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5-012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9,33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三雄极光 | 股票代码 | 300625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颜新元 | 冯海英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蔡新路293号 |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蔡新路293号 | |
传真 | 020-28660327 | 020-28660327 | |
电话 | 020-28660360 | 020-28660360 | |
电子信箱 | info@pak.com.cn | info@pak.com.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照明产品及照明控制类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与之配套的照明方案设计、安装调试等服务。半导体照明是一种新兴的照明技术,其基本器件为发光二极管(Light-emitting diode,简称LED),利用固体半导体芯片作为发光材料,在半导体中通过载流子发生复合放出过剩的能量而引起光子发射,直接发出红、黄、蓝、绿、青、橙、紫、白色的光。半导体照明产品(通常称为“LED照明产品”)就是利用LED作为光源制造出来的照明器具,具有高效、节能、环保、易维护等显著特点,是实现节能减排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制造业”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之“照明器具制造”。在整个产业链中,LED照明处于LED产业链的下游,属于LED产品应用环节,上游包括LED芯片衬底材料、外延片及芯片等,中游主要是LED封装等。
照明产品的应用范围极为广泛,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既包括所有建筑物内部的各种场景照明,即通常所说的室内照明,也包括室外的建筑与城市景观亮化、道路照明、工矿园林,还包括飞机、舰艇、火车、汽车等各种移动设施设备的照明等等。可以说,凡是有人类活动的场所,都需要光都有照明需求,这些场所都离不开照明产品。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碳达峰碳中和、节能减排相关产品与技术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由于LED照明产品具有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的显著特征,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实现节能减排及双碳目标,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LED照明技术的应用,从政策上推动LED照明产品的普及。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第五次缔约方(约147个缔约方)大会上,缔约方已同意在2027年底之前禁止生产、进口和出口荧光灯。这一决定将加速LED的采用,通过逐步淘汰荧光灯和推广LED技术,各国可以减少碳足迹、节约能源并减轻汞暴露风险。而我国则早在2021年起开始淘汰《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要求的含汞电池、荧光灯产品,LED照明产品的普及率已经超过80%。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发布,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2022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据统计,中国照明用电量约占全国发电量的12%,绿色节能照明产品的广泛应用有利于各产业节能降耗,也是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总体目标实现的重要关注点之一。全社会对节能降耗的重视有利于LED照明产品应用的普及与市场渗透率的提升,有利于照明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3年6月,中国轻工联发布《轻工业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照明行业碳达峰行动的重点任务包括:开发使用光效更高、寿命更长的LED照明产品,降低产品能耗,提升光利用率;研发智能控制系统与LED照明产品结合形成的系统节能照明场景,推动行业从产品节能向系统节能转变;以生活照明、道路照明、工业照明、办公照明为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照明的应用;加速智能照明在智慧家居中的推广普及;推进道路照明领域改造,推广智慧灯杆的应用,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工业照明领域节能改造,促进公共机构商业照明节能改造,有序推进景观照明工程的实施,深化节能减碳照明应用;全面推广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共同提升照明行业绿色供应链的供给能力;到2025年,通用照明设备能效达节能水平的占比提升10%以上,助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能力明显。
2023年6月3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照明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从开展城市照明盲点暗区整治、推动城市照明节能化改造、强化对景观照明规范化管理、构建数字化智能照明系统、加强城市照明管理等五方面开展节能增效行动,计划到2025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建成一批高质量、高规格智慧多功能灯杆,2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数字化系统。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半导体照明产品,高效节能固态照明产品及智能控制系统的开发与制造,城市照明系统智能化改造,半导体照明衬底、外延、芯片、封装及材料(含高效散热覆铜板、导热胶、导热硅胶片)等,半导体照明设备等被列入鼓励类目录;普通照明白炽灯,用于建设工地的生产、办公、生活等区域的照明的白炽灯、碘钨灯、卤素灯列入限制类项目;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不超过30瓦且单支含汞量超过5毫克的紧凑型荧光灯,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直管型荧光灯,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高压汞灯则被列入淘汰类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为LED绿色照明产品研发、推广提供了方向指引与政策依据。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高效照明产品及系统制造”属于节能降碳产业中的“高效节能装备制造”,“绿色节能改造”属于节能降碳产业中的“节能降碳改造”。
