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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相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卢相君)

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 ,恪守诚信、廉洁从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职能,依法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卢相君,2002年5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会计专业,获管理博士学位,曾任长春税务学院教师、会计系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教务处处

长。现任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兼职方面,本人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吉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兼行业人才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春市审计学会会长、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2024年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出现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现场出席全部会议,充分关注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的合法合规情况、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和股东问询情况,积极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以上全部会议,会前对审议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并在审慎判断、独立决策的基础上,

发表了明确表决意见,对审议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票情况,对听取事项无异议;同时对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案是否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明确表决意见,切实发挥专业作用,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会议届次召开方式召开日期议题数出席方式表决或发表意见情况
股东大会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2024.5.914亲自出席不适用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2024.11.13
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现场会议2024.2.24全部同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现场会议2024.4.1734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2024.4.282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现场会议2024.5.92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2024.5.22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现场会议2024.8.266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现场会议2024.10.167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2024.10.283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2024.12.303
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现场会议2024.1.30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现场会议2024.2.28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现场会议2024.4.36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现场会议2024.4.253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五次会议现场会议2024.8.164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六次会议现场会议2024.10.252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七次会议现场会议2024.12.241
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会议2024.4.31
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会议2024.12.241

(二)向公司提出建议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向公司提出建议情况

2024年,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针对《公司董事履职评价管理制度》草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材料内容共提出三次修订建议,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治理贡献专业咨询力量。

2.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年4月,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以前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已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并评估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等工作情况、提议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事前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

2024年本人对公司稽核审计部门出具的88份稽核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稽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关注整改进展,并充分评估相关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

2024年,本人参加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减公司对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净资本担保承诺额度等事项进行事前审议,对以上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公司未发生需要本人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12月-2024年4月,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和持续跟踪,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在审前沟通会中,本人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等方面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交流,并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建议审计机构明确重点关注领域;在审后沟通会中,本人就初步审计结论与年审会计师充分交换了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媒体报道、查看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和股吧中中小股东提问和留言信息,

深入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对公司发展的想法建议,并在日常履职中重点关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6月,本人对公司北京地区开展现场调研,与公司北京地区高管人员、业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现场交流,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研究咨询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固定收益业务、私募股权基金业务等开展情况以及合规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合规风控、团队建设等情况;实地走访北京东城分公司,了解北京地区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和团队建设情况,并在调研期间提出切实有效的意见建议。除现场调研外,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三会”现场会议、列席专题会议、开展现场办公、现场沟通交流等形式,完成现场工作共计15天。

(七)其他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执行情况

2024年,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持续有效监督,认真查阅了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信息,充分关注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的规范性和披露内容的准确性。年内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147项文件,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存在缺陷,同时,本人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

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内容进行重点审核并分别出具书面确认意见,确认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独立研究和论证,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充分兼顾了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与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方案内容。

同时,本人跟踪监督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高效、准确地完成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相关工作,并在2025年1月完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实施,切实贯彻了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多次分红、提升中小投资者回报的号召。

(八)其他日常履职情况

1.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学习《公司法》《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等最新制度规章和其他重要文件,分别于2024年4-9月、12月,参加了中国证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吉林省证券业协会、公司证券部等相关单位

举行的9次培训活动,不断丰富自身理论基础;同时主动关注上市公司最新治理实践和监管案例,更好识别监督重点,提升履职质效。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秘书以及证券部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了大力支持与配合,本人与公司保持良好、密切的工作关系,并通过公司证券部与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顺畅沟通,为本人顺利履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相关信息和干预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形。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作出独立客观判断。本人充分运用会计专业背景,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会计处理等事项,较好地履行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要求,继续独立、认真、审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积极学习监管政

策,持续关注行业动态,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协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发挥治理合力,进一步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为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更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卢相君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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