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3证券简称:聚和材料公告编号:2025-017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聚麒”)、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聚”)以及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宜宾)”)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常州聚麒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为德力聚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为聚和(宜宾)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最终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被担保人: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及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元。?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5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常州聚麒、德力聚、聚和(宜宾)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常州聚麒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为德力聚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为聚和(宜宾)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
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本次为子公司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可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对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调剂),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之日起,下述前期担保授权额度同步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最终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相关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日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拟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一)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5月20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创新大道188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白银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5年3月末/2025年1月-3月(未经审计) | 2024年末/2024年1-12月(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40,769,888.98 | 1,321,256,829.87 |
负债总额 | 677,158,426.95 | 1,259,748,273.45 |
净资产 | 63,611,462.03 | 61,508,556.42 |
营业收入 | 1,056,540,756.15 | 4,005,082,374.16 |
净利润 | 2,035,632.31 | -291,111.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744,391.84 | -4,908,263.62 |
注:上述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根据截至本公告日的核查情况,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的关系: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
(二)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年
月
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东海路202号滨江国际企业港2号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姚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5年3月末/2025年1月-3月(未经审计) | 2024年末/2024年1-12月(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24,764,836.94 | 228,124,507.29 |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 | 528,326.47 | 2,953,073.27 |
净资产 | 224,236,510.47 | 225,171,434.02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1,041,973.18 | -459,457.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20,536.12 | -2,873,384.93 |
注:上述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根据截至本公告日的核查情况,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的关系: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
(三)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4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高新社区金润产业园
栋
法定代表人:陈富贵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5年3月末/2025年1月-3月(未经审计) | 2024年末/2024年1-12月(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07,996,216.42 | 147,648,163.98 |
负债总额 | 391,306,067.56 | 132,202,458.13 |
净资产 | 16,690,148.86 | 15,445,705.85 |
营业收入 | 208,511,528.71 | 187,424,612.37 |
净利润 | -2,155,556.99 | -5,249,718.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60,104.86 | -5,249,718.84 |
注:上述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根据截至本公告日的核查情况,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的关系: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16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最终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