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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
603072公司简称:天和磁材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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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子培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规划、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目标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经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阐述的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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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27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40
第六节重要事项 ...... 4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7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74
第十节财务报告 ...... 7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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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天和磁材 | 指 |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天和 | 指 |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天之和 | 指 | 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朗润园 | 指 | 南通朗润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元龙智能 | 指 | 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科曼咨询 | 指 | 包头科曼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申港证券 | 指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减持规定》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 |
公司章程 | 指 |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现行章程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6,607万股新股的行为 |
稀土 | 指 | 包括化学元素周期表中的镧系元素-镧(La)、铈(Ce)、镨(Pr)、钕(Nd)、钷(Pm)、钐(Sm)、铕(Eu)、钆(Gd)、铽(Tb)、镝(Dy)、钬(Ho)、铒(Er)、铥(Tm)、镱(Yb)、镥(Lu),以及与镧系15个元素密切相关的两个元素-钪(Sc)和钇(Y),共17种元素 |
稀土永磁材料 | 指 | 以稀土金属元素RE(Sm、Nd、Pr等)和过渡族金属元素TM(Fe、Co等)共同形成的,以金属间化合物为基础的一类永磁材料,全称为稀土金属间化合物永磁材料 |
3C消费电子 | 指 | 通讯产品(Communication)、电脑产品(Computer)、消费类电子产品(Consumer)三类产品的统称 |
钕铁硼永磁材料 | 指 | 以Nd2Fe14B相为主要磁性相的永磁材料,主要包括: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粘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热压钕铁硼永磁材料等,业内亦称钕铁硼永磁体 |
烧结钕铁硼、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 | 指 | 采用粉末冶金工艺制造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制造流程主要包括:合金熔炼、破碎制粉、模压成型、烧结致密化、时效热处理等。根据应用要求,还可以进行必要的机械加工、表面处理等,业内亦称烧结钕铁硼永磁体或烧结钕铁硼磁体 |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 | 指 | 根据《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标准为:以速凝甩带法制成,内禀矫顽力(Hcj)和最大磁能积((BH)max)之和大于60,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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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制作中、小、微型特殊用途的永磁电机、传感器、磁共振仪、高级音像设备等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 | ||
烧结钐钴 | 指 | 一种具有高单轴各向异性六角晶体结构的钐钴磁性材料,分为SmCo5、Sm2Co17两种金属间化合物结构类型 |
内禀矫顽力(Hcj) | 指 | 衡量磁体抗外磁场退磁能力的物理量。通常,内禀矫顽力越大,磁体抗外磁场退磁能力越强,磁场的持久性、可靠性越好。内禀矫顽力表示使磁体的剩余磁极化强度Jr降为零,所需施加的反向磁场能量。高斯制单位:kOe |
最大磁能积(BH)max | 指 | 退磁曲线上任何一点的可用磁感应强度B和退磁场H的乘积。除剩磁外,磁体的磁场强度亦可用磁能积来表示。磁能积的最大值称为最大磁能积(BH)max。狭义上将最大磁能积简称为磁能积,本报告采用该简称,所述的磁能积即最大磁能积。高斯制单位:MGOe |
镨钕 | 指 | 稀土金属合金的一种,主要由稀土元素Pr和Nd组成,系银灰色金属锭。该金属中钕含量75-80%左右、镨含量20-25%左右,为烧结钕铁硼的主要稀土原材料 |
轻稀土 | 指 | 具有较低原子序数和较小质量的稀土,包括镧、铈、镨、钕、钷、钐、铕七个元素,又称铈族(ceriumgroup)稀土。目前全球已探明稀土储量中,轻稀土占比较大 |
重稀土 | 指 | 具有较高原子序数和较大质量的稀土,包括钆、铽、镝、钬、铒、铥、镱、镥,又称钆族(yttriumgroup)稀土。当前全球已探明稀土储量中,重稀土占比较小,具有较高的稀缺性 |
VCM | 指 | VoiceCoilMotor的缩写,磁头驱动电机、音圈电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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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天和磁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aotouTianheMagneticsTechnology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TianheMagnetic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袁文杰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海潮 | |
联系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 | |
电话 | 0472-5223560 | |
传真 | 0472-5240506 | |
电子信箱 | info@thmagnetics.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
公司办公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稀土大街8-17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14010 |
公司网址 | http://www.thmagnetics.com |
电子信箱 | info@thmagnetics.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经济参考报》http://www.jjck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天和磁材 | 603072 | /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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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8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克东、王民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李强、佘飞飞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5年1月3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2,589,705,076.13 | 2,651,341,676.90 | -2.32 | 2,884,724,357.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6,085,416.34 | 168,805,812.18 | -19.38 | 222,838,998.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2,087,125.79 | 161,467,606.07 | -18.20 | 190,638,240.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455,913.54 | 242,268,043.13 | 26.49 | -526,846,991.06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60,049,863.28 | 1,193,332,597.15 | 72.63 | 1,022,469,954.09 |
总资产 | 3,386,713,429.69 | 2,992,851,880.20 | 13.16 | 2,582,773,682.18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0.85 | -18.82 | 1.1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0.85 | -18.82 | 1.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81 | -17.28 | 0.9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79 | 15.24 | 减少4.45个百分点 | 24.4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7 | 14.58 | 减少4.11个百分点 | 20.93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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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57,500,626.58 | 709,875,246.63 | 669,736,073.91 | 652,593,129.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593,624.84 | 33,980,294.36 | 40,963,522.28 | 29,547,974.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0,916,272.45 | 36,053,458.19 | 37,951,793.75 | 27,165,601.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59,885.85 | 153,664,631.72 | -57,111,530.33 | 218,362,698.0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557,687.09 | -202,991.76 | -200,239.4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257,026.30 | 8,052,587.19 | 36,767,705.3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40,47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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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28,938.37 | 867,112.23 | 21,400.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75,593.66 | -83,523.99 | 1,539,972.8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05,580.69 | 1,294,977.56 | 5,687,604.4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998,290.55 | 7,338,206.11 | 32,200,758.5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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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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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上游稀土原材料价格相较于2023年出现了一定的下行。根据亚洲金属网发布的数据,主要原材料镨钕由2023年的平均价格64.43万元/吨,下降至2024年的
48.43万元/吨,下降幅度为24.83%;主要原材料镝铁合金由2023年的平均价格226.15万元/吨,下降至2024年的179.27万元/吨,下降幅度为20.73%。稀土原材料价格下降叠加行业内竞争加剧,使得钕铁硼永磁产品销售价格及盈利水平均出现了下滑。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通过“三个坚持”战略应对挑战,即坚持技术研发驱动、坚持高端市场定位、坚持智能生产管理,在核心业务领域实现关键突破。公司始终如一专注于主营业务,夯实日常经营管理,持续研发,优化成本,按照“三个坚持”战略,积极稳健地开展经营活动,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风力发电、节能家电、3C消费电子等领域取得了稳步的发展。
报告期内,在经营指标方面,公司实现三大结构性变化:1、产能规模突破:公司已形成年产9,3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能力,其中“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贡献产能2,000吨,2024年度,毛坯产量10,355吨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3.51%;2、产品结构优化: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业务营收为164,143.96万元,占营业收入63.38%,同比增长6.09%,有效对冲传统领域下滑;
3、技术储备增强:内部研发项目新增13项,在研项目23项,其中国家科技部项目2项,自治区科技项目4项。申请专利9项,授权专利6项,其中中国5项,日本1项。
报告期内,在财务表现方面,受稀土价格下行影响呈现“量增价减”特征: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8,970.51万元,同比微降2.32%,但全年销量实现8,116.47吨,同比增长24.59%;净利润13,608.54万元,同比下降19.38%,主要系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导致产品销售均价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在技术创新与客户拓展方面:1、新兴领域突破:阶段性完成人形机器人磁铁的相关研究开发;2、研发创新持续升级:公司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奖;3、战略合作深化:公司荣获博世“亚太区优秀供应商”、博泽“关键供应商”等荣誉,客户结构更趋健康。
报告期内,在产能建设方面,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产能稳定释放,通过自动化产线升级、数字化管理系统部署、绿色化生产工艺改造实现制造能效的提升,当前已形成年产9,3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完整产业链配套能力,保证了从毛坯生产、机械加工到成品检验等各个环节的产能匹配,为公司拓展客户和扩大市场份额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总体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烧结钕铁硼、烧结钐钴等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处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中的“磁性材料”行业。
稀土永磁材料行业的产业链由上游稀土行业、中游稀土永磁材料行业,以及下游主要终端应用领域组成。上游稀土行业通过对稀土进行开采、冶炼和分离,产出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等制备稀土功能材料所需的原材料。产业链下游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节能家电、3C消费电子、机器人、轨道交通等领域。
(二)上游行业情况
1、我国稀土资源储量充沛
我国稀土资源储量居全球首位。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发布的《矿产商品摘要(2025年)》,2024年中国稀土矿资源储备量4,400万吨,占全球的36.67%,位居全球第一。上世纪70年代,徐光宪、袁承业等老一辈科学家在萃取分离技术方面取得突破,我国从“稀土大国”变为“稀土强国”。据美国地质局(USGS)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稀土产量约36万吨,其中我国产量24万吨,占近70.00%。丰富的稀土资源和较高的稀土产量为我国稀土永磁材料行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材料供应,为我国成为全球稀土永磁材料制造中心提供了关键支撑。
2、国家政策护航,规范稀土供给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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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早期,我国稀土开采及冶炼分离等产业散乱差,为环境带来较为严重的污染。鉴于稀土系国家战略资源,国家不断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对稀土开采资质严格管理、控制开采量、打击无证开采以及鼓励稀土深加工等,以强化国内稀土行业管理,提高行业集中度,优化资源使用效率。
2011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国家实施稀土战略储备”,将稀土作为战略资源,由国家实施收储计划,掌握稀土定价权,稀土价格日趋稳定。2014年1月,工信部牵头制定了稀土大集团重组方案,形成了“5+1”南北六大稀土集团格局,由六大集团统一实行严格的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生产。2016年稀土“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将矿山开采、冶炼分离及资源综合利用全部纳入中铝公司、北方稀土、厦门钨业、中国五矿、广东稀土、南方稀土六家集团管理,加快实现稀土集中生产、管理、工艺流程再造,加快稀土行业整合,构建稀土全产业链,改变数年来稀土上游行业散乱的状况。2017年,工信部稀土办开展稀土打黑专项行动,将稀土打黑常态化,行业管理日益规范。2021年12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中铝集团、中国五矿以及赣州市人民政府等进行稀土资产战略性重组,新设由国务院国资委控股的新公司。重组完成后,形成主要由北方稀土和中国稀土两大稀土集团分别掌控轻稀土和重稀土的资源的局面,国家对于稀土资源的管理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加强了稀土出口相关管制。尤其是2024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稀土管理条例》,提出压实各有关部门责任分工,强化国家对稀土行业的规划引领,突出科技创新;明确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管理要求,建立总量控制制度,规范稀土综合利用;同时加强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综合利用、产品流通、进出口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国家强化稀土全产业链管理,明确推行稀土产品战略储备制度、总量指标管理要求,推进稀土供给侧管理全面进入法治时代,降低供给端扰动。
稀土金属是稀土永磁材料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稀土供给侧的整改,有利于保持稀土行业的稳定性,保障我国稀土永磁材料行业的原材料供给。
