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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董事汪建、李宁、朱师达、张国成、王玉珏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汪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认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相应内容。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杜兰女士、于李胜先生、侯志波先生和报告期内届满离任独立董事曹亚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对前述三位在任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述职报告和专项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听取了总经理赵立见先生汇报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主要经营工作和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负,在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董事审议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安永华明出具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稳健运营,与会董事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9.2亿元(或等值外币,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授权期限自审议通过本议案的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度授信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通过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与授信额度有效期一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与贷款等具体事宜。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与会董事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90亿元(含等值外币)。该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审议决策程序通过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1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7.83元/股调整为27.73元/股。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会董事同意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21名激励对象办理249.5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会董事同意作废上述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7.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活动,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盐田区洪安三街21号华大综合园7栋7层-14层”变更为“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滨海社区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B栋8南1-1”,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或备案为准。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20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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