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在“建筑节能降碳行动”任务中,要求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关政策,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照明设备等更新升级,加快建筑节能改造。在“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行动”任务中,要求加快用能产品设备和设施更新改造,与2021年相比,2025年通用照明设备中的高效节能产品占比达到50%。
2024年我国全年共发布了21项照明行业相关国家标准,其中8项当年实施、12项2025年实施、1项2026年实施,涉及健康照明、植物照明、城市光环境等。2024年全年共实施了55项照明行业相关国家标准。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实施日期 |
GB/T 9473-2022 | 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 | 2024/1/1 |
GB/T 4541-2023 | 船用救生设备示位灯 | 2024/3/1 |
GB/T 42824-2023 | 应急照明 | 2024/3/1 |
GB/T 30117.4-2023 |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 第4部分:测量方法 | 2024/6/1 |
GB/T 7000.1-2023
GB/T 7000.1-2023 |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 2024/7/1 |
GB/T 7000.201-2023 | 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 | 2024/7/1 |
GB/T 7000.202-2023 | 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 | 2024/7/1 |
GB/T 7000.204-2023 | 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 | 2024/7/1 |
GB/T 7000.205-2023 | 灯具 第2-5部分:特殊要求 投光灯具 | 2024/7/1 |
GB/T 7000.208-2023 | 灯具 第2-8部分:特殊要求 手提灯 | 2024/7/1 |
GB/T 7000.211-2023 | 灯具 第2-11部分:特殊要求 水族箱灯具 | 2024/7/1 |
GB/T 7000.212-2023 | 灯具 第2-12部分:特殊要求 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 | 2024/7/1 |
GB/T 7000.213-2023 | 灯具 第2-13部分:特殊要求 地面嵌入式灯具 | 2024/7/1 |
GB/T 7000.217-2023 | 灯具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 | 2024/7/1 |
GB/T 7000.218-2023 | 灯具 第2-18部分:特殊要求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 | 2024/7/1 |
GB/T 7000.220-2023 | 灯具 第2-20部分:特殊要求 灯串 | 2024/7/1 |
GB/T 7000.221-2023 | 灯具 第2-21部分:特殊要求 灯带 | 2024/7/1 |
GB/T 7000.222-2023 | 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 | 2024/7/1 |
GB/T 7000.223-2023 | 灯具 第2-23部分:特殊要求 特低电压(ELV)光源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 | 2024/7/1 |
GB/T 7000.224-2023 | 灯具 第2-24部分:特殊要求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 | 2024/7/1 |
GB/T 24461-2023 | 洁净室用灯具技术要求 | 2024/7/1 |
GB/T 7256.2-2023 | 民用机场助航灯具 第2部分:顺序闪光灯和跑道入口识别灯 | 2024/7/1 |
GB/T 7256.3-2023 | 民用机场助航灯具 第3部分:精密进近航道指示器 | 2024/7/1 |
GB/T 7256.4-2023 | 民用机场助航灯具 第4部分:风向标 | 2024/7/1 |
GB/T 7256.5-2023 | 民用机场助航灯具 第5部分:航空灯标 | 2024/7/1 |
GB/T 31728-2023 | 带充电装置的可移式灯具 | 2024/7/1 |
2024年新发布的照明相关国家标准如下: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GB/T 43637-2024 | 城市光环境景观照明设施运行维护服务规范 | 2024/3/15 | 2024/7/1 |
GB/T 43992-2024 | 城市光环境建设服务质量评价规范 | 2024/4/25 | 2024/11/1 |
GB/T 28780-2024 | 机械安全 机器用整体照明系统 | 2024/4/25 | 2024/11/1 |
GB 17945-2024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2024/4/29 | 2025/5/1 |
GB/Z 44064-2024 | 植物生长LED人工光环境技术报告 | 2024/5/28 | 2024/12/1 |
GB/T 43723-2024 | 普通照明用电源电压不大于交流有效值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的半集成式LED灯 性能要求 | 2024/6/29 | 2025/1/1 |
GB/T 44441-2024 | LED照明产品视觉健康舒适度测试 | 2024/8/23 | 2025/3/1 |
GB/T 23863-2024 |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 | 2024/8/23 | 2024/12/1 |
GB 4599-2024
GB 4599-2024 | 汽车道路照明装置及系统 | 2024/9/29 | 2025/7/1 |
GB 44703-2024 | 光辐射安全通用要求 | 2024/9/29 | 2026/10/1 |