(三)下游应用市场情况
1、新能源汽车
近年来,世界各国均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全球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发展迅速,新能源汽车作为其中的代表性产业,获得快速发展契机。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1至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从8,368辆增至136.6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达76.14%;根据EVTank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823.6万辆,同比增长24.4%,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268.6万辆,同比增长35.7%。
得益于宏观政策的扶植和鼓励,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驱动电机的市场需求有望持续增大。
2、风力发电
相对传统电力,风力发电具有零排放、制造成本低、使用周期长等优势,成为当前全球重要的绿色、低碳能源。目前,风力发电机分为双馈绕组式发电机与永磁风力发电机两类。烧结钕铁硼系永磁风力发电机赖以实现磁电转换功能的关键材料。
我国将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该目标对能源结构转型和电力供给侧改革提出新要求,低排放甚至零排放的非化石能源,包括水能、核能、光伏、风力发电、生物质等的占比尚需大幅提升,未来风力发电装机需求有望持续增长。2020年12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通过视频发表题为《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的重要讲话,对于风力发电提出了明确要求:到2030年,我国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随着全球风力发电技术的进步,风力发电行业将步入稳步增长轨道,烧结钕铁硼需求有望持续增长。按照2025年前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112GW推算,风力发电行业预计将产生1.5万吨烧结钕铁硼需求量。
3、节能家电
节能家电为烧结钕铁硼等稀土永磁材料的重要下游领域。2021年6月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最新能效标准GB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正式实施,统一了定频空调和变频空调的评估方法,均按季节能效(APF)定级。2020年全球变频空调产量8,775万台,2022年达11,272万台,根据产业在线数据,2021年变频市场约占70%,预计2025年变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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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占比或将提升至90%,按照单机100g的钕铁硼需求,2025年预计全球变频空调产量1.38亿台,钕铁硼需求量达1.24万吨。
4、3C消费电子3C消费电子一贯是烧结钕铁硼的重要下游行业。烧结钕铁硼具有高磁能积等特点,符合3C消费电子产品小型化、轻量化、轻薄化的发展趋势,被广泛应用于VCM、手机线性马达、摄像头、耳机、扬声器、主轴驱动电机等电子元器件。由于3C消费电子产品开发周期短、更新换代快,厂商需根据产品类别、型号对烧结钕铁硼进行专门化的配套采购,相关市场更迭较快。
2019年为全球5G手机元年,出货量为1,376.9万部,占比仅0.5%,根据Canalys报告,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11.4亿台,2024年出货量约12.2亿台。随着5G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5G技术引领下的智能手机换机潮将不断兴起,进而加大烧结钕铁硼需求量。此外,高性能振动马达、无线磁吸充电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也将促进烧结钕铁硼在3C消费电子产品中的应用。随着3C消费电子行业不断发展,市场需求亦将不断扩大,烧结钕铁硼将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要推进汽车、家电等以旧换新,优化相关产品供给端,未来相关下游市场发展潜力将进一步扩大。
5、工业电机及机器人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3年10月发布的《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标志着该领域发展进入新阶段。该顶层设计提出分阶段战略目标:预计2025年实现核心技术创新突破与关键部件自主可控,2027年构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完整产业链。政策框架围绕技术研发、产品迭代、场景应用、生态建设等维度展开系统部署。2024年各地政府相继出台配套支持政策,重点聚焦技术攻关、资本引导、应用场景拓展及标准体系构建等关键环节。
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最新预测显示,2025年将成为AI机器人发展的关键节点。技术创新迭代、市场需求释放及跨领域应用拓展将共同推动行业进入快速增长期,其中人形机器人市场预计在此时间窗口实现规模突破。
作为机器人驱动系统和工业伺服电机的关键功能材料,高性能钕铁硼永磁体正迎来战略性发展机遇。随着智能制造升级与人形机器人产业化加速,该材料在精密传动、高效驱动等核心部件的应用占比将持续提升,未来有望成为稀土永磁材料市场的重要增长引擎。
6、低空经济
在国家战略布局层面,低空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代表,自2024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后迎来爆发式发展契机。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进低空经济发展,随着政策供给体系完善、技术迭代加速(驱动无人机、eVTOL、直升机等载具性能突破)以及市政管理、工业巡检、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的规模化落地,该领域正形成万亿级新兴产业赛道。核心载体eVTOL发展尤为迅猛。据行业预测,其全球年交付量将从2030年的2,000架跃升至2050年的33,000架,单机需搭载10-20kg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用于驱动电机及核心控制系统。作为低空飞行器关键功能材料,钕铁硼磁体在能效转化、轻量化等方面的技术优势不可替代,伴随低空经济全产业链的协同发展,该领域有望成为稀土永磁材料需求增长的核心引擎。
综上,下游市场不断扩张将进一步带动稀土永磁材料需求量持续攀升。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烧结钕铁硼、烧结钐钴等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秉承“顾客至上,清洁世界,磁引未来”的使命和“做高性能永磁材料创新引领者”的企业愿景,围绕产品高质、客户高端、生产高效、资源低耗的经营目标,坚持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在多元成分调控、晶粒细化、成型压制、晶界扩散等关键技术工艺方面取得多项重要成果。公司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持续推动产品创新、工艺革新、装备升级,管理精益化、生产自动化程度以及主导产品综合磁性能、耐腐蚀性等核心指标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效满足了下游应用领域的能源绿色化、用能高效化、器件小型化、装备轻量化、AI智能化等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包头区域稀土特色产业优势,充分发挥自身技术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稳定、市场反应快速等综合优势,深耕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领域,保持了“钕铁硼为主、钐钴为辅,成品与毛坯双轮驱动”的主营业务体系,大力拓展面向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风力发电、节能家电、机器人等新兴应用领域的高性能成品业务,实现在高性能成品领域的高质量发展。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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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同时,继续稳固发展面向3C消费电子等领域提供基础性产品毛坯的传统优势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产销规模、盈利能力整体保持稳定,企业整体生产经营规模及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处于国内稀土永磁材料行业第一梯队。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烧结钕铁硼与烧结钐钴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获取收入和利润,实现自身发展,其中,烧结钕铁硼为公司的主导产品。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风力发电、节能家电等领域,通常直接面向终端客户,销售烧结钕铁硼成品,在3C消费电子等领域,主要向成品加工商供应烧结钕铁硼毛坯,形成了成品与毛坯双轮驱动的业务体系。
2、采购模式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物料为烧结钕铁硼及烧结钐钴生产所需的主要稀土原材料及部分辅料,包括镨钕/钕、镝铁、铽、纯铁、钴等。公司采用“以产定采+安全库存需求”的采购模式,依据采购制度建立了完善的采购流程。公司利用ERP系统,有效保证了采购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实现按需采购,并保持合理库存。同时,公司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和采购管理制度,保证采购操作的规范性。
3、生产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在综合磁性能、几何尺寸、外观、表面镀层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配套开发、选取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组织生产。
4、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市场主要为中国大陆、欧洲,日、韩及东南亚和墨西哥;美国的市场份额占比较小。公司高度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及时把握市场需求变化,为客户配套供应具有相应性能与质量的产品,与之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的销售模式系直销模式,存在少量贸易客户。
(三)报告期内业绩变化及驱动因素天和磁材系国内先进的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提供商,重点围绕下游新能源汽车和汽车零部件、风力发电、节能家电、3C消费电子、机器人等终端领域的能源绿色化、用能高效化、装备轻量化、器件小型化、AI智能化需求,基于自有核心技术开展配方研制、工艺开发、毛坯生产、成品加工和表面处理,为客户提供烧结钕铁硼、烧结钐钴等关键功能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坚持技术研发驱动、坚持高端市场定位、坚持智能生产管理,在核心业务领域实现关键突破。公司始终如一专注于主营业务,夯实日常经营管理,持续研发创新,优化成本,按照“三个坚持”战略,积极稳健地开展经营活动,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风力发电、节能家电、3C消费电子等领域取得了稳步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毛坯产量10,355吨,较上年同比增长23.51%。但是受到稀土原材料价格下降叠加行业内竞争加剧的影响,使得钕铁硼永磁产品销售价格及盈利水平均出现了下滑。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5.90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了2.32%;实现净利润
1.36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了19.38%。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技术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提供商定位,以高性能、资源低耗为主要目标,聚焦稀土永磁材料制备过程的关键技术创新与突破,形成了多元成分调控、晶粒细化、一次成型压制、晶界扩散、高效绿色加工、低涡流损耗磁体、新型镀层表面处理等一系列先进核心技术,并成功实现规模化生产与产业化应用,产品性能及核心技术整体居国内先进水平。公司研发中心获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自主申报的高性能钐钴稀土永磁关键技术与产业化项目荣获2020年度全国稀土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稀土永磁材料产品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产品。公司主导产品烧结钕铁硼的内禀矫顽力和最大磁能积之和可达84(20℃),显著高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中内禀矫顽力和最大磁能积之和为60的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判定标准。公司系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理事、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稀土行业中心首届理事,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内蒙古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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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硼稀土永磁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并参股设立了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起的唯一国家级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年底,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07项,其中欧洲、日本、美国等国家和地区48项,国内59项。
(二)生产能力优势多年来,公司以核心技术为依托,紧贴供给侧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趋势,持续围绕下游前沿领域和新兴产业的应用场景与发展需求,配套提供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烧结钐钴材料,形成了较强的生产能力。从生产规模上看,公司下设稀土永磁材料制造分厂8个,共14个车间,其生产内容相互配套、生产工序相互衔接,涵盖熔炼、氢碎、烧结、机械加工、晶界扩散、表面处理等烧结钕铁硼及钐钴生产过程的全部环节。2024年,公司毛坯产量达10,355吨,整体规模居行业前列。根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的说明,公司位列我国稀土永磁材料行业第一梯队。此外,公司业已形成十五大系列(其中烧结钕铁硼八大系列、烧结钐钴七大系列)逾百种牌号的产品体系,建立了完善的配方与产品数据库,系行业内产品种类较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可针对下游多个应用领域和组件的配套需求给予快速响应。从生产质量上看,公司以自有核心技术为支撑,结合信息化管理手段,坚持实施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不断细化生产中各工艺流程与操作环节的管控,对设计、生产、检验、交付等多项环节实行质量追溯,提升材料的质量可靠性与环境适应性,获2021年度内蒙古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业企业、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2020年)、包头市质量标杆企业(2020年)、包头市首批智能制造科技示范企业(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2024年)等荣誉。
(三)品牌优势公司凭借较高的产品性能、稳定优良的产品质量、优质高效的服务,塑造了技术先进、产品过硬的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品牌,主要面向高端市场、高质客户,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公司获得博世颁发的2024年度“亚太区优秀供应商”奖,博泽颁发的2024年度“关键供应商”奖,卧龙颁发的2024年度“战略合作伙伴”奖项等,充分体现了合作伙伴对公司产品质量及品牌的认可。
(四)精益生产及信息化优势公司积极吸纳汽车行业精益生产理念,系统化分析、改善企业生产管理流程。公司不断完善价值流控制、过程质量控制和生产控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TQM)、全员生产维护(TPM)、6S现场目视化等管理模式,将各车间、各班组标准化绩效管理与多品种产品柔性化生产组织相融合,积极吸纳全员合理化建议,持续优化企业管理,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保证质量。
同时,公司积极引入并发展信息化技术,推进两化融合,对多个生产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结合工业互联网平台系统及条形码识别数据采集方式,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建单、派工、领料、生产、验收、完工入库、销售出库等生产活动的线上产品质量过程控制与追溯。公司亦通过企业资源计划(ERP)、生产执行系统(MES)、供应商管理系统(SRM)、质量管理系统(QMS)、仓储管理系统(WMS)、商业智能(BI)及配方管理系统(RMS)、人工智能(AI)等管理软件,实现了多组织协同运作的平台化管理,实现企业多组织、多业务、多流程的贯通与管控,实现了人员流、物资流、信息流、资金流的高效运行。
(五)设备制造优势
公司设有全资子公司天之和,以晶粒细化技术、一次成型压制技术等核心技术为依托,不断夯实人才储备,优化材料制备工艺,自主开发出包括气流磨、一次成型压机、烧结炉等在内的稀土永磁材料关键生产设备,并成功应用于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产品的制备。根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的说明,天之和研制的气流磨、一次成型压机“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达到日本设备水平,从而实现了进口替代,助力母公司产品质量不断提升”。与此同时,天之和研制的生产设备在满足母公司使用的基础上,会择机面向市场出售。子公司天之和的业务范围得到拓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其盈利能力。
(六)稀土原材料供应链优势
公司位于稀土之都包头,享有得天独厚的稀土原材料供应链优势,公司是北方稀土的战略客户,享有稳定的稀土供应保障。公司构建起以“北方稀土+中国稀土”双引擎驱动的稀土原料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供应链的韧性建设。
(七)ESG可持续发展建设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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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坚持“顾客至上,清洁世界,磁引未来”的使命,积极践行ESG可持续发展理念,先后荣获国家绿色工厂(2020年)、国家绿色供应链(2023年)的荣誉称号。2024年公司继续通过环境、职业健康、能源管理体系的复审认证,持续获得SGS颁发的ISO14064温室气体排放盘查报告及证书。
2024年公司积极推动节能减排、绿色生产、以及回收利用等行动。2024年,公司绿电使用量占电力消耗总量的74%,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58,970.51万元,较上年的265,134.17万元减少了6,163.66万元,下降2.32%。2024年实现净利润13,608.54万元,较上年的16,880.58万元减少了3,272.04万元,下降19.38%。2024年实现扣非净利润13,208.71万元,较上年的16,146.76万元减少了2,938.05万元,下降18.20%。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38,671.34万元,较年初的299,285.19万元增加了39,386.15万元,上涨13.16%。2024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06,004.99万元,较年初的119,333.26万元增加了86,671.73万元,上涨72.63%。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589,705,076.13 | 2,651,341,676.90 | -2.32 |
营业成本 | 2,251,433,387.46 | 2,269,330,686.53 | -0.79 |
销售费用 | 15,153,779.14 | 9,172,478.62 | 65.21 |
管理费用 | 47,355,504.29 | 46,046,524.68 | 2.84 |
