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6 | 证券简称:新宏泽 | 公告编号:2025-009 |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宏清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总经理就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主要工作情况、2025年工作计划等向董事会进行了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306,128股后的总股本223,093,8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55,773,468.00元,共计分配利润金额为55,773,468.00元。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逐项审议《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1、审议通过《董事长张宏清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回避表决。
9.2、审议通过《副董事长孟学女士的薪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回避表决。
9.3、审议通过《董事肖海兰女士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海兰女士回避表决。
9.4、审议通过《董事李艳萍女士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艳萍女士回避表决。
9.5、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廖俊雄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廖俊雄先生回避表决。
9.6、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黄贤畅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贤畅先生回避表决。
9.7、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苏镜权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苏镜权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海兰女士、李艳萍女士回避表决。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承兑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公司的
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廖俊雄先生、黄贤畅先生、苏镜权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关联董事廖俊雄先生、黄贤畅先生、苏镜权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则制度。同意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人增加至9人,增加的两名董事为一名非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夏明珠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夏明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任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张宏清先生(召集人)、孟学女士、廖俊雄先生;
审计委员会:廖俊雄先生(召集人)、黄贤畅先生、孟学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苏镜权先生(召集人)、廖俊雄先生、孟学女士;提名委员会:黄贤畅先生(召集人)、苏镜权先生、张宏清先生。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厂房租赁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海兰女士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广东宏泽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意向租赁协议》并支付人民币50万元作为订金,预计年租金不超过人民币1,703.33万元,实际租赁价格待厂房建成后根据评估价格确定。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厂房租赁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厂房租赁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时间拟定为2025年5月16日。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