位,加强对供应商管理、需求计划、采购计划、招标过程、合同订立、到货验收、退货和付款等环节的控制,建立和完善采购各环节的控制程序,优化采购流程,做到PDCA管控。
采购过程控制方面,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管理,采购部门依据业务部门的需求
计划,结合价格预警机制,确定适宜的采购时机,制定采购计划。在执行采购过程中为保证物料品质,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大宗物资采购招标机制,通过招标、多方比价等方式选择供应商,经过评审、考察、审批等程序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入库付款方面,完善验收入库与采购付款环节的管理,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验收制度以及付款授权审批制度,做到了采购部门、验收部门、付款部门相互独立,相互监督,明确审批授权级别,分散采购验收经营风险的目的。
供应商管理方面,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优化合格供应商名录,量化供应商评价标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评打分,形成供应商优胜劣汰的竞争与约束机制。
合规管理方面,对制度执行进行巡查抽检,设置半年度专项检查,年度穿行检查管理机制,确保采购业务以合规为前提下有序开展落实。
3、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成品管理程序》、《物料贮存管理规程》、《印刷包装材料管理规程》、《仓库管理规程》、《标签管理规程》以规范成品、物料储存、保养、保护的规程;通过《物料验收管理规程》,规范所有库存的生产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的收发管理,所有入库的原辅料、包材均需通过初验及质检;通过《物料发放管理规程》、《发货规程》等,对物料出入库及日常管理和巡检加以规范。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健全和完善了固定资产申购、验收、领用、维修和报废的审批程序,加强了对固定资产取得、领用、登记、调用、盘点、处置的控制,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公司固定资产分别由集团办公室、基建工程中心进行分类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责任到人,财务部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生产保障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的工作,技术改造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基建工程中心负责实施改造,部门之间起到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保证了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公司重视无形资产的管理,分类制定品牌、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落实无形资产管理责任,促进无形资产有效利用,充分发挥无形资产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公司各项资产管理均设立专人专岗,不存在不相容岗位不分离情况,各岗位
人员能够严格遵守相应资产管理制度。各项资产的购置、申领等均经过有效授权或恰当审批。公司每年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盘点,按月对存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并及时清理闲置资产、报废资产。报告期内,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均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4、生产质量管理
根据现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年度报告管理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全面落实持有人相关主体责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规;加强产品源头管理,对原、辅、包企业进行延伸检查和管理,确保产品全产业链质量持续稳定;充分将风险管理落实到药品研发与上市后管理,对药品的全生命周期进行风险管理,实现预防性体系管理;全面推进药物警戒建设,有效地识别、评估、控制药物风险,提升药物警戒管理水平,降低患者用药风险,确保用药安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完善。独立的质量控制中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责任部门,负责人专岗专职,且企业负责人作为质量第一责任人,承担质量主体责任,并提供必要的资源,确保各中心/部门责权匹配,保证质量“一票否决”权落实到位不受干扰。
强化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以CNAS为基础,通过检验能力测评、实验室对标等方式,持续提升实验室技术能力及合规管理;通过色谱数据管理系统平台,利用仪器统一控制、审计追踪分级管理、数据自动备份等功能,确保实验室电子数据的可靠、完整安全,满足数据完整性管理要求;强化检验管理、样品管理、留样管理、标准管理、稳定性管理、耗材管理等,实现从样品接收到检验报告出具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质量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进一步提升效率;优化新品转移工作流程,从人员能力到检验仪器配置,确保与产品特性和生产规模相适应,满足新品量产和在研品种转化工作的需求,同时按照“打造产品、创新模式、升级管理”的理念,梳理各项流程,实施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效率。
持续完善风险预防与管控体系,践行“无限近零风险”管理模式,按照正常、异常、应急状态将风险细化为三类,并按照PDCA循环设计风险管理流程,通过
风险等级评定建模、风险管理手册及风险库的健全维护,不断规避和降低公司发展过程中的战略、决策、运营、财务和质量等风险,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医药行业升级的大趋势下,实现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5、研究与开发
为确保研发过程的顺利进行,使研发成果满足预期要求,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研究院研发类项目管理办法》《专利申请及奖励办法》《研发新品交接管理程序》等,明确了研发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保证研发工作的规范性和成果的有效转化。公司上线了药物研发项目管理系统(SMART PHARM),实现了线上项目进展、节点(里程碑)汇报与审查,严格规范了研发业务的项目立项、研发过程管理、申报注册、成果保护、成果移交等全过程关键环节的管控。通过该系统,公司能够实时监控研发项目的进展,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及时发现并解决研发过程中的问题,降低研发风险,保证研发质量。
研发部门还引入了智能物联平台,用于研发实验室及生产车间的仪器设备和耗材的管理,实现在线可视化、智能化监控。仪器设备在线预约管理,提升了设备的使用率,达成了人机的高效匹配,并为管理者提供了科学客观的关于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评判工具;耗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也得到了加强,为研发成本控制提供了有力支持。该平台的使用,不仅提高了研发资源的利用效率,还确保了研发过程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公司加强对研发项目的技术和市场调研,确保研发项目的可行性和市场前景,提高研发项目的成功率。
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在确保研发过程的规范性和成果的有效转化的同时,有效降低了研发风险,保证了研发质量,不断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
6、工程项目
公司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建立了相关制度,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关键环节,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概算管理、招标与采购管理、合同管理、需求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本控制管理、工程验收以及竣工决算等全过程进行管控,切实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
工程项目立项严格按照权限审批,不得越权。建设项目批准后,严格按照公司招投标制度进行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的流程管控,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全面加强供应商的资格资质调查,加强供应商股权等关联关系、投标IP地址审查,有效防范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并对招标后的价格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合理低价中标;投资发展中心工程项目部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通过规范的流程管控保证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加强施工合同有效执行;对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施工进度以及成本费用等方面严格控制;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变更与签证逐级审批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强化项目安全施工巡检监督工作,管控工程风险,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的管理措施,加强巡视和抽查力度,保持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状态;公司严格履行工程验收制度与程序,按照合同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不具备验收能力的分部分项工程,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和竣工决算按照权限逐级审核、审批,确保工程项目达到立项标准,最终能够使企业取得预期效益。