财务费用 | 21,602,663.18 | 37,821,038.81 | -42.88 |
研发费用 | 96,630,131.93 | 92,922,066.15 | 3.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455,913.54 | 242,268,043.13 | 26.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15,047.04 | -61,966,706.6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2,902,060.65 | -218,420,965.99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下行导致钕铁硼产品单位售价同比下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下行导致钕铁硼产品单位成本同比下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咨询服务费及职工薪酬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中介服务费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借款利息同比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同比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购建资产付出的现金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上市募集资金。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58,970.51万元,较2023年的265,134.17万元减少了6,163.66万元,减幅2.32%,报告期内,销售单价的下降使营业收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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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营业成本为225,143.34万元,较2023年的226,933.07万元减少了1,789.73万元,减幅0.79%,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单价的下降使营业成本减少。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烧结钕铁硼 | 2,367,989,588.52 | 2,064,194,512.29 | 12.83 | 0.53 | 0.90 | 减少0.32个百分点 |
烧结钐钴 | 16,499,688.34 | 13,875,037.32 | 15.91 | -27.66 | -26.98 | 减少0.79个百分点 |
其他业务 | 205,215,799.27 | 173,363,837.85 | 15.52 | -24.83 | -15.25 | 减少9.5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烧结钕铁硼 | 2,367,989,588.52 | 2,064,194,512.29 | 12.83 | 0.53 | 0.90 | 减少0.32个百分点 |
烧结钐钴 | 16,499,688.34 | 13,875,037.32 | 15.91 | -27.66 | -26.98 | 减少0.79个百分点 |
其他业务 | 205,215,799.27 | 173,363,837.85 | 15.52 | -24.83 | -15.25 | 减少9.5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1,348,556,840.89 | 1,198,218,955.79 | 11.15 | -23.29 | -19.51 | 减少4.17个百分点 |
境外 | 1,241,148,235.24 | 1,053,214,431.67 | 15.14 | 38.94 | 34.91 | 增加2.5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2,589,705,076.13 | 2,251,433,387.46 | 13.06 | -2.32 | -0.79 | 减少1.35个百分点 |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钕铁硼成品 | 吨 | 6,183.88 | 6,238.98 | 262.79 | 37.03 | 37.39 | -42.74 |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钕铁硼 | 直接材料 | 1,816,406,345.17 | 80.68 | 1,816,907,417.93 | 80.07 | -0.03 | |
钕铁硼 | 直接人工 | 56,925,471.72 | 2.53 | 46,988,180.85 | 2.07 | 21.15 | |
钕铁硼 | 制造费用 | 190,862,695.40 | 8.48 | 181,862,690.80 | 8.01 | 4.95 | |
钐钴 | 直接材料 | 9,979,140.12 | 0.44 | 14,818,697.08 | 0.66 | -32.66 | 主要系本期钐钴销量较上年有所减少所致 |
钐钴 | 直接人工 | 745,594.54 | 0.03 | 741,704.08 | 0.03 | 0.52 | |
钐钴 | 制造费用 | 3,150,302.66 | 0.14 | 3,441,213.88 | 0.15 | -8.45 | |
其他业务 | 其他 | 173,363,837.85 | 7.70 | 204,570,781.91 | 9.01 | -15.25 | |
合计 | 2,251,433,387.46 | 100.00 | 2,269,330,686.53 | 100.00 | -0.79 |
单位:元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钕铁硼 | 直接材料 | 1,816,406,345.17 | 80.68 | 1,816,907,417.93 | 80.07 | -0.03 | |
钕铁硼 | 直接人工 | 56,925,471.72 | 2.53 | 46,988,180.85 | 2.07 | 21.15 | |
钕铁硼 | 制造费用 | 190,862,695.40 | 8.48 | 181,862,690.80 | 8.01 | 4.95 | |
钐钴 | 直接材料 | 9,979,140.12 | 0.44 | 14,818,697.08 | 0.66 | -32.66 | 主要系本期钐钴销量较上年有所减少所致 |
钐钴 | 直接人工 | 745,594.54 | 0.03 | 741,704.08 | 0.03 | 0.52 | |
钐钴 | 制造费用 | 3,150,302.66 | 0.14 | 3,441,213.88 | 0.15 | -8.45 | |
其他业务 | 其他 | 173,363,837.85 | 7.70 | 204,570,781.91 | 9.01 | -15.25 |
/
合计 | 2,251,433,387.46 | 100.00 | 2,269,330,686.53 | 100.00 | -0.79 |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32,916.5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1.3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52,183.4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6.3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3,954.57 | 53.30 |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增减额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15,153,779.14 | 9,172,478.62 | 5,981,300.52 | 65.21 |
管理费用 | 47,355,504.29 | 46,046,524.68 | 1,308,979.61 | 2.84 |
研发费用 | 96,630,131.93 | 92,922,066.15 | 3,708,065.78 | 3.99 |
财务费用 | 21,602,663.18 | 37,821,038.81 | -16,218,375.63 | -42.88 |
销售费用: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长65.21%,主要系公司为开拓市场支付的咨询服务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下降42.88%,主要系公司为优化资金结构,主动偿还借款所致。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96,630,131.9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96,630,131.9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7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4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2.6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14 |
本科 | 86 |
专科 | 34 |
高中及以下 | 1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81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455,913.54 | 242,268,043.13 | 26.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15,047.04 | -61,966,706.6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2,902,060.65 | -218,420,965.99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购建资产付出的现金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上市募集资金。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848,858,609.91 | 25.06 | 378,994,410.01 | 12.66 | 123.98 | 主要系收到上市募集资金所致 |
应收票据 | 57,878,615.43 | 1.71 | 102,906,108.04 | 3.44 | -43.76 | 主要系公司收到的票据回款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5,856,554.09 | 0.17 | 52,096,561.83 | 1.74 | -88.76 | 主要系预付采购款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882,425.18 | 0.03 | 11,246,901.61 | 0.38 | -92.15 | 主要系上市费用冲减资本公积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23,077.23 | 0.07 | 12,442,358.76 | 0.42 | -79.72 | 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
应付票据 | 56,977,481.27 | 1.68 | 474,470,087.71 | 15.85 | -87.99 | 主要系期末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297,179,737.70 | 8.77 | 160,055,498.73 | 5.35 | 85.67 | 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32,397,954.08 | 0.96 | 4,512,893.60 | 0.15 | 617.90 | 主要系收到供应商保证金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4,688,882.46 | 7.82 | 480,610,642.70 | 16.06 | -44.93 | 主要系一年内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3,990,880.12元(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12%。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500.00万人民币 | 100 | 磁性材料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加工、制造、销 | 2,998.06 | 562.27 | 3,100.26 | 659.25 |
/
售及维修 | |||||||
启航(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万港币 | 100 | 磁性材料销售、进出口贸易 | 6.63 | -2.63 | - | -2.57 |
EuroCoreMagneticsKft. | 100.00万欧元 | 100 | 钕铁硼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 | - | - | - |
TianheMagneticsTechnologyGmbH | 100.00万欧元 | 100 | 磁性材料及其装配件相关技术研发、进出口贸易、仓储、分销 | 365.67 | 365.67 | - | -10.77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我国稀土永磁材料行业以烧结钕铁硼为主导,产量持续增长;中低性能产品市场竞争激烈,高性能产品仍存在增长空间;产业集群化趋势显著,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与集聚,我国稀土永磁材料企业呈现较为明显的产业集群化特征,目前产能主要分布在京津地区、浙江宁波地区、山西地区、包头地区、赣州地区、山东地区等,形成若干主要产业集群。
近年来,党和国家坚持创新、协调、绿色等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型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等一系列政策的落地实施,以及“2060碳中和”目标指导下低碳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汽车、3C消费电子、节能家电等行业产品换代与产业升级趋势明显,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智能制造、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亦加速成长,人形机器人、新型消费电子产品不断涌现。与之相匹配的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市场需求将加速扩大。同时在全国乃至全球经济提质、降本、增效的大趋势下,下游行业的能源绿色化、用能高效化、装备轻量化、器件小型化需求凸显,推动稀土永磁材料沿更高性能、更高性价比方向发展。
《“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指出:“制备及应用过程绿色化是材料研发的重要方向”、“通过基础材料的设计开发、制造流程及工艺优化等关键技术和国产化装备的重点突破,实现重点基础材料产品的绿色高效低碳生产”。《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指出:“大力推进材料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突破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工艺技术,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质量稳定性和服役寿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先进基础材料国际竞争力”。未来,稀土永磁材料等新材料生产过程将逐步向集约化、绿色化转型。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一以贯之恪守“顾客至上,清洁世界,磁引未来”使命,坚持“做高性能永磁材料创新引领者”愿景,倡导SDIIR“安全、奋斗、创新、诚信、责任”核心价值观,继续深耕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领域。依托包头稀土产业集群优势,以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为核心,以下游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风力发电、智能制造、3C消费电子等各前沿领域以及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
/
等新兴产业的应用场景和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不懈实施科技兴企、智能制造、市场多元三大战略,努力发展成为国际领先的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提供商。公司将切实发挥稀土永磁关键战略性材料的基础和先导作用,不断推进高性能、资源低耗型稀土永磁材料的创新与应用,助推下游技术革新、产品换代与产业升级,为全球经济实现能源绿色化、用能高效化、装备轻量化、器件小型化,及国家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既定目标贡献力量。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天和磁材于2025年1月3日在上交所成功登陆资本市场,标志着公司迈上新台阶,开启新征程。
2025年,公司仍将恪守“顾客至上,清洁世界,磁引未来”的使命,坚持“做高性能永磁材料创新引领者”愿景,继续深耕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领域,以包头两个“基地”为依托,以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为核心,以下游各前沿领域、新兴产业的应用场景和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不懈实施科技兴企、智能制造、市场多元三大战略,努力发展成为领先的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提供商。同时,公司将切实发挥稀土永磁关键战略性材料的基础和先导作用,不断推进高性能、资源低耗型稀土永磁材料的创新与应用,助推下游技术革新、产品换代与产业升级,为实现“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既定目标贡献力量。
2025年,公司将继续坚持技术研发驱动、坚持高端市场定位、坚持智能生产管理,在核心业务领域实现关键突破。公司将紧紧围绕稳步增长的经营目标,不断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更好地拓展市场份额,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1、持续加强研发驱动,不断优化成本,满足市场需求
2025年研发方面,公司将从市场需求出发,着重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1)无重稀土技术升级:在现有低镝/无镝磁体技术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牌号适用范围,消费类电子、风力发电机组、工业伺服系统等多元化场景,降低对重稀土元素的依赖度,提升材料成本优势及供应链安全性。
(2)机器人磁体组件持续布局:针对协作机器人关节电机、服务机器人精密传感器、医疗机器人微型驱动装置等细分领域,开发定制化磁体及其组件,同步搭建“需求洞察-联合开发-样机验证”的客户协同机制,深度对接人形机器人、自动驾驶执行器、智能穿戴设备等新兴市场的性能需求。
2、坚持高端市场定位,提升细分市场占有率,推进新客户新市场的开发
基于目前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将深入洞察高端市场、高质客户的需求,以市场应用为引领,逐步提升公司产品在品牌客户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现有客户、现有项目的量产交付顺利的同时,加强开发现有客户的新项目。与此同时,人形机器人将是未来钕铁硼磁组件重要的需求增长点,得益于公司的提前布局及技术积累,2025年公司将努力开发包括人形机器人在内的高端领域的优质客户,为公司未来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坚持智能生产管理,持续提升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水平
在公司业务扩张同时,管理效率提升对公司来说是发展过程的重要一环,其中信息化建设在为公司提升信息安全的同时,也将提升各项工作和流程的效率和准确性。公司致力于打造智能化生产,深度融合设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力争实现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双提升。公司将不断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完善IT系统的全覆盖,强化公司运营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
4、积极推进和完善ESG可持续发展工作
公司践行“顾客至上、清洁世界、磁引未来”的使命,坚持做永磁材料创新的引领者,积极推动节能减排、绿色生产、以及回收利用等行动。鉴于新的法规政策,公司将推进和提升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水平,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产品碳足迹核查,组织温室气体核查、碳中和宣告声明、企业社会责任、人权、EHS、EcoVadis等系列认证,确保公司在ESG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领先地位。
5、稳步推进募投项目达产,进一步释放产能,推动业绩稳健增长
/
