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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关于转让产业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产业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枞阳县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基金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10.01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20,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比例的19.98%。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截止目前,公司已对基金实缴出资200万元。

根据公司整体投资规划安排,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资产流动性,近日,公司与合肥润合新能科技产业中心(有限合伙)(受让方,以下简称“合肥润合”)签署了《枞阳县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协议书》。公司将持有的基金20,000万元认缴出资份额(实缴金额为200万元)转让给合肥润合,转让价款为193.38万元。本次基金投资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基金份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转让基金份额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已经基金合伙人大会决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合肥润合新能科技产业中心(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企联合创新(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A1栋2403-2405室

5、成立日期:2024年2月2日

6、出资额:2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新材料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关联关系说明:合肥润合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9、经查询,合肥润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枞阳县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住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渡江路14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本次基金份额转让前,合伙人份额持有情况:

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中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1000.10%普通合伙人
枞阳县财政局10,0009.99%有限合伙人
枞阳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00039.96%
枞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10,0009.99%
枞阳恒越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9.99%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0019.98%
江光虎10,0009.99%
合计100,100100.00%-

7、交易标的权属情况:交易标的份额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8、经查询,合伙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公司投资该基金时所支付的价款(即账面原值)作为依据协商确定,已实缴出资的200万份基金份额,转让价格为193.38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合肥润合新能科技产业中心(有限合伙)

(一)转让标的

1.1 合伙企业为依法登记注册的有限合伙企业,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合伙企业的总出资份额为100,100万元,其中甲方持有20,000万元认缴出资份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19.98%,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实缴出资为200万元。

1.2 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20,000万元认缴出资份额(实缴200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等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份额。其实缴部分转让价款为193.38万元。

1.3 与上述转让出资份额相关的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完成后,转让之前合伙企业对应出资份额的债权及债务由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和合伙协议约定享有并承担。

(二)转让价款的支付

2.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及枞阳县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后将193.38万元转至基金募集账户。基金管理人在

确认资金到达基金托管户后将193.38万元从基金募集户支付给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2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合伙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自合伙人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乙方享有合伙人权利并履行合伙人义务。

(三)违约责任

3.1 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3.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另外一方有权要求其改正或补救。

3.3 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之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出资份额支付价款的,除应向甲方全额支付出资份额转让价款即193.38万元外,每逾期一日,还应按照未能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日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税费承担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费用(包括应缴税款),由甲方与乙方依法律规定各自负担。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基金份额是基于公司整体投资规划安排作出的,有利于公司优化投资结构与布局。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枞阳县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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