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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拓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四、考核机构

(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行政人事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 公司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 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0亿元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各归属期内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与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完成情况相挂钩,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归属期间业绩目标达完成情况(X1)公司层面归属系数(C1)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X1≥4.90C1=100%
4.60≤X1<4.90C1=90%
4.30≤X1<4.60C1=60%
4.00≤X1<4.30C1=3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X1≥5.90C1=100%
5.60≤X1<5.90C1=90%
5.30≤X1<5.60C1=60%
5.00≤X1<5.30C1=30%

注:上表中X1对应的数字为公司的营业收入(单位:亿元)。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结果ABCDE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C2)100%90%60%30%0%

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归属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个人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C1)×个人层面归属比例(C2)。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个归属期所对应的考核年度。

2、考核次数

实行年度考核,每年组织综合考核评价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行政人事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 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0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行政人事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 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行政人事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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