2025年公司将继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募投项目全部产能释放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2,300吨的产能。公司将继续通过自动化产线升级、数字化管理系统部署、绿色化生产工艺改造实现制造能效的提升,保证从毛坯生产、机械加工到成品检验等各个环节的产能匹配,为公司的业绩稳健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稀土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稀土金属,单价较高,且深受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国际贸易环境、国家产业及货币政策、市场供求及博弈关系等因素影响,价格波动较为明显。稀土永磁材料厂商大多根据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综合考量自身盈利目标与客户接受度,及时调整产品售价,但因部分存量订单售价已锁定,增量订单调价尚需经过一定的过程,因此稀土永磁材料成品售价调整通常滞后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如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应对,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国内高性能稀土永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大稀土永磁材料厂商为争取优质客户、维系市场份额频繁采取降价手段,下游厂商亦普遍对采购价格实施管控降本,行业竞争呈现进一步加剧态势。同时,公司业务发展受到下游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节能家电、风力发电、3C消费电子等行业领域的需求变化影响,如果未来上述行业需求出现不利变化,将进一步加剧稀土永磁材料行业的竞争态势。
3、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风险
我国系全球稀土永磁材料的主要生产国与出口国。近年来,部分国家和地区逆全球化倾向逐步显现,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贸易摩擦明显上升,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全球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贸易需求。2025年4月4日,中国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18号公告,宣布对7类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产品出口规模较大,如国际贸易环境进一步恶化,公司则面临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导致产品出口竞争力削弱、出口业务收入下滑的风险。
4、汇率波动风险
企业出口业务存在一定比重的美元和欧元结算。随着募投项目陆续建成投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出口量进一步增加,汇率变动影响相应加大,面临汇率波动产生一定汇兑损失的风险。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自设立以来,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工作细则制度,并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4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以保证董事会议事的专业化、高效化,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制度规定切实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实现了完全分离,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与业务,以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具备独立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亦具备独立的人事和财务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
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所需要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等资产,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公司目前业务和生产经营必需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不存在与股东共用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董事、监事,由董事会聘用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股东完全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公司在银行开设了独立账户,未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
公司设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机构,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各机构、部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均完全独立,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混合经营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和运行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
公司主要从事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拥有从事业务所需的完整、独立的供、产、销系统及人员,不依赖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的能力,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天津
/
天和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任何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7日 | / | /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3项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袁文杰 | 董事长 | 男 | 77 | 2025年2月 | 2028年2月 | 27,240,000 | 27,240,000 | 0 | / | 60.36 | 否 |
陈雅 | 董事、总经理 | 女 | 53 | 2025年2月 | 2028年2月 | 6,695,914 | 6,695,914 | 0 | / | 157.57 | 否 |
袁易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4 | 2025年2月 | 2028年2月 | 18,110,000 | 18,110,000 | 0 | / | 43.14 | 否 |
董义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25年2月 | 2028年2月 | 0 | 0 | 0 | / | 53.24 | 否 |
张海潮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男 | 47 | 2025年2月 | 2028年2月 | 0 | 0 | 0 | / | 75.13 | 否 |
赵永刚 | 董事 | 男 | 50 | 2025年2月 | 2028年2月 | 0 | 0 | 0 | / | 27.31 | 否 |
林安利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5年2月 | 2028年2月 | 0 | 0 | 0 | / | 0.00 | 否 |
朱震宇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2025年2月 | 2028年2月 | 0 | 0 | 0 | / | 6.00 | 否 |
陈凯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25年2月 | 2028年2月 | 0 | 0 | 0 | / | 6.00 | 否 |
刁树林 | 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 男 | 44 | 2025年2月 | 2028年2月 | 0 | 0 | 0 | / | 55.06 | 否 |
胡占江 | 监事 | 男 | 40 | 2025年2月 | 2028年2月 | 0 | 0 | 0 | / | 32.58 | 否 |
翟伟伟 | 监事 | 女 | 38 | 2025年2月 | 2028年2月 | 0 | 0 | 0 | / | 17.62 | 否 |
杨文浩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60 | 2022年1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3.00 | 否 |
尹建华 | 董事(离任) | 男 | 47 | 2022年1月 | 2025年2月 | 0 | 0 | 0 | / | 0.30 | 否 |
伊海波 | 监事(离任) | 男 | 40 | 2022年1月 | 2025年2月 | 0 | 0 | 0 | / | 47.71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52,045,914 | 52,045,914 | 0 | / | 585.01 | / |
注: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1月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5年2月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5年2月
/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等相关公告。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袁文杰 | 历任太原接插件厂厂长,太原天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 |
陈雅 | 历任太原天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销售经理,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袁易 | 历任北京森泰克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技术部经理,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经理,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董义 | 历任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经理,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品管部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张海潮 | 历任英利(中国)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赵永刚 | 历任太原天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制粉工段长、成型工段长、厂长助理,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厂厂长助理,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厂厂长,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分厂厂长,现任公司二分厂厂长、董事。 |
林安利 | 历任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副处长、处长。退休后被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返聘,继续担任研究员职务,现任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
朱震宇 | 历任上海信宇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现任中国菱镁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江苏宏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宏大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生导师。现任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
陈凯 | 现任职于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现为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同时任上海市静安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律师协会财务委员会副主任。现任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世浦泰新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
刁树林 | 历任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助理,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厂厂长,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部长,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销售市场部部长、监事会主席。 |
胡占江 | 历任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工程师,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科主管,现任公司材料研究室副主任、监事。 |
翟伟伟 | 历任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任生产调度,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内勤主管,现任公司内勤主管、监事。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袁文杰 |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经理 | 2003年9月 | |
陈雅 |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6年1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袁文杰 | 太原天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1988年9月 | |
袁文杰 | 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7月 | |
林安利 |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5年4月 | |
朱震宇 |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5月 | |
朱震宇 | 江苏宏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2年3月 | |
朱震宇 | 四川绵竹宏大信宇酒类销售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9月 | |
朱震宇 | 四川省绵竹粗粮坊酒业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21年8月 | |
朱震宇 | 上海宏大拍卖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0年10月 | |
朱震宇 | 上海澳振阻燃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月 | |
朱震宇 | 上海恭道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10月 | |
朱震宇 | 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1月 | |
朱震宇 | 上海天工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1996年10月 | |
朱震宇 | 重庆市合川区绵泉酒类销售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0月 | |
朱震宇 | 安徽山里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8月 | |
朱震宇 |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5月 | |
陈凯 |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 | 律师、合伙人、主 | 2005年8月 |
/
事务所 | 任 | |||
陈凯 |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3月 | |
陈凯 |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5月 | |
陈凯 | 上海世浦泰新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9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草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情况,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再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税前)。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均及时足额发放,具体详见本节前述“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585.01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杨文浩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林安利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尹建华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换届离任 |
赵永刚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伊海波 | 监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换届离任 |
翟伟伟 | 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3月1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5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1-3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6月6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9月12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1-6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1月11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1-9月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袁文杰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陈雅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袁易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董义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张海潮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赵永刚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林安利 | 是 | 2 | 2 | 2 | 0 | 0 | 否 | 0 |
朱震宇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1 |
陈凯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1 |
杨文浩 | 是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尹建华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5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朱震宇(主任委员)、陈凯、董义 |
提名委员会 | 林安利(主任委员)、朱震宇、袁易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陈凯(主任委员)、朱震宇、张海潮 |
战略委员会 | 袁文杰(主任委员)、陈雅、林安利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18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无 |
