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源新材”)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众源新材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关联担保基本情况
安徽驿通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驿通国际”)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投资”)的子公司,众源投资与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源投资”)各持有驿通国际50%的股权。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驿通国际并不属于公司关联人,但因公司1名高管担任驿通国际的监事,所以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并从谨慎性出发,公司仍将驿通国际认定为公司关联人。驿通国际股权结构图如下:
驿通国际因经营发展需要,现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4,000万元,由现有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按照50%出资比例为驿通国际提供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瑞源投资提供同比例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担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4日,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驿通国际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的子公司,众源投资与瑞源投资各持有驿通国际50%的股权,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安徽驿通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N46878J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4日
公司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龙山街道九华北路138号学府商业广场芜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B2-306室
法定代表人:王家斌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发与销售;金属、有色金属及其制品销售;煤炭销售;建材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及相关设备、原辅材料销售;为汽车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物流方案设计;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搬运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通讯设备销售(含网上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734.28万元,负债总额1,981.34万元,净资产2,752.9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78,234.45万元,净利润27.7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067.55万元,负债总额2,092.37万元,净资产2,975.18万元,2025年1-3月份营业收入41,343.90万元,净利润
222.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驿通国际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瑞源投资提供同比例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与瑞源投资各持有驿通国际50%的股权,公司与瑞源投资为驿通国际提供同比例担保,且驿通国际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54,386.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76.7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30,586.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64.96%,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担保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关联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z
守差、丁忡
杨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