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55,808,714.88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71,184,054.27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690,897.8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0,345,955.75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在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690,897.81 | -94,365,092.81 | -256,788,671.9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455,808,714.88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371,184,054.27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129,614,887.5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三、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应当实施现金分红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当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及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由于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且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未满足《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股东权益,公司在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是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立足于未来长远发展战略所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长期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