2024年5月29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1-3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 无 |
2024年6月6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 无 |
2024年9月12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1-6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 无 |
2024年11月11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1-9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6月6日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无 |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6月6日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6月6日 |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 无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53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21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管理及行政人员 | 83 |
生产人员(含品质) | 926 |
销售人员 | 25 |
专业技术人员 | 177 |
合计 | 121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26 |
本科学历 | 192 |
大专学历 | 317 |
高中及以下 | 676 |
合计 | 1,211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科学合理且兼具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体系。员工薪酬以岗位价值、职级水平为基础确定,同时强化绩效导向,将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与个人业绩绑定,通过动态对标行业薪酬区
/
间优化关键岗位薪资结构,严格落实“同工同酬、男女平等”原则,确保内部公平性与外部竞争力。
非现金薪酬政策注重员工关怀与归属感打造。除缴纳五险一金外,结合提供防暑降温物资、节日礼品、生日关怀等多样化福利,并依托年度体检、灵活调休制度及法定节假日保障,切实保障员工工作生活平衡。此外,公司以组织读书分享会及传统节日主题活动等文化载体,增强团队凝聚力与协作意识,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驱动可持续发展注入人文动力。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将员工培训视为业务增长与竞争力提升的关键。公司围绕战略目标,精准识别员工技能短板与需求,构建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培训体系。公司为新入职员工组织系统培训,例如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现场6S管理等,帮助新员工快速融入。同时针对各业务部门,量身定制专业提升课程,例如谈判技巧进阶、客户关系管理等课程;此外公司聚焦前沿技术趋势,开展AI信息等培训,助力公司效能提升。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培训体系,紧跟市场变化与业务发展需求,为员工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培训,为公司长远发展筑牢人才根基。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55,713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82.19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1)现金分红基本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以现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或超过5,000万元(运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除外)。
(2)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①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合并报表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应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可在实施现金分红时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2现金分红的执行情况
2025年2月13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9,642,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7.21%。2025年3月11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公司完成现金红利派发。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39,642,00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39,642,000.00 |
2024年度净利润金额(4) | 136,085,416.3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29.1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6,085,416.34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752,347,008.56 |
注: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642,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7.21%。2025年3月11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公司完成现金红利派发。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科学透明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每年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内容、方法、流程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合理。
(五)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架构并形成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执行了公司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高效可靠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并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十二、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子公司实施管理控制。制定了《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促使子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总经理负责子公司事务管理,财务部、董事会秘书等根据自身的职责对子公司履行管理及指导职能。同时对子公司设立、三会管理、生产经营控制、财务监督和管理、投资管理、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和监督、信息披露等各项活动进行管控,持续推动业务流程规范化,报告期内,未发现子公司内部控制存在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和重要缺陷。
十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四、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12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表面处理分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希望园区稀土新材料深加工基地,电镀工艺废水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电镀工序污染物防治设施均正常稳定运行。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方面均未出现违规情况,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也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已完成环评和环境验收。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备案,备案号为:150201-2022-035
(1)-L。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上传。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公司严格遵循国家环保法规,通过ISO14001体系和绿色工厂等认证,实施能源目标管理并采购绿色电力,并致力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积极开展风险评估。水资源管理方面,引入循环技术降低消耗,定期开展节水检查,避免浪费。固体废物执行分类管理,危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合规管控废弃物,降低产生量。空气污染防控采用分级过滤及净化装置,实现废气达标排放;噪声管理通过设备选型优化及布局调整,厂界噪声符合国家标准。通过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持续推进清洁生产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243.7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1、采购清洁能源,提高绿电使用比例,2024年,公司绿电使用量占电力消耗总量的74%。2、加大设备节能改造力度,通过真空速凝炉改造项目和重稀土扩散设备升级项目,对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减少设备运行过程中的能源消耗。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持续降低碳排放作为长期且重要的战略任务,每年规划组织的减排目标,确保目标既具有挑战性又切实可行。目前公司通过了ISO14001、ISO50001体系以及绿色工厂认证,积极构建绿色管理体系。
公司每年开展组织碳盘查和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通过盘查核算,公司能够确定前一年度的碳排放情况,清晰地了解各环节减排成效以及各环节存在的改进空间,及时更新制定减排策略,持续优化碳排放管理。
在减排措施方面,公司加大在生产设备节能改造上的投入,引入更先进的节能技术,优化生产流程,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的能耗。同时,积极探索清洁能源的使用,逐步提升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公司能源结构中的占比,从源头上减少碳排放。2024年,公司绿电使用量占电力消耗总量的74%。
通过真空速凝炉改造项目,将现有的真空速凝炉实施系统性节能技术改造,将传统“炉内风冷”工艺,改造为“密封储罐水冷”工艺,减少冷却时间,并能够利用余温对原料预热,有效减少升温阶段的能源消耗。
通过重稀土扩散设备升级项目对现有扩散炉系统实施全面升级改造,设备升级后采用多区段独立控温技术,热效率提升。通过优化装料方式,增加单炉装载量,使单位产品耗电量大幅下降。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备注1 | 备注1 | 备注1 | 是 | 备注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备注2 | 备注2 | 备注2 | 否 | 备注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 备注3 | 备注3 | 备注3 | 否 | 备注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 备注4 | 备注4 | 备注4 | 否 | 备注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备注5 | 备注5 | 备注5 | 否 | 备注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备注6 | 备注6 | 备注6 | 否 | 备注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 备注7 | 备注7 | 备注7 | 否 | 备注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备注8 | 备注8 | 备注8 | 否 | 备注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9 | 备注9 | 备注9 | 否 | 备注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10 | 备注10 | 备注10 | 否 | 备注1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11 | 备注11 | 备注11 | 否 | 备注1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
(1)减持数量
/
本单位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单位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减持方式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单位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首次卖出股份的第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本单位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本单位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
(1)减持数量
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减持方式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首次卖出股份的第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本人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
/
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本人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三)发行人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陈雅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
(1)减持数量
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减持方式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首次卖出股份的第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本人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本人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四)发行人持股5%以上机构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朗润园、元龙智能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
(1)减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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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单位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减持方式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单位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首次卖出股份的第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本单位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本单位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五)发行人持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持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袁文杰、袁易、陈雅、董义、张海潮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减持规定》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4、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6、不论本人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六)发行人持股监事承诺
发行人持股监事刁树林、伊海波、胡占江作出以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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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减持规定》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2、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不论本人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以下承诺:
“1、在不迟于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增持发行人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经发行人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不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2、本单位同意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
(1)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未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发行人有权将本单位应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单位履行增持义务。发行人可将与本单位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公司回购股份,本单位不享有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以下承诺:
“1、在不迟于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增持发行人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经发行人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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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不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2、本人同意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
(1)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未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发行人有权将本人应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增持义务。发行人可将与本人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公司回购股份,本人不享有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3、发行人全体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在不迟于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发行人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30%。增持发行人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不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2、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
