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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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为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聘请的外部独立董事津贴为6.0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及补贴。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领取薪金。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基本薪酬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所属岗位、行为表现及公司经营情况在年末进行绩效考核并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内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年度发放一次。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