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证券简称:四川长虹公告编号:临2025-029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
创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作为有限合伙人(LP)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四川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业投资基金”),本次创业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282,828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认缴出资总额的1.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3号)(以下简称《投资公告》)。
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GP)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创业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
二、进展情况
2025年4月24日,由基金管理人召集以通讯方式召开合伙企业2025年度第二次全体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审议并一致同意新增有限合伙人、变更有限合伙人、调整基金认缴规模、重新签订基金合伙协议等议案。根据合伙企业合伙人大会决议,全体合伙人重新签署了《四川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增加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企业名称:芜湖智创星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3MAEE7KYK8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5号楼11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纵啸宇注册资本:20,1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5年3月21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表:
序号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芜湖智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 | 99.5025 |
2 | 烟台智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 | 0.4975 |
合计 | 20,100 | 100 |
关联关系说明:芜湖智创星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履约能力:芜湖智创星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芜湖智创星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变更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合伙企业4亿元出资份额,转让给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主体变更为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
企业名称: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510100MAE6KTEB5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1栋2单元35层3501号(申报承诺)
法定代表人:陈庆红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1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表:
序号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 | 100 |
合计 | 1,200,000 | 100 |
关联关系说明: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履约能力: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变更后,合伙企业及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1.变更前合伙企业及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分类 | 出资人 | 认缴金额(亿元) | 占比 |
普通合伙人(GP) | 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2828 | 1.000% |
有限合伙人(LP) |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4 | 14.143% |
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 | 14.143% | |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 | 14.143% | |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5 | 15.911% | |
四川航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 | 7.071% | |
四川港投致远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2 | 7.071% | |
四川国经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1 | 3.536% |
成都高新策源启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成都高新策源启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 | 10.607% | |
德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 | 3.536% |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0.3 | 1.061% | |
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3 | 1.061% | |
绵阳金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2 | 0.707% | |
绵阳久盛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2 | 0.707% | |
遂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5 | 1.768% | |
眉山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0.5 | 1.768% | |
资阳苌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0.5 | 1.768% | |
合计 | 28.2828 | 100.000% |
2.本次变更后,新增一名有限合伙人芜湖智创星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2亿元,普通合伙人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由2,828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3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出资比例由1.061%调整至0.99%。
2025年4月24日,基金管理人发出缴款通知,要求进行首次出资,列明最晚出资期限为2025年4月30日,公司预计在本月底前完成首缴出资1,500万元。
现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分类 | 出资人 | 认缴金额(亿元) | 占比 |
普通合伙人(GP) | 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3030 | 1.00% |
有限合伙人(LP) | 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 | 13.20% |
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 | 13.20% | |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 | 13.20% | |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5 | 14.85% | |
四川航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 | 6.60% | |
四川港投致远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2 | 6.60% | |
四川国经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1 | 3.30% |
芜湖智创星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芜湖智创星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 | 6.60% | |
成都高新策源启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 | 9.90% | |
德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 | 3.30% |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0.3 | 0.99% | |
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3 | 0.99% | |
绵阳金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2 | 0.66% | |
绵阳久盛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2 | 0.66% | |
遂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5 | 1.65% | |
眉山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0.5 | 1.65% | |
资阳苌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0.5 | 1.65% | |
合计 | 30.3030 | 100.000% |
(四)合伙协议修订公司与其他相关方新签署了《四川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对原合伙协议主要进行了以下修订和补充:
1.出资额及出资方式调整本次变更后,合伙协议中创业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由282,828万元增加至303,030万元,系新增芜湖智创星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20,000万元及基金管理人为满足1%认缴出资比例要求对出资额做相应调整。首次交割的总缴款规模为认缴出资总额的50%,由拾肆亿壹仟肆佰壹拾肆万元(RMB1,414,140,000)调整为壹拾伍亿壹仟伍佰壹拾伍万元(RMB1,515,150,000),首次交割最晚出资期限变更为“各合伙人应在基金管理人发出的缴款通知列明的最晚出资期限(“首次交割日”)前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删除“最晚出资期限应在合伙企业设立后的3个月内,原则上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
2.优化关联交易表述原协议约定“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关联委员应回避表决)决议,关联主体不得与本基金进行交易。”修订后调整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应遵循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对关联交易的风险进行控
制。全体合伙人在此同意并认可,在合伙企业业务运营中,如与关联主体之间发生交易、产生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将善意公正地管理、解决这些利益冲突,并将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内容、对价确定依据等)提交给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关联委员应回避表决)方可通过并实施,并披露至全体合伙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在上述前提下从事的投资管理活动不应被视为从事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被视为对本协议有任何违反。”
3.合伙人权益转让本次变更后,新协议中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其关联方(无论其是否为本基金有限合伙人,但应为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或本基金其他有限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财产份额,且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为免疑义,无需获得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同意)。其他合伙人对于前述份额转让没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拟转让合伙人的非关联方(前提是拟受让方应为基金的合格投资者)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通过。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明确有限合伙人变更后的权利义务
各方同意并一致确认,自2025年4月24日合伙协议签署之日起,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在本合伙企业的出资额40,000万元的份额持有人由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主体变更为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
三、本次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新增合伙人的主要目的是为扩大合伙企业的规模,进一步提升合伙企业的投资能力。上述新增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增加合伙人后,合伙企业仍由基金管理人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风险控制工作。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旨在借助专业机构的行业经验、投资资源及投资管理能力,围绕公司产业布局挖掘具有突出核心竞争力的优质标的,提升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分析
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加强相关政策、市场等关注和研究,加强与基金管理人的沟通,及时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本次投资。同时,针对预期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团队对投资标的进行充分考察和尽职调查,充分论证项目市场前景,加强投后管理及进度,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