(1)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未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增持义务。发行人可将应付本人的薪酬与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发行人回购股份,本人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备注3: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单位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向本次发行至欺诈发行揭露日或者更正日期间买入欺诈发行的股票且在回购时仍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发出要约,具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具体回购方案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以基准价格进行回购,具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确定。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本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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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具体回购方案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以基准价格进行回购,具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确定。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本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天和磁材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向本次发行至欺诈发行揭露日或者更正日期间买入欺诈发行的股票且在回购时仍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发出要约,具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具体回购方案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以基准价格进行回购,具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确定。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本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备注4: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天和磁材作出如下承诺:
“1、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公司将继续完善生产管理体系和研发体系,做大做强主营业务,进一步强化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
公司计划紧抓稀土永磁产品的发展方向,将积极推进高效生产与先进制造,持续改善生产流程;进一步完善生产管理体系,促进质量、生产、安全的相互融合,保证产品质量稳步提高;进一步完善研发机制、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外部交流与合作,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前,将立足于现有的业务,通过不断市场开拓和产品研发推广,提升产品的市场销售规模,保持稳定的增长,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
2、提高日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持续推进内部流程再造和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业务发展模式,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投资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以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4、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将用于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及时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使募集资金项目尽快产生效益,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行置换。
5、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公司已审议通过了包含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章程》。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给予广大投资者合理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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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企业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四)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本人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三)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四)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天和磁材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投资者的股份收益权。
2、积极落实及履行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的全部内容。
3、如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且本公司的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不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的,本公司将及时调整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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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并促使发行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投资者的股份收益权。
2、积极落实及履行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的全部内容。
3、如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且发行人的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不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的,本单位将督促发行人及时调整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在履职期间严格遵守并促使发行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投资者的股份收益权。
2、积极落实及履行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的全部内容。
3、如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且发行人的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不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及时调整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备注6: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天和磁材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单位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单位将敦促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单位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3、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单位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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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敦促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3、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人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7:关于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本单位作为控股股东期间,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
(1)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从事或支持其他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以其它方式介入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单位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单位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单位不再拥有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控制权为止。”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
(1)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从事或支持其他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
(2)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以其它方式介入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再拥有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控制权为止。”
备注8: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以下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单位以及本单位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单位将尽量避免本单位以及本单位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3、本单位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单位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单位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内,以及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以下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3、本人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内,以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3、发行人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陈雅作出以下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
2、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3、本人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股东期间内,以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4、发行人持股5%以上机构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朗润园、元龙智能作出以下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单位以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单位将尽量避免本单位以及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单位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单位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5、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3、本人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人行使不正当职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备注9:关于业绩下滑相关情况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和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如下承诺:
“本企业/本人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如出现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情形的,本企业/本人将按以下方式延长届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限:
/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其中,“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本企业/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备注10: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担相应赔偿金额。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
2、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天和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单位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单位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本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单位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单位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单位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单位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文杰、袁擘、袁易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4、发行人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陈雅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5、发行人持股5%以上机构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朗润园、元龙智能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单位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单位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单位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单位完全消除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本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单位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单位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单位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单位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6、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我们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我们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我们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我们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我们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我们完全消除因我们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我们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我们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我们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我们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我们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我们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备注11: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现针对股东信息披露出具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除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科曼咨询合伙人屈波曾存在受托持股(已解除)的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五)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本公司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
(七)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6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克东、王民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张克东4年、王民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00 |
保荐人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4年12月26日 | 812,661,000.00 | 730,339,590.00 | 730,339,59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812,661,000.00 | 730,339,590.00 | 730,339,590.00 | 0 | / | /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98,357,862.06 | 0 | 0 | 0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80,265,739.53 | 0 | 0 | 0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42,439,356.53 | 0 | 0 | 0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年产3,000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49,192,830.43 | 0 | 0 | 0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60,083,801.45 | 0 | 0 | 0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730,339,590.00 | 0 | 0 | / | / | / | / | / | / | / |