GB/Z 44472-2024 | 照明标准中工作电压数学加法、电路间绝缘和PELV使用的说明 | 2024/10/26 | 2024/10/26 |
GB/T 44755-2024 | 低压高强紫外线灯 | 2024/10/26 | 2025/5/1 |
GB/T 44474-2024 | 照明产品浪涌电流特性的测定 | 2024/10/26 | 2025/5/1 |
GB/T 44941-2024 | 植物照明术语 | 2024/11/28 | 2024/11/28 |
GB/T 44473-2024 | 植物照明用LED灯、LED灯具和LED模块 性能规范 | 2024/11/28 | 2025/6/1 |
GB/T 24823-2024 |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性能规范 | 2024/11/28 | 2025/6/1 |
GB/T 22451-2024 | 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通用要求 | 2024/11/28 | 2025/6/1 |
GB/Z 45064-2024 | 普通照明用设备 频闪效应 客观试验方法 | 2024/12/31 | 2024/12/31 |
GB/T 26189.2-2024 | 工作场所照明 第2部分:室外作业场所的安全保障照明要求 | 2024/12/31 | 2025/7/1 |
GB/T 32482-2024 | 机动车用白光LED封装的颜色分选 | 2024/12/31 | 2025/7/1 |
GB/T 4365-2024 | 电工术语 电磁兼容 | 2024/12/31 | 2025/7/1 |
继2023年发布83项照明行业相关国家标准后,2024年又新增发布了21项照明相关国家标准,涉及光源、灯具、控制、测量检测等,充分体现了行业目前处于快速发展变动过程中,规范与标准化需求不断增加。同时标准的内容也反映出照明行业的标准越来越细分,不仅在产业链上更加细化,而且在应用场景上也更加细分,体现了日趋专业化的发展趋势。
2024年我国照明市场需求状况总体不及预期,无论是出口还是国内市场,销售规模均处于持续下降阶段。根据光亚照明研究院整理的海关数据,2024年全年中国照明产品出口总额为563亿美元,同比下降3.3%,其中LED照明产品出口额423亿美元,同比下滑
2.5%,自2021年以来连续三年下滑。根据CSA发布的《2024年中国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蓝皮书》研究,2024年我国照明产业下游应用市场产值规模预计约5,142亿元,同比下滑
7.6%,其中LED通用照明市场规模约2,392亿元,同比下降3%,国内通用照明市场规模连续三年下降。
在技术应用方面,全光谱产品、模拟自然光变化的节律照明、护眼照明技术应用等深受市场消费者青睐,北京照明电器协会牵头起草的《节律照明灯具性能要求》团体标准发布,高光效产品受到各品牌厂商的重视,而新一代多基色无荧光粉LED照明技术也在向产业化发展。此外,照明行业与物联网的融合愈发深入,边缘算法、IOT技术的应用使照明
应用场景更加广阔,照明系统进一步融入智能家居、智慧城市和工业物联网生态,实现与其他设备(如传感器、安防系统、能源管理平台)的无缝协同。整体而言,市场最终用户与消费者对照明和光环境的认知有所提升,在商用领域越来越多的用户认识到,经营场所的光环境与灯光效果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体验与消费意愿,灯具不仅仅是功能性照明产品,而是营造良好消费体验的重要工具,并且不同的产品与照明方案所营造出的灯光效果确实不一样;而在家居环境、个人空间,对灯光质量、健康舒适光环境的追求也日益增强,消费者对照明质量的评价由原来单一的视觉效果功能性评价逐步过渡到对视觉、生理和情感等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因素的多重评价。但对普通消费者和用户而言,专业、准确评价照明方案的优劣和灯光质量的好坏并不容易,而且一些质量差异需要较长时间才能体现出来,所以价格因素对消费者购买决策影响依然较大,尤其是在成本管控要求更高的工程项目上,价格竞争更加激烈。
在市场竞争格局上,目前国内照明行业依然是典型的“大行业小企业”的高度分散状态,行业龙头企业国内市场占有率不超过5%。随着客户与消费者对照明质量要求的提升,市场竞争呈两极分化趋势,在中低端市场价格竞争更加激烈,市场份额不断向头部品牌企业集中,实力弱小的公司不断被淘汰;但由于照明行业总体供过于求,内卷加剧,头部品牌之间的竞争也更加激烈,产品价格总体呈下行态势。由于照明领域行业融合加快,照明成为全屋智能、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跨界进入照明市场的公司不断增加,销售渠道与业务模式更加多元化,加剧了行业竞争。但跨界融合也加快了照明行业的智能化转型和技术升级,有利于行业向更高质量发展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三雄极光主要从事LED照明灯具、照明光源及照明控制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综合照明解决方案及相关专业服务,为客户创造良好的光环境。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涵盖商业照明、办公照明、工业照明、家居照明、户外照明等;具备户外照明工程从方案设计、产品提供到施工建设、安装调试、项目移交一体化的综合服务能力。公司在商业照明、工装照明等专业照明领域具有较强的品牌和市场优势,具备从照明工程设计、照明产品研发生产到售后服务等整体照明方案服务能力,是照明行业整体照明方案提供商。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LED照明产品和照明控制及其他产品两大类,其他产品包括换气扇、浴霸、凉霸、集成吊顶等。
1)LED照明类产品
公司LED照明类产品包括球泡灯、直管灯、软灯带等光源产品,筒灯、射灯、吸顶灯、台灯、投光灯、路灯、消防应急灯、庭院灯以及灯盘和支架等各种灯具。公司照明产品广泛应用于住宅、写字楼、酒店、商场超市、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机场、地铁、其他楼堂馆所以及户外景观照明等领域,覆盖了需要照明与亮化的主要场所与行业。
2)照明控制及其他产品公司照明控制及其他产品包括开关、插座、换气扇、浴霸、凉霸、低压电器等。
3)公司产品的主要用途照明产品的基本功能为照明亮化,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与生活品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照明产品不仅满足人们照明需求,同时也在人居环境装饰、生活与工作环境氛围营造方面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光环境的质量不仅影响着人们的环境感知与情绪,还对工作效率、商业经营业绩有着重要影响。所以,光环境的重要性已经受
到越来越多个人和公司的关注与重视,我们也一直把“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灯光的魅力”作为公司使命,为消费者享受绿色、健康、智能、舒适的光环境而不懈努力。4)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
公司产品在酒店的应用 公司产品在旅游景区的应用