7、筹资及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和变更计划实施项目,遵守承诺,严格管理,注重使用效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三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筹资管理,公司按照年度战略发展方向,聚焦主业发展,制定筹资计划,按照《融资借款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将筹资权限集中化管理,确保融资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率,采用统一的融资政策,统一规划,统一管控,统一执行,按照外部融资渠道资源,统一分配,高效灵活的运用金融工具和方法,充分考虑当前的经济、法律、税收和金融环境,合理设定融资结构,降低资金风险,保障公司业务安全发展。
资金管理,为了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一整套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高效运作,涵盖了资金的计划、控制、监督和考核等多方面,对公司资金进行合理配置,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可用性和效率性,对公司资产的资金占用方面进行管理和优化,保证公司的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加强资金管理的安全性,梳理风险控制点,将银行账户开立、注销、使用等进行集中化严格管理,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账户的高效安全,制定公司授权审批权限,对公司筹资、投资以及运营资金的收支进行严格规定。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机制,有效的规避资金风险。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通过制度约束和监督机制来防范财务风险,识别和评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8、对外担保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由财务部统一负责受理,财务部在受理被担保人的申请后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对向其提供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在形成书面报告后(连同担保申请书及附件的复印件)送交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财务部的书面报告及担保申请相关资料后应当进行合规性复核。复核通过后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
迄今为止,公司没有发生过任何违规担保行为,也不存在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9、关联交易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须遵循的原则、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事项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决策审批权限、审查和决策程序、回避表决程序及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建
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可以使中、小股东充分了解关联交易的真实内容,从而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关联交易中免受损害。公司2024年未发生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上述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相关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10、财务报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较为完善的财务核算、管理制度,明确规范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对公司财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报告编制、报送和分析等相关流程进行了规范,确保财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公司严格遵守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为了规范财务报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合法,公司制定了《财务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并通过建立财务报告的内控手册,明确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报送的日程管理、重大财务事项的判断和处理、财务分析等相关流程。保证了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及时。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密机制完善,至今未发生泄露事件或发现内幕交易行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近年来定期报告均及时披露,没有出现推迟情况,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没有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情况。
11、全面预算
全面预算管理是一种综合性的公司管理工具,涵盖了公司从战略规划到经营计划以及日常运营各个层面的管理,为了有效的达成战略目标,公司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以公司战略为导向,经营计划为基础,全面预算为抓手的管控体系,公司建立了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坚持“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管理理念,各公司、各部门、各责任中心预算主体积极参与,涵盖投资、融资、运营等全面经济活动,将成本控制、风险管理、绩效考核相结合,加强内部沟通协调机制,保证内部各预算主体目标相互支持,避免资源的浪费,同时通过对市场环境和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建立相应的调整机制,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对预算管理流程和方法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
确保公司目标的实现,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并最终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四)信息与沟通
公司重视信息系统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建立了《信息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利用信息技术对信息资源的管理,充分利用系统的信息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准确、安全、有序沟通。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整合了公司信息系统资源,完善了信息管理体系,实现信息在企业内部的集中共享和内部机构及人员间的有效沟通。公司持续关注信息安全管理,制定了一系列信息安全方针、策略和制度,保护公司的信息资产,积极预防安全事件的发生。公司还将持续优化信息流程并进行信息系统的整合。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应予披露的重要事项,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地获取公司重要信息。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本公司设立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方面的工作。公司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向董事会秘书提供有关披露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参加董事会、经理层的决策活动中,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障了其知情权和信息披露建议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至今未发生泄露事件和内幕交易行为。
2024年,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61份公告,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进行了公开披露。
在与外部投资者、客户、供应商、行业协会、中介结构、监管机构沟通方面,公司已建立由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公司网站、招标采购系统等多项平台组成的沟通渠道,在完善沟通的同时发挥了对公司管理的监督作用。日常通过电话、传真、网络、来访等多种渠道加强与外部投资者、客户、供应商、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监管机构的有效沟通和联络,使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取各方信息,针对信息能够做出准确的判断和有效的管理。公司积极运用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通过直接、间接多种方式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公司注重股东大会作用,从法律程序上确保全体股东参会、发言、表决的权利得到实现。
(四)内部监督
内审监察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审监察部通过开展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等业务,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价,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完善。内审监察部按照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对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向审计委员会和董事长汇报,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落实与整改。报告期内,公司内审监察部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结论
公司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应随着上述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使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