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3,897,128.9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098,180.86元,减去2024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积金3,389,712.9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3,605,596.91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年报披露日的总股本425,431,7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2,762,952.4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0,842,644.44元暂不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年半年度未进行分配;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12,762,952.47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2,762,952.47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57%。
如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方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依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762,952.47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916,523.32 | -78,409,974.42 | -103,122,378.4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96,510,762.43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3,605,596.9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762,952.4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8,205,276.5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2,762,952.47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12,762,952.47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
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3年度、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4,476,974.39元、58,419,042.66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12%、2.02%,均低于50%。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