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〇二四年度述职报告代冰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代冰洁女士,中国国籍,1991年生,专科学历。曾任职于宜昌市虹源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7月加入宜昌通世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历任供应链主管、账目主管、法务经理,2024年10月至今任宜昌通世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运营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24年的相关会议,对会议议案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本人2024年度任期期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代冰洁 | 10 | 10 | 0 | 0 | 否 | 3 | 1 |
本人在参加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时,均能够本着严谨的态度对各项议案进行研究、核查,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经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2024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具体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本人均参加了会议,审议了购买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权以及董事、监事薪酬等相关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了1次,本人参加并审议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事项,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亲自出席会议,同与会独立董事共同审议了4项议案,对相关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地履行了委员的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在年报审计期间,通过线上会议和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等人员对审计人员配备、重点审计事项及审计要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1、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与中小股东面对面交流,帮助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的情况,并表达他们的关切和建议,让公司更直接地感受到投资者的关注点,也能够增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互信。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培训学习情况。本人积极、认真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其他知识,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开展公司现场工作,完成现场工作15天,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利用现场出席会议的时间,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实地调查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2、公司及子公司走访。2024年度,本人实地走访了公司位于武汉蔡甸的生产基地,以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磊迅拓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常州)有限公司、天津沃尔法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全面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布局。未来,本人也将继续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主要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忠实履行职责。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结合专业知识对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在2024年度内存在的应当审议并披露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人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而发生,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及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及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业绩考核方案制定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就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地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备。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积极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持续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多意见和建议,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代冰洁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