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因此,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
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追溯调整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元
报表名称 | 报表期间 | 受影响的合并报表项目名称 | 调整前金额 | 影响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合并利润表 | 2023年1-12月 | 营业成本 | 15,977,211,092.07 | 16,530,269.46 | 15,993,741,361.53 |
销售费用 | 244,538,146.16 | -16,530,269.46 | 228,007,876.70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