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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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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920号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东北证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编制了后附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我们审计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4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918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东北证券管理层
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东北证券2024年度财务
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重大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东北证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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