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决定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22,859.35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343,887.0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68,765.83万元,集团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355,996.60万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5,781,407.75 | -174,773,947.86 | -108,028,946.59 |
研发投入(元) | 26,548,171.38 | 29,257,406.85 | 21,565,422.36 |
营业收入(元) | 552,139,537.59 | 656,580,138.26 | 463,803,291.6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559,965,954.38 |
项目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687,658,257.2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49,528,100.7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77,371,000.5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63% |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但鉴于各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努力提高经营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