公司产品在医院的应用 公司产品在商业品牌店的应用
公司产品在博物馆的应用 公司产品在地铁的应用
(3)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及配件、金属材料、电线类材料、塑胶材料、发光二极管以及光源材料等。公司采购以直接采购为主。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并结合实际库存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对生产使用的关键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公司从合格供应商目录择优选取供应商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由于公司产品种类、型号和规格众多,为满足客户订单的品质、数量及交期要求,公司采取订单生产和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综合考虑市场部门的销售预测、订单情况、产能、库存情况等因素,制定年度、月度、周或日生产计划。对于大批量的产品,公司通常采取“订单生产+安全库存”模式,安全库存的确定标准主要是基于公司销售部门对未来销售的预测情况、公司已获订单情况、自身库存余额情况以及生产能力等综合因素判断;对于小批量的定制类产品,公司全部采取“订单生产”模式。
同时,公司主要依托自身生产能力自主生产,对部分非关键生产工序、订货数量较少、品种和规格繁多的产品,或者订货量小的新产品,公司出于规模经济的考虑,一般通过外协方式实现。此外,公司对部分产品所要求的工艺与公司现有工艺不匹配,以及产能供给不足的产品,也通过外协加工方式实现。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以内销为主,在国内市场实行以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公司分商用照明、家居照明、电商、户外工程、海外业务等不同的业务板块,各业务板块独立营销。公司商用照明业务板块设置市场中心与销售中心,负责市场运作及销售管理工作,按照地域范围将全国划分为华南、华中、华北、华东、东北、西南、西北等七大片区,并在全国设立了43家办事处,协助经销商在当地开拓市场,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三雄极光智能家居有限公司负责公司家居照明业务的营销管理工作,实行以经销商为主的销售模式,将全国分为华东、华南、华中、华北、西北、西南六大片区,在全国设有23个办事处,负责各区域的市场运作及销售管理工作。此外,广东三雄极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公司户外工程业务,以三雄工程公司直接或以项目合作的方式参与户外工程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三雄极光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海外市场销售,以经销商销售模式为主;全资子公司广州三雄极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电商销售业务,直接面对C端消费者开展销售业务。
(4)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行业总体规模大LED照明产业因其节能环保、使用寿命长等特点,符合碳达峰碳中和的需要,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市场渗透率和应用范围不断扩大。虽然我国LED照明产品渗透率已经超过80%,替代需求将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受宏观经济发展放缓以及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影响,国内通用照明市场需求2024年不及预期,但需求总量依然巨大,根据CSAResearch发布的《中国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蓝皮书》,2024年我国通用照明市场规模高达2,392亿元。相对巨大的市场需求规模,公司2024年营收总额20.78亿元,公司市场占有率很低,依然有很大的可作为空间。
2)合理的营销策略助力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1+N”渠道策略,对经销商按照资源禀赋及业务能力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不断延伸、拓展空白行政区域与空白行业领域,使营销网络进一步优化完善,商用业务板块净增经销商32家,家居业务板块新开拓目标城市29个。此外,公司商用业务板块严格贯彻2024年初制定的“在地产、医疗、办公、教育等重点领域稳步拓展提质增效,在工业照明、商业连锁、市政交通、智能应急等领域更加积极拓展增量空间,打造明星拳头产品”的市场策略,工业照明、商业连锁、市政交通等行业业务发展表现较好,尤其是市政交通项目,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76%,8大重点培育类产品合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7%。
3)内部变革提高公司整体竞争能力2024年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原则,持续深化内部管理变革,全方位加强培训赋能工作,加强各层级的管理与业务培训,增强系统执行力,有效提升供应、销售、产品、生产四大业务模块的协调效率。同时,公司以经营目标与预算为抓手,强化预算管理和经营目标跟踪管理。这些变革举措使公司内部沟通与管理效率得到了提升,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落地执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3,146,844,149.38 | 3,388,639,655.87 | 3,388,639,655.87 | -7.14% | 3,277,592,118.12 | 3,282,488,088.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81,821,671.86 | 2,201,333,340.59 | 2,201,333,340.59 | -5.43% | 2,147,342,973.96 | 2,147,342,973.96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2,078,017,616.36 | 2,351,823,361.37 | 2,351,823,361.37 | -11.64% | 2,263,922,242.94 | 2,263,922,242.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086,931.27 | 204,879,303.88 | 204,879,303.88 | -76.53% | 95,226,734.77 | 95,226,734.