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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林生物:关于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林生物”)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建“高性能过滤器及配套功能膜产业化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1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4,121,111.10元。募集资金于2022年1月4日划入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号)。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1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30,156.6420,412.11
合计30,156.6420,412.11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2月21日,公司和浙江泰林医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医学工程”)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截至2025年4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行专户账号账户余额 (万元)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3301040160019344418436.88注1泰林生物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3301041060000161772285.28注2泰林医学工程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722.16

注1:上述余额未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中持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10,500万元;

注2:上述余额未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中持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1,200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1月2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调整用于“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本次变更后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1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30,156.645,995.46
合计30,156.645,995.46

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医学工程,实施方式由购置土地自建生产基地变更为购置厂房取得生产基地,实施地点由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智慧新天地变更为杭州市富阳区9号路1号厂房。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泰林医学工程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7,000万元,其中将首发募集资金转入医学工程募集账户6,242.69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转入医学工程募集账户10,757.31万元,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前述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额 (万元)备注
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30,156.645,995.466,481.5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412.119,684.4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合计30,156.6426,407.5716,165.95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165.95万元,尚待支付合同尾款及保证金等各类款项108.07万元。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计划项目总投资额共30,156.64万元,公司通过购置工业厂房及关键生产设备等投入,项目现有建设投入已达到公司细胞产业化装备生产基地产能建设目标,该项目已顺利建设完毕

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万元)募集资金实际已投资金额(万元)待支付款项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26,407.5716,165.95108.0712,314.09

注:(1)上述“待支付款项”为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等各类款项,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预留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上述待支付款项;

(2)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包含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及银行活期利息,实际金额以实施时剩余余额为准。

(二)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原计划于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智慧新天地购置土地自建生产基地,因滨江区土地规划调整等原因,涉及的建设用地招拍挂工作未能按计划推进。为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项目建设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其中实施方式由购置土地自建生产基地变更为购置厂房取得生产基地。原计划用于土地购置和生产基地建设的募集资金调整为厂房购置及装修工程费用,因此导致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出现节余。

2、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主要产品一般体积较大,产品的钣金、机加工、总装工序一般需要在厂房底层进行,因此,生产场地系影响细胞治疗装备产能的核心瓶颈。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通过购置工业厂房解决了生产场地瓶颈问题。与此同时,细胞治疗属于前沿性治疗技术,细胞治疗领域下游市场处于前期发展阶段,市场需求逐步释放,公司截至目前对可转债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已能够满足现阶段的产能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及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新的投资需求,公司从战略层面出发,对可转债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了调整,因此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出现一定程度节余。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存放期间的活期利息。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节余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0,936.88万元(因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至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具体实施时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实际金额以实施时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新项目“高性能过滤器及配套功能膜产业化项目”,以满足该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剩余节余募集资金1,377.2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来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安排

1.为确保投入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将对新项目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投入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新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及监管协议签订、募集资金划转等事宜。公司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在前述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毕后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高性能过滤器及配套功能膜产业化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浙江泰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高性能过滤器及配套功能膜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主要产品为液体过滤膜、免疫层析膜、蛋白转印膜、防水透气膜等高性能功能膜,以及微生物检测过滤器、除菌级过滤器、超滤过滤器等高性能过滤器。

4.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为2年半,产线分两期,第一期1年半后量产,第二期2年半后实现全部量产。项目期内将完成机器设备的购置、生产线建设及完善人员配置等。

5.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为32,161.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27,492.21万元,无形资产为1,537.00万元(土地购置费1,500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为3,132.67万元。

6.资金来源:前述节余的募集资金10,936.88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时剩余金额为准),其余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筹集。

7.经济效益分析: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8.73年。

8.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目前尚未取得环评批复,后续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背景情况

公司聚焦生物技术、精准医疗、制药工程、食品安全、新材料与体外诊断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以自主核心技术,为生命健康提供一站式系列高端成套装备、精密仪器、配套耗材等产品与服务。

