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志刚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5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