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640,739.50 | 167,757,540.55 | 167,757,540.55 | -94.85% | 54,998,537.97 | 54,998,537.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576,205.81 | 352,625,711.25 | 352,625,711.25 | -41.70% | 100,059,911.56 | 100,059,911.5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22 | 0.7338 | 0.7338 | -76.53% | 0.3447 | 0.344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22 | 0.7338 | 0.7338 | -76.53% | 0.3447 | 0.34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5% | 9.46% | 9.46% | -7.21% | 4.37% | 4.37%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其中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变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解释,将原列示于“销售费用”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改为列示于“营业成本”,相应追溯调整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数据,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97,087,289.85 | 584,073,310.63 | 512,140,170.75 | 584,716,845.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195,320.84 | 27,757,990.18 | 19,402,479.90 | -13,268,859.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247,321.37 | 22,725,233.62 | 9,505,405.25 | -28,837,220.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780,954.34 | 66,008,657.14 | 1,212,395.50 | 215,136,107.5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54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03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林岩 | 境内自然人 | 18.25% | 50,965,843.00 | 38,224,382.00 | 不适用 | 0.00 | ||||
张宇涛 | 境内自然人 | 16.72% | 46,702,723.00 | 35,027,042.00 | 不适用 | 0.00 |
张贤庆
张贤庆 | 境内自然人 | 11.72% | 32,732,409.00 | 24,549,307.00 | 不适用 | 0.00 |
陈松辉 | 境内自然人 | 8.79% | 24,540,417.00 | 18,405,313.00 | 不适用 | 0.00 |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万象益新5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4.18% | 11,670,3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星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4.00% | 11,173,239.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广发证券资管-山东信托·广发传世鑫享001号财富传承财产信托-广发资管申鑫利3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98% | 5,540,331.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张钧锷 | 境内自然人 | 1.57% | 4,394,335.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5% | 4,334,264.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黄伟坚 | 境内自然人 | 0.56% | 1,557,198.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在公司前10名股东中,股东张宇涛与张钧锷为父子关系,张钧锷与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广金美好星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23年2月1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张钧锷与张宇涛、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广金美好星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前述股东与前10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股东张贤庆与广发资管申鑫利3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广发资管申鑫利39号”)于2023年6月3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广发资管申鑫利39号系山东信托?广发传世鑫享001号财富传承财产信托投资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张贤庆为前述信托的唯一委托人,张贤庆及其家庭成员为前述信托的受益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张贤庆与广发资管申鑫利39号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前述股东与前10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股东林岩和陈松辉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二者与前10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宇涛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