高性能膜自主生产始终是公司战略核心。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公司核心产品均以膜为技术基础。基于产业安全与技术自主化考量,公司持续推进产业链垂直整合,历经多年技术攻关,成功实现高性能膜自主生产。高性能过滤器及功能膜是公司未来发展重点方向,本项目将构建国内领先的生物技术及制药行业新型耗材及设备产业化基地,实现液体过滤膜、免疫层析膜、蛋白转印膜、防水透气膜以及微生物检测过滤器、除菌级过滤器、超滤过滤器等产品的量产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1)国内膜产业规模高速发展

中国的膜产业主要由膜材料、膜设备、膜系统集成、膜专用配套设备和膜系统使用企业所构成。2000年以来,中国膜产业处于高速增长时期。1999年,中国膜产业总产值约为28亿元人民币,仅占全球总产值的1.7%;2014年首次突破千亿元,2019年末,膜工业总产值比“十二五”增长了一倍,年均增长速度20%以上,达到2,773亿元。2023年产值已超过4,300亿元,占全球总产值35%以上,年均增长13%。“十四五”期间,中国膜行业产值年均增长速度均保持在10%—12%左右。预计2026年我国膜产业总产值有望达到5,000亿—6,000亿元人民币。

(2)应用领域持续扩宽,新兴领域需求激增

膜行业通过了多年的发展,因生产不同技术门类、不同材料、不同结构不同应用场景的膜系列产品达上千种,应用场景持续提升。

1)应用领域持续拓宽:我国膜产品销量保持持续上升,膜增长率15%以上。涉及领域主要增长点为新能源膜、微滤膜和医用膜。中国锂离子电池隔膜出货量

同比增长32.8%,产值超280亿元。医用膜主要用于制药、人工脏器、血液分离、过滤、血浆浓缩以及医疗敷料等,主要产品有人工肾、人工肺等脏器,针剂、疫苗等过滤膜和医疗敷料膜等。产值超200亿元,增速15%以上。在水处理膜领域,水处理工程项目对膜的需求略有减弱,但电子工业超纯水等领域的项目有明显增长;反渗透进口膜略有下降,国产膜国产化率有所增长。2)新兴产业:柔性显示用光学膜、新能源汽车电池隔膜、半导体需求激增;生物医药领域的高精度分离膜市场空间广阔。气体分离膜发展迅速,主要应用于石油化工、食品等领域的物质分离和净化、特种分离和碳中和等领域,高阻隔膜等特种功能膜主要应用于封装等领域。2023年特种功能膜产值约130亿元。

(3)国产低端自给自足,国外垄断高端市场

目前,我国膜技术产业仍处于由中低端产品自给自足向中高端产品自主研发、进口替代的过渡阶段。国内高端滤膜依靠进口供应。核心膜材料自主创新产品少,国产膜材料市场竞争力弱,在高端市场的占有率不足10%。

2.投资项目的选址、拟占用土地的面积、取得方式及土地用途

(1)投资项目的选址:杭州市富阳区;

(2)拟占地面积:30亩;

(3)土地取得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获取;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上述新项目已经公司充分论证和系统规划,是公司管理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发展潜力进行的前瞻性战略布局,相关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及研发水平,对缓解公司产能瓶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巩固业内领先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尽管如此,由于项目整体投资规模较大,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涉及的环节也较多,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变化而导致的项目实施风险;项目建设完成后,会大幅增加公司产能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如果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导致项目产品市场需求未能达到预期水平,也会影响项目经济收益的实现,进而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趋势,加强企业发展战略研究,积极调整公司经营管理、营销、定价等策略,提高对相关政策、环境变化的适应

能力,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基础。

六、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规划,是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进行的相应布局。同时,新项目是从公司战略发展结合市场实际需求出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拓展,有利于促进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逐步落地,并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若项目实施主体实际运营达到预期,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的发展能力、盈利能力以及在行业内的竞争能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七、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高性能过滤器及配套功能膜产业化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提请股东大会一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新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及监管协议签订、募集资金划转等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细胞治疗产业

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3.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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