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磁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天和磁材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07万股,发行价格为
12.3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661,000.00元。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剩余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57,886,270.00元后的余额754,774,730.00元已于2024年12月26日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开发区支行149287257253银行账号。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30,339,59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4BJAA8B0276)。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元,截至2024年
月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54,774,730.00元,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2024年度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1 | 754,774,730.00 |
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3+4+5+6+7 | 0.00 |
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 3 | 0.00 |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 4 | 0.00 |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5 | 0.00 |
年产3,000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 6 | 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7 | 0.00 |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 8 | 0.00 |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9 | 0.00 |
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收益额 | 10 | 0.00 |
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 11 | 0.00 |
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 | 12 | 0.00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3=1-2-8-9+10+11-12 | 754,774,73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人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的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期末余额 | 募集资金用途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三江支行 | 15050171669400001488 | 198,357,862.06 | 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 155687274406 | 80,265,739.53 |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 8115601012100474579 | 42,439,356.53 |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 149287257253 | 249,192,830.43 | 年产3,000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
内蒙古银行包头青山支行 | 861026101421004813 | 184,518,941.45 | 补充流动资金 |
合计 | - | 754,774,730.00 | - |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支付所致。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三江支行”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名义签署;“内蒙古银行包头青山支行”系“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名义签署。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进行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认为,天和磁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和磁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天和磁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李强 | 佘飞飞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30,339,59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 无 | 215,000,000.00 | 不适用 | 215,000,000.00 | 0.00 | 0.00 | -215,000,00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智能化改 | 无 | 87,000,000.00 | 不适用 | 87,000,000.00 | 0.00 | 0.00 | -87,000,00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造项目 | ||||||||||||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无 | 46,000,000.00 | 不适用 | 46,000,000.00 | 0.00 | 0.00 | -46,000,00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3,000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 无 | 270,100,000.00 | 不适用 | 270,100,000.00 | 0.00 | 0.00 | -270,100,00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200,000,000.00 | 不适用 | 200,000,000.00 | 0.00 | 0.00 | -200,000,00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818,100,000.00 | - | 818,100,000.00 | 0.00 | 0.00 | -818,100,000.0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