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崔军)
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守诚信、廉洁从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职能,依法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支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崔军,中国注册会计师(CPA),2002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98年4月至2005年7月在东北财经大学任教,2005年7月至今在中国
人民大学任教;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2024年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出现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现场出席全部会议,充分关注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的合法合规情况、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和股东问询情况,积极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出席以上全部会议,会前对审议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并在审慎判断、独立决策的基础上,发表了明确表决意见,对审议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票情况,对听取事项无异议;同时对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案是否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发表明确表决意见,切实发挥专业作用,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会议届次 | 召开方式 | 召开日期 | 议题数 | 出席方式 | 表决或发表意见情况 |
股东大会 |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 现场会议 | 2024.5.9 | 14 | 亲自出席 | 不适用 |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现场会议 | 2024.11.1 | 3 | |||
董事会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2.2 | 4 | 全部同意 |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4.17 | 34 |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通讯表决 | 2024.4.28 | 2 |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5.9 | 2 |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 通讯表决 | 2024.5.22 | 1 |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8.26 | 6 |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10.16 | 7 |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 通讯表决 | 2024.10.28 | 3 |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 通讯表决 | 2024.12.30 | 3 | |||
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1.30 | 1 |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2.28 | 1 |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4.3 | 6 |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4.25 | 3 |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8.16 | 4 |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10.25 | 2 |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12.24 | 1 |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2.29 | 1 |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4.3 | 5 |
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4.3 | 1 |
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现场会议 | 2024.12.24 | 1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年4月,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以前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已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工作、审计机构聘任与履职、重大事项实施、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审议和评价,对以上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2024年本人对公司稽核审计部门出具的88份稽核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稽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关注整改进展,并充分评估相关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
2024年,本人参加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减公司对东证融汇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净资本担保承诺额度等事项进行事前审议,对以上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公司未发生需要本人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4月3日,本人参加公司2023年度年审审后沟通会,与承办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就对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了交流沟通,具体包括: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的确定、融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评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划分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估值、公司债券发行、股东股权转让意向、联营企业变动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及需要提请公司治理层关注的与关联方相关的重大事项,与监督财务报告编制过程相关的、公司拟予以充分披露但需提请治理层关注的重要事项。
2024年11月28日,本人参加公司2024年度年审审前沟通会,与时任承办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就对方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及拟实施的应对措施进行了交流沟通,具体包括: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的确定、融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评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划分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估值。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亲自参加了公司2024年召开的2次股东大会,充分关注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并通过关注公司互动易平台、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参加公司“三会”现场会议14次,累计工时7天;参加公司现场专题会议2次,累计工时2.5天。
2024年6月12日下午-14日,本人赴公司北京地区相关机构现场调研,具体行程如下:1.与公司北京地区高管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现场交流,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研究咨询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固定收益业务等开展情况以及合规管理工作情况;2.实地走访全资子公司东证融通,了解公司私募股权基金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合规风控、团队建设等情况;3.实地走访北京东城分公司,了解北京地区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和团队建设情况。累计工时2.5天。
2024年11月1日上午,本人赴公司北京代表处现场办公,参阅2024年度监管政策发布、修订材料与行业发展趋势材料。累计工时0.5天。
2024年12月3日下午-5日,本人赴公司北京代表处现场办公,审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周度参考信息-证券行业发展周报,《公司法》解读材料、洗钱风险监管制度、《公司2023年度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参加公司组织的《2024年
东北证券个人信息保护培训》《践行行为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落实证券行业荣辱观》培训。累计工时2.5天。
上述现场工作总计工时15天。
(七)其他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执行情况
2024年,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持续有效监督,认真查阅了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信息,充分关注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的规范性和披露内容的准确性。年内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147项文件,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存在缺陷,同时,本人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内容进行重点审核并分别出具书面确认意见,确认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独立研究和论证,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充分兼顾了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与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同意方案内容。
同时,本人跟踪监督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高效、准确地完成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相关工作,并在2025年1月完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实施,切实贯彻了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多次分红、提升中小投资者回报的号召。
(八)其他日常履职情况
1.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内部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具体如下:
序号 | 培训内容 | 培训时间 | 培训机构 | 培训形式 |
1 | 深圳证券交易所第139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 | 2024.2.6-2.19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观看录播课程 |
2 |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培训 | 2024.5.4 |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 观看录播课程 |
3 | 新《公司法》解读网络直播课 | 2024.5.23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在线直播 |
4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交易公司股票(000686)的规则解读与提示 | 2024.4.17 | 证券部 | 现场培训+书面培训 |
5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交易公司股票(000686)的规则解读与提示 | 2024.6.11 | 证券部 | 书面培训 |
6 | 公司2024年廉洁从业管理培训 | 2024.12.25 | 证券部 | 书面培训 |
7 | 公司2024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 | 2024.12.26 | 证券部 | 书面培训 |
8 | 公司2024年度ESG管理培训 | 2024.12.27 | 证券部 | 书面培训 |
同时,本人主动关注上市公司最新治理实践,及时了解
监管政策、市场形势变化,重点加强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公司法》修订等前沿问题及重点领域的研究学习,不断丰富自身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证券部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了大力支持与配合,本人与公司证券部保持了良好、密切的工作关系,并通过公司证券部与董事会、经理层和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沟通顺畅,从而为本人顺利履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尤其通过现场调研和现场工作,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公司相关业务及其开展情况,从而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的放矢地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坚实保障。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相关信息及干预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形。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作出独立客观判断。本人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背景和专业优势,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和各项业务发展,较好地履行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要求,独立、认真、审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积极学习监管政策,持续关注行业动态,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协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发挥治理合力,进一步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为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更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崔军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