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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1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按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计算,下同)92,433,949.87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6,634,966.99元。

2024年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889,139,701.56元,加上当年转入净利润92,433,949.8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公司法定公积金为1,225,788,119元,已达公

司注册资本的50%,故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81,573,651.43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元)00121,453,811.35
回购注销总额 (元)57,375,028.05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76,634,966.99-667,645,957.54139,166,253.7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1,687,801,149.7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981,573,651.4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21,453,811.3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57,375,028.0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601,704,890.2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78,828,839.4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0年9月4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2,500,011股。2023年8月公司启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22,500,011股股票向32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55元/股。2024年11月,公司同意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截至2024年11月18日止,公司以授予价格2.55元/股,支付325名激励对象股票回购款57,375,028.05元,回购注销已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2,500,011股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92%。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451,576,238股,变更为2,429,076,22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是充分考虑到行业发展的现状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注销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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