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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医疗: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蔡曼莉作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2024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为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博士,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曾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处长,和易瑞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雅迪数媒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兼任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并任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谨慎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1次,应参加董事会5次,实际参加董事会(现场/通讯方式)5次,委托出席0次,无缺席的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查阅相关资料,与管理层深入沟通,全面了解议案细节,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结合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同时,本人以严谨、独立、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共计审议11项议案,认真履行了召集人的职责;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共计审议1项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与内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结合现场考察、审阅书面汇报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就发展战略、重大事项进展等进行深入交流。同时,本人通过电话、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及传媒报道对公司的影响,确保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全面掌握。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提供支持与配合,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通过提出专业化、合理化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2、本人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及合规内控等工作汇报,通过现场、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与董事长、董事及管理层成员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问题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就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汇报或说明。同时,本人加强与监事会及各监事的沟通协调,定期听取监事会巡检监督工作情况通报和监督提示意见。

3、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定期听取或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同时,本人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计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确保审计工作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障。

4、本人不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特别是涉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规,提升履职能力,为中小股东权益维护提供更专业的支持。

5、在股东大会中,本人与中小股东密切沟通,认真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确保中小股东

的诉求和建议能够有效传递至公司决策层,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公司所有关联交易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

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制定了2025年度薪酬方案。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立足“监督制衡、专业咨询、决策参与”三重角色定位。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蔡曼莉2025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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