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5-018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中国长城 | 股票代码 | 00006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习发 | 谢恬莹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电长城大厦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电长城大厦 | ||
传真 | 0755-26631106 | 0755-26631106 | ||
电话 | 0755-26634759 | 0755-26634759 | ||
电子信箱 | stock@greatwall.com.cn | stock@greatwall.com.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计算产业、系统装备及其他业务。2024年,中国长城从满足国家战略需求和打造核心竞争力出发,以“改革调整、夯实提升”为主线,聚焦计算产业与系统装备两大核心主业,快速提升业务发展能力,努力成为国家网信事业战略科技力量主力军。
(一)计算产业
围绕国家战略需要,坚持“芯端一体、端网融合,双轮驱动、有机发展”的发展战略,构建以“芯-端”为核心的自主计算产品链,致力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提供核心底座。
1、计算终端
专注于服务党政及关键行业核心客户,围绕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发展台式机、笔记本、服务器、存储等软硬一体化自主核心产品和关键技术,提供整体和专项解决方案及服务。历经多年的创新实践,走出了计算产业全链条安全创新之路,实现完全自主设计、自主制造,目前已形成国内谱系最全、实力最强的自主安全产品线。
2、消费终端
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科技产品的全产业链服务,力争成为全球领先的高端电子信息产品服务商。通过强化提升营销、产品、供应、制造、运管五大能力,构筑以笔电为主的产品体系,与国际知名品牌、运营商深度合作,为全球计算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行业终端
集安全高端金融机具、软硬件集成方案、文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在金融机具领域深耕十余年,连续六年领衔国内金融行业榜首,是智能网点、移动营销的行业领跑者。领跑金融信创自助终端产品,试点入围80家银行。高清智能证卡打印机、智能机具无感适配平台等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终端部件
拥有30多年的开关电源产品技术研发基础与经验,是国内规模最大、技术最强的服务器及台式机电源研制厂商,形成了服务器、台式机、通信、工控等四大电源产品线。拥有专业电源技术研发团队,是电源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之一,自主研发超高性能数据中心服务器电源,为全球知名的超级计算机配套,也使公司跻身于国际先进的超级计算机电源供应商行列。
5、产业服务
利用园区及房产物业的优势,聚集信创资源,构建信创生态链。积极引进PKS生态伙伴集中办公,支撑PK体系生态联盟工作。
(二)系统装备业务
聚焦通信业务、特种计算业务、海洋信息化业务,加强能力建设,助力国家系统装备业务发展。
1、通信业务
产品覆盖通信系统与装备、卫星/北斗导航设备、集群通信设备,进一步加强集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一体的系统装备能力,专用通信核心供应商地位进一步巩固。
2、特种计算业务
聚焦国产关键软硬件生态体系,整合特种计算机业务资源和力量,努力成为主流的特种计算产品和信息化系统骨干提供商。
3、海洋信息化业务
从事光纤水听器声纳分系统研制和业务拓展,涵盖水下探测、水下通信用光纤声纳核心产品,以及安全监测用分布式光纤传感监测装备,产品技术在业界领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32,620,114,051.07 | 34,131,823,790.93 | 34,131,823,790.93 | -4.43% | 33,874,134,560.64 | 33,874,134,560.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236,035,373.79 | 12,682,285,531.11 | 12,682,285,531.11 | -11.40% | 13,668,122,360.43 | 13,668,122,360.43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14,202,752,494.20 | 13,420,233,900.29 | 13,420,233,900.29 | 5.83% | 14,027,336,139.07 | 14,027,336,139.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78,505,080.54 | -977,252,427.62 | -977,252,427.62 | - | 122,773,876.57 | 122,773,876.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80,273,179.58 | -1,180,469,441.13 | -1,180,469,441.13 | - | 13,780,019.21 | 13,780,019.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298,473.16 | 437,124,077.82 | 437,124,077.82 | - | -401,639,226.91 | -401,639,226.9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9 | -0.303 | -0.303 | - | 0.038 | 0.03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9 | -0.303 | -0.303 | - | 0.038 | 0.03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376% | -7.417% | -7.417% | - | 0.921% | 0.921%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
2、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663,126,153.32 | 3,412,701,391.98 | 3,529,967,543.95 | 4,596,957,404.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9,815,522.35 | -171,701,867.08 | -266,122,305.60 | -790,865,385.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6,992,267.31 | -156,683,461.74 | -288,232,734.22 | -768,364,716.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5,762,482.36 | -278,562,284.28 | 502,895,418.36 | 1,053,727,821.4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54,262户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13,708户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9.35% | 1,269,203,475 | 53,724,928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13% | 68,570,694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4% | 27,254,486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8% | 25,071,633 | 25,071,633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56% | 17,977,190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9% | 15,872,878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
徐建东 | 境内自然人 | 0.47% | 15,000,583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2% | 7,185,500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
山东玲珑金山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玲珑信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2% | 7,163,323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2% | 7,104,051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电金投是中国电子全资子公司,中电金投和中电有限均由中国电子控制,为中国电子一致行动人;中电有限、中电金投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 徐建东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8,300,583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7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5,000,583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393,378 | 0.51% | 796,000 | 0.02% | 15,872,878 | 0.49% | 0 | 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606,700 | 0.33% | 3,130,100 | 0.10% | 27,254,486 | 0.84% | 0 | 0.00%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 25中国长城K1 | 134227.SZ | 2025年04月24日 | 2030年04月24日 | 10,000 | 2.10%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不涉及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出具的《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61.85% | 59.34% | 2.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148,027.32 | -118,046.94 | -25.40%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2.52% | 0.09% | -2.60% |
利息保障倍数 | -4.25 | -2.22 | -2.03%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