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71 |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22 |
债券代码:127106 |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最新总股本219,328,89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4,869,770股后的214,459,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14,459,124股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78,474,597.91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837,848.55元。公司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427,176.22元,根据《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442,717.6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4,659,914.21元,扣除2024
年分配股利75,054,490.95元,公司2024年期末可分配利润累计为420,000,554.19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结合中小股东的反馈建议,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及新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最新总股本219,328,894股扣除截至公告日回购专户中股份数4,869,770股后的214,459,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最新总股本214,459,124股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85,782,609.25元,其中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分红10,721,915.85元,2024年度现金分红75,060,693.40元(预计)。
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869,770股,使用资金总额49,524,485.96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135,307,095.21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837,848.55元的103.42%。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85,782,609.25 | 64,332,575.10 | 50,663,144.40 |
回购注销总额 | 0.00 | 574,206.75 | 1,573,451.8 |
(元)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0,837,848.55 | 117,282,320.79 | 136,205,068.7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20,000,554.1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08,756,569.0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0,778,328.7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2,147,658.5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28,108,412.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02,925,987.30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具备合理性、合规性。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正常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因此,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