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苏敏先生、吴新科先生、杨敬宇女士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对在任的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三位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154.03万元,利润总额4,120.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21.8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40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2%。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24,609.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40,225.66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母公司净利润2,286,848.9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73,886,437.13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228,684.89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3,748,674.06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72,195,927.09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完善公司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长效机制,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编制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暨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暨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
过4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超出本次预计的额度范围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做出决定,并授权董事长在已明确对象的被担保人的担保事项就相关合同和办理担保事项所需的申请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上代表公司签字,并授权有关人员办理相关担保手续,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1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以及公司计划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应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中8名持有人已离职及预留受让部分中4名持有人已离职,其尚未解锁的份额对应的股票强制收回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定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受让或者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以及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首次受让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4,494股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标的股票865,253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根据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公司股份总数应由271,906,715股减少至270,916,96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71,906,715元减少至270,916,968元。
基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情况的变化,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搭建核心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拟定《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及对应公司股票权益的处置事宜;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确定因考核未达标或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再分配方案;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部分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全
体董事审议,同意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