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8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关联方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汉智能”)、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区块链”)及其子公司、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光电”)、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及其子公司发生采购原材料、采购设备、租赁设备、销售产品、出租厂房、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8,020万元,公司2024年度发生同类交易22,728.85万元。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曾忠诚先生、张高利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曾忠诚先生、张高利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5年度预计总金额 | 本年度截至2025年4月23日已发生金额 | 2024年1-12月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福米科技及其子公司 | 采购OC | 市场价 | 30,000.00 | 210.36 | 8.01 |
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 | 设备及电子元器件 | 市场价 | 14,000.00 | 609.88 | 5,479.21 | |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 | 软件技术服务/其他 | 市场价 | 1,000.00 | 0 | 0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星汉智能 | 显示类产品及主板 | 市场价 | 5,000.00 | 21.68 | 2,111.23 |
福米科技及其子公司 | 5,000.00 | 0.00 | 80.97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 | 软件技术服务/其他 | 市场价 | 6,000.00 | 15.75 | 1,425.92 |
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 | 软件技术服务 | 市场价 | 6,000.00 | 2,324.04 | 911.73 | |
福米科技及其子公司 | 软件技术服务/其他 | 市场价 | 1,000.00 | 21.48 | 135.54 | |
租赁关联人房屋 | 福米科技及其子公司 | 租赁房屋 | 市场价 | 20.00 | 1.79 | 4.54 |
合计 | 68,020.00 | 3,204.98 | 10,157.15 |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一)的议案》《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对福米科技的持股比例已由51%降至
48.41%,福米科技已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上述表中为福米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发生的金额。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 | 采购偏光片 | 10,420.70 | 80,000 | 7.42 | -86.97 |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21) |
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 | 设备及电子元器件 | 5,479.21 | 20,000 | 7.73 | -72.60 | ||
委托关联人采购设备 | 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 | 采购洗净机设备 | 1,816.68 | 2,052.85 | 26.06 | -11.50 | |
租赁关联人设备 | 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 | 租赁RTP设备 | 82.18 | 350 | 100 | -76.52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星汉智能 | 显示类产品 | 2,111.23 | 5,000 | 78.86 | -57.78 | |
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 | 0.00 | 30 | - | -100.00 | |||
三坊七巷历史文化研究基金会 | 19.20 | 48 | 2.21 | -60.00 | |||
向关联人出租厂房 | 星汉智能 | 厂房租赁 | 232.94 | 600 | 4.28 | -61.18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合肥新美 | 软件技术服务 | 1,425.92 | 1,200 | 6.70 | 18.83 | |
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 | 软件技术服务 | 911.73 | 1,000 | 22.09 | -8.83 | ||
合计 | 22,499.79 | 110,280.85 | - | -79.60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在进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根据市场及双方业务需求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上限金额测算,实际发生额受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等影响,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及双方业务需求情况的变化进行了适当调整。上述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C75PX78B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智慧路8号1号楼16层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5、法定代表人:雷欢骅
6、注册资本:5555.56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3-02-14
8、营业期限:2023-02-14至2043-02-13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4.90%股权,中科可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持有
17.10%股权,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0%股权,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00%股权,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汉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曾忠诚先生为参股公司星汉智能董事,星汉智能为公司关联法人。
13、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数)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数) |
资产总额(万元) | 52,275.45 | 55,683.35 |
负债总额(万元) | 46,175.06 | 49,963.97 |
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 6,100.39 | 5,719.38 |
营业收入(万元) | 97,170.17 | 6,057.42 |
净利润(万元) | 339.52 | -381.01 |
14、履约能力分析:
星汉智能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二)关联方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4MA349MJT33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壶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8号研发楼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5、法定代表人:李师源
6、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07-12
8、营业期限:2016-07-12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鲜肉零售;鲜肉批发;鲜蛋零售;鲜蛋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豆及薯类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公司持有其49%股权。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峡区块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为海峡区块链董事、董事长曾忠诚先生为参股公司海峡区块链董事,海峡区块链为公司关联法人。
13、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数)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数) |
资产总额(万元) | 6,971.06 | 7,320.42 |
负债总额(万元) | 1,944.39 | 2,380.72 |
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 5,026.67 | 4,939.70 |
营业收入(万元) | 571.43 | 597.02 |
净利润(万元) | 88.10 | -54.97 |
14、履约能力分析:
海峡区块链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方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944181402
3、注册地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剑湖路111号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5、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6、注册资本:325278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4-05-13
8、营业期限:2014-05-13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从事研发、制造偏光板、光学功能膜、光学补偿膜显示屏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以及相关产品及货物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产品的售后咨询及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股权结构: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通过昊盛科技间接持有恒美光电股份,昊盛科技通过奇美材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昊盛(丹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恒美光电42.28%股份,陈融圣先生同时为昊盛科技董事长,为恒美光电实际控制人,具体详见上述恒美光电股权结构图。综上所述,恒美光电为公司关联法人。
13、财务数据: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数) |
资产总额(亿元) | 150.25 |
股东权益合计(亿元) | 54.35 |
营业收入(亿元) | 51.55 |
净利润(亿元) | 3.45 |
14、履约能力分析:
恒美光电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方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MA8R1H390W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智慧大道18号工业社区北楼公寓101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李馨菲
6、注册资本:35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3-02-14
8、营业期限:2023-02-14至2043-02-13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显示器件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学玻璃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诺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新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潜在关联方李馨菲女士为合肥新美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合肥新美为公司关联法人。
13、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数) |
资产总额(亿元) | 90.66 |
股东权益合计(亿元) | 39.31 |
营业收入(亿元) | 2.24 |
净利润(亿元) | -1.26 |
14、履约能力分析:
合肥新美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五)关联方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8TDRTH63
3、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旺路27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6、注册资本:147500.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06-16
8、营业期限:2021-06-16至无固定期限
9、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48.41%股权,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46.51%股权,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其5.08%股权,福米科技无实际控制人。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由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现担任福米科技董事长兼法人,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高利先生现担任福米科技董事,福米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13、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数)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数) |
资产总额(万元) | 269,293.01 | 268,912.59 |
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 134,636.43 | 132,007.52 |
营业收入(万元) | 42,451.09 | 6,387.05 |
净利润(万元) | -12,356.79 | -2,628.72 |
14、履约能力分析:
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采用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参照市场价格通过友好协商签订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尚未签署关联交易的协议。未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与海峡区块链及其子公司、星汉智能、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福米科技及其子公司等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按项目签订具体协议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可以推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的业务增长,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5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根
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可以推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的业务增长,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