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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20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9: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童保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 10 名,所持(或代理)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638.5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38%。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8638.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2、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 8638.5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3、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8638.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4、审议通过了《201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8638.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5、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8,422,731.8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8,161,156.23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 6,816,115.62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60,707,133.98 元,减实施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分配利润 20,800,000.00 元,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 211,513,750.22 元;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
531,544,090.00 元。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600万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34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8638.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8638.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邓鸿成、张琳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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