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5-022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9月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2023年9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关键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核算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并将该等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全部归属至持有人,分两期非交易过户或卖出,并根据个人绩效确定各批次内实际可归属至持有人的权益。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置的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为2023年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20%。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较2022年度净利润增长63.5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关键业绩指标达成。
2024年4月19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依据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达标情况,确定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归属对应的股票合计约159.74万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相关持有人名下,其中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人共归属约41.36万股,其他持有人共计归属约118.38万股。因部分持有人个人绩效不达标,约6.89万股未归属至持有人,未归属的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对应股票的权益归属于公司享有。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自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归属之日(2024年4月19日,下同)起,分两期非交易过户或卖出:
第一次非交易过户或卖出:自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归属之日起12个月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可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50%,或在届时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将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过户至本期计划持有人账户;
第二次非交易过户或卖出:自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归属之日起24个月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可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50%,或在届时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将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过户至本期计划持有人账户。
根据上述约定,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解锁条件成就,自2025年4月19日起,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制,并结合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或将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过户至持有人账户。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解锁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个月,存续期满后,本计划即终止,亦可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或在届时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将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账户后,本计划可提前终止,该持有人退出本计划。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可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的50%以上(不含50%)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2、本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股票过户至本期计划持有人账户后,本期计划可提前终止,该持有人退出本期计划。
3、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的50%以上(不含50%)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