/
1、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8,210,000 | 100 | 66,070,000 | 66,070,000 | 264,280,000 | 1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70,495 | 70,495 | 70,495 | 0.03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98,210,000 | 65,992,922 | 65,992,922 | 264,202,922 | 99.97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39,113,728 | 13,250,511 | 13,250,511 | 152,364,239 | 57.6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9,096,272 | 52,742,411 | 52,742,411 | 111,838,683 | 42.32 | ||||
4、外资持股 | 6,583 | 6,583 | 6,583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6,583 | 6,583 | 6,583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股份总数 | 198,210,000 | 100 | 66,070,000 | 66,070,000 | 264,280,000 | 100 |
注: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股东名册及股本结构表,由于公司上市日期为2025年1月3日,故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上述表格中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07万股,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每股净资产相应提升。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0 | 0 | 89,970,000 | 89,970,000 | 首发限售股份 | 2028-01-03 |
袁文杰 | 0 | 0 | 27,240,000 | 27,240,000 | 首发限售股份 | 2028-01-03 |
袁易 | 0 | 0 | 18,110,000 | 18,110,000 | 首发限售股份 | 2028-01-03 |
南通朗润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0 | 0 | 13,949,821 | 13,949,821 | 首发限售股份 | 2026-01-03 |
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0 | 0 | 12,293,907 | 12,293,907 | 首发限售股份 | 2026-01-03 |
陈雅 | 0 | 0 | 6,695,914 | 6,695,914 | 首发限售股份 | 2026-01-03 |
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愿景智能制造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5,610,000 | 5,610,000 | 首发限售股份 | 2026-01-03 |
远至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同历宏阳三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0 | 0 | 5,600,000 | 5,600,000 | 首发限售股份 | 2026-01-03 |
包头寰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0 | 4,570,000 | 4,570,000 | 首发限售股份 | 2026-01-03 |
山西星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4,230,000 | 4,230,000 | 首发限售股份 | 2026-01-03 |
包头科曼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0 | 0 | 2,890,000 | 2,890,000 | 首发限售股份 | 2026-01-03 |
袁擘 | 0 | 0 | 2,730,000 | 2,730,000 | 首发限售股份 | 2028-01-03 |
范跃林 | 0 | 0 | 1,220,000 | 1,220,000 | 首发限售股份 | 2026-01-03 |
翟勇 | 0 | 0 | 1,220,000 | 1,220,000 | 首发限售股份 | 2026-01-03 |
沈强 | 0 | 0 | 1,220,000 | 1,220,000 | 首发限售股份 | 2026-01-03 |
周拴柱 | 0 | 0 | 560,000 | 560,000 | 首发限售股份 | 2026-01-03 |
陈斌 | 0 | 0 | 100,358 | 100,358 | 首发限售股份 | 2026-01-03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东 | 1,324,374 | 1,324,374 | 网下发行有限售期股份 | 2025-07-03 | ||
合计 | 199,534,374 | 199,534,374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4-12-20 | 12.30元 | 66,070,000 | 2025-01-03 | 66,070,000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0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8,21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64,28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98,210,000股变更为264,280,000股,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详见“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一、股本变动情况”。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动情况,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1,49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6,09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0 | 89,970,000 | 34.04 | 89,970,00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袁文杰 | 0 | 27,240,000 | 10.31 | 27,240,00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袁易 | 0 | 18,110,000 | 6.85 | 18,110,00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南通朗润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0 | 13,949,821 | 5.28 | 13,949,821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0 | 12,293,907 | 4.65 | 12,293,907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陈雅 | 0 | 6,695,914 | 2.53 | 6,695,914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愿景智能制造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610,000 | 2.12 | 5,610,000 | 无 | / | 其他 |
远至私募基金管理(上 | 0 | 5,600,000 | 2.12 | 5,600,000 | 无 | / | 其他 |
/
海)有限公司-天津同历宏阳三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包头寰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4,570,000 | 1.73 | 4,570,00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山西星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230,000 | 1.60 | 4,230,00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 | / | 其它 |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袁文杰、袁易、陈雅通过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袁文杰、袁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文杰系袁易之父,并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89,970,000 | 2028-01-03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袁文杰 | 27,240,000 | 2028-01-03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袁易 | 18,110,000 | 2028-01-03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南通朗润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3,949,821 | 2026-01-03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5 | 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12,293,907 | 2026-01-03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6 | 陈雅 | 6,695,914 | 2026-01-03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7 | 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愿景智能制造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10,000 | 2026-01-03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8 | 远至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同历宏阳三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5,600,000 | 2026-01-03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9 | 包头寰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570,000 | 2026-01-03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山西星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30,000 | 2026-01-03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袁文杰、袁易、陈雅通过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袁文杰、袁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文杰系袁易之父,并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袁文杰 |
成立日期 | 2003-09-27 |
主要经营业务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工业自动化设备维修;工业自动化设备制造;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袁文杰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袁擘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袁易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磁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和磁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和磁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关键审计事项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4和财务报表附注五、35所述,天和磁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58,970.51万元。天和磁材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由于营业收入是天和磁材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访谈管理层了解收入确认政策,检查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并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恰当性;
(3)实施分析性程序:结合客户特征及产品特征,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挑选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销售收入金额准确性;
(5)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凭证,包括销售合同、对账信息、客户签收单、销售发票、报关单及提单等;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收入确认的支持性凭证,进行截止测试,评估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关键审计事项如财务报表附注三、11和财务报表附注五、7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和磁材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124,259.5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263.96万元。天和磁材公司管理层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判断,需要识别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信息。对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计提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结合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走势,复核管理层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市场价值评估的参考因素及客观证据的合理性;
(3)结合存货监盘,参考存货周转率及库龄信息,复核库龄较长存货的跌价风险;
/
(4)将存货余额与相关合同、订单对应分析,重新评估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5)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存货减值测试过程,判断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四、其他信息天和磁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天和磁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天和磁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天和磁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天和磁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
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
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
致对天和磁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
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
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
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天和磁材公司不能
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天和磁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克东(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民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民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848,858,609.91 | 378,994,410.0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57,878,615.43 | 102,906,108.04 |
应收账款 | 七、5 | 549,550,504.29 | 537,687,002.7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47,914,984.60 | 38,153,560.66 |
预付款项 | 七、8 | 5,856,554.09 | 52,096,561.8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8,932,921.70 | 8,310,509.4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219,955,724.47 | 1,214,929,317.0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3,361,5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82,425.18 | 11,246,901.61 |
流动资产合计 | 2,739,830,339.67 | 2,347,685,871.3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509,361,009.31 | 484,690,289.61 |
在建工程 | 七、22 | 37,020,925.72 | 50,344,276.7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2,100,446.23 | 26,974,338.11 |
无形资产 | 七、26 | 35,477,774.40 | 36,103,018.4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3,873,113.48 | 11,958,520.4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4,526,743.65 | 20,653,206.7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523,077.23 | 12,442,358.7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46,883,090.02 | 645,166,008.89 | |
资产总计 | 3,386,713,429.69 | 2,992,851,880.2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50,520,131.73 | 300,125,908.6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56,977,481.27 | 474,470,087.71 |
应付账款 | 七、36 | 258,521,212.99 | 224,540,357.9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97,179,737.70 | 160,055,498.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3,739,764.27 | 15,808,701.74 |
