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众源新材: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527证券简称:众源新材公告编号:2025-013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81号文)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73,147,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5,620,2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179,543.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7,440,680.1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218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3年9月6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446,057,408.03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6,057,408.03元。

(2)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2,308,965.63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2,534,735.93元,补充流动资金49,774,229.70元。

(3)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0,457,292.50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42,252,130.45元,补充流动资金68,205,162.0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717,440,680.11
加: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1,382,986.05
减:报告期末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累计金额718,823,666.1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9月,本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芜湖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98010100100624226)、在徽商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20468848151000002)、在华夏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9150000000228911)、在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169629366600000043和20000169629366600000051)。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芜湖分行、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626722)、在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20000219372666600000031)。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本公司及子公司芜湖众源铝箔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分别与徽商银行芜湖分行、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5008499521000007)、在华夏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150000000231571)。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均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核算主体银行名称银行帐号销户时间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200001696293666000000512024年12月11日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4980101001006242262024年12月25日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200001696293666000000432024年12月11日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91500000002289112024年12月17日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5204688481510000022024年12月12日
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200002193726666000000312024年12月11日
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4980101001006267222024年12月25日
芜湖众源铝箔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2250084995210000072024年12月12日
芜湖众源铝箔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91500000002315712024年12月17日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18,823,666.16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5]230Z0262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众源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众源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717,440,680.1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0,457,292.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18,823,666.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10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及5万吨铜带坯生产线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不适用410,000,000.00410,000,000.00410,000,000.0042,124,372.84410,600,429.13600,429.13100.15%2024年11月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5万吨电池箔项目(一期年产2.5万吨电池箔)不适用190,000,000.00190,000,000.00190,000,000.00127,757.61190,243,845.28243,845.28100.13%2024年5月-13,823,292.16
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130,000,000.00117,440,680.11117,440,680.1168,205,162.05117,979,391.75538,711.64100.46%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730,000,000.00717,440,680.11717,440,680.11110,457,292.50718,823,666.161,382,986.05-13,823,292.1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3年9月6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446,057,408.03元,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金额为446,057,408.0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前述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原因系使用了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收入。[注2]:年产5万吨电池箔项目(一期年产2.5万吨电池箔)未达到预期效益的主要原因系本年产能未能完全释放,且由于市场因素的影响产品销售价格下降。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