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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3,522,639.00元;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243,490,887.5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37,598,718.9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

日,公司总股本为4,616,244,222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0,812,211.1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61,624,422.2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

65.62%。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金额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461,624,422.20-184,649,768.88
回购注销总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3,522,639.00687,701,603.71467,872,369.98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937,598,718.9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A)646,274,191.0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B)-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C=(c1+c2+c3)/3)619,698,870.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A+B)646,274,191.0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E=D/C)104.29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规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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