应交税费 | 七、40 | 6,462,456.96 | 6,600,657.8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2,397,954.08 | 4,512,893.6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64,688,882.46 | 480,610,642.7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55,673.69 | 1,463,950.63 |
流动负债合计 | 1,181,343,295.15 | 1,668,188,699.4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8,821,258.34 | 23,845,592.28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23,183,945.99 | 103,438,840.6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3,315,066.93 | 4,046,150.7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5,320,271.26 | 131,330,583.63 | |
负债合计 | 1,326,663,566.41 | 1,799,519,283.0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64,280,000.00 | 198,21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923,421,510.03 | 258,749,200.9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92,128.41 | -81,669.1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33,935,881.24 | 113,513,617.0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738,604,600.42 | 622,941,448.2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60,049,863.28 | 1,193,332,597.15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60,049,863.28 | 1,193,332,597.1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386,713,429.69 | 2,992,851,880.20 |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44,120,053.77 | 377,843,143.4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7,878,615.43 | 102,906,108.04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549,550,504.29 | 537,687,002.74 |
应收款项融资 | 46,032,805.61 | 38,153,560.66 | |
预付款项 | 5,544,011.32 | 51,163,605.6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33,586,598.78 | 31,270,345.3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219,955,724.47 | 1,214,929,317.0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361,5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830,711.02 | 11,246,901.6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757,499,024.69 | 2,368,561,484.5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3,893,55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29,220,403.86 | 498,306,567.98 | |
在建工程 | 26,293,330.54 | 40,682,749.0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2,100,446.23 | 26,974,338.11 | |
无形资产 | 35,477,774.40 | 36,103,018.4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837,657.84 | 11,912,304.6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132,919.44 | 18,410,328.5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33,162.23 | 12,148,578.1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55,989,244.54 | 646,537,884.82 | |
资产总计 | 3,413,488,269.23 | 3,015,099,369.3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0,520,131.73 | 300,125,908.6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6,977,481.27 | 474,470,087.71 | |
应付账款 | 273,232,053.91 | 234,023,762.4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97,179,737.70 | 160,055,498.73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027,225.71 | 15,025,304.41 | |
应交税费 | 5,374,369.15 | 6,476,049.52 | |
其他应付款 | 32,390,647.91 | 4,505,587.4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4,688,882.46 | 480,610,642.70 |
/
其他流动负债 | 855,673.69 | 1,463,950.63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94,246,203.53 | 1,676,756,792.1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8,821,258.34 | 23,845,592.2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3,183,945.99 | 103,438,840.6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15,066.93 | 4,046,150.7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5,320,271.26 | 131,330,583.63 | |
负债合计 | 1,339,566,474.79 | 1,808,087,375.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4,280,000.00 | 198,21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23,421,510.03 | 258,749,200.9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2,605.39 | -81,669.1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33,935,881.24 | 113,513,617.04 | |
未分配利润 | 752,347,008.56 | 636,620,844.7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73,921,794.44 | 1,207,011,993.5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13,488,269.23 | 3,015,099,369.38 |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2,589,705,076.13 | 2,651,341,676.90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589,705,076.13 | 2,651,341,676.9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438,970,313.02 | 2,459,915,599.6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251,433,387.46 | 2,269,330,686.5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6,794,847.02 | 4,622,804.90 |
销售费用 | 七、63 | 15,153,779.14 | 9,172,478.62 |
管理费用 | 七、64 | 47,355,504.29 | 46,046,524.68 |
研发费用 | 七、65 | 96,630,131.93 | 92,922,066.15 |
财务费用 | 七、66 | 21,602,663.18 | 37,821,038.81 |
其中:利息费用 | 24,714,461.68 | 41,183,615.56 | |
利息收入 | 3,870,457.29 | 1,377,928.5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2,917,152.93 | 7,493,910.0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644,139.17 | 1,164,498.5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9,765,804.69 | -16,600,410.1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536,985.20 | -172,966.6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0,993,265.32 | 183,311,108.9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888,154.76 | 1,069,305.5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3,262.99 | 1,182,854.6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3,848,157.09 | 183,197,559.8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7,762,740.75 | 14,391,747.7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085,416.34 | 168,805,812.1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085,416.34 | 168,805,812.1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085,416.34 | 168,805,812.1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110,459.31 | -15,998.96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 -110,459.31 | -15,998.96 |
/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0,459.31 | -15,998.9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0,459.31 | -15,998.96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5,974,957.03 | 168,789,813.2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5,974,957.03 | 168,789,813.2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0.8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0.8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589,367,798.74 | 2,651,205,212.05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253,571,364.54 | 2,271,071,552.44 |
税金及附加 | 6,659,845.09 | 4,456,133.74 | |
销售费用 | 15,036,367.59 | 9,172,478.62 | |
管理费用 | 46,559,330.61 | 45,164,658.02 | |
研发费用 | 94,944,140.93 | 91,303,067.59 | |
财务费用 | 21,586,906.55 | 37,822,696.12 |
/
其中:利息费用 | 24,714,461.68 | 41,183,615.56 | |
利息收入 | 3,847,377.09 | 1,375,563.67 | |
加:其他收益 | 12,886,174.01 | 7,454,574.9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13,892.32 | 1,910,197.1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765,804.69 | -16,600,410.1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36,985.20 | -172,966.6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2,207,119.87 | 184,806,020.79 | |
加:营业外收入 | 2,888,154.76 | 1,069,305.55 | |
减:营业外支出 | 33,159.86 | 1,182,813.6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5,062,114.77 | 184,692,512.74 | |
减:所得税费用 | 8,913,686.73 | 14,728,291.6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148,428.04 | 169,964,221.0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063.71 | -15,998.96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063.71 | -15,998.9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9,063.71 | -15,998.96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36,167,491.75 | 169,948,222.1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67,959,285.78 | 2,270,557,199.0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3,543,777.27 | 123,312,755.2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8,681,157.26 | 21,282,250.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90,184,220.31 | 2,415,152,204.8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29,763,073.40 | 1,962,193,045.2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2,952,384.97 | 136,993,090.2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598,824.51 | 34,097,253.3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8,414,023.89 | 39,600,772.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83,728,306.77 | 2,172,884,161.7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455,913.54 | 242,268,043.1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0,992.00 | 117,250.0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992.00 | 117,250.0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516,039.04 | 58,190,406.7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893,55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516,039.04 | 62,083,956.7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15,047.04 | -61,966,706.6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54,774,73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0,614,610.92 | 299,795,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623,135.14 | 1,151,92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59,012,476.06 | 300,946,92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65,901,512.32 | 467,861,544.2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897,416.29 | 42,796,608.5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311,486.80 | 8,709,733.2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6,110,415.41 | 519,367,885.9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2,902,060.65 | -218,420,965.9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77,519.68 | -12,755.7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9,765,407.47 | -38,132,385.2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 76,302,209.93 | 114,434,595.18 |
/
额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26,067,617.40 | 76,302,209.93 |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67,459,781.39 | 2,270,254,862.7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3,543,777.27 | 123,312,755.2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8,627,496.27 | 21,240,550.6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89,631,054.93 | 2,414,808,168.6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33,656,623.40 | 1,962,193,045.2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5,602,255.60 | 129,181,617.6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440,554.97 | 30,422,000.3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151,825.52 | 42,018,895.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80,851,259.49 | 2,163,815,558.9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779,795.44 | 250,992,609.7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0,992.00 | 117,250.0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992.00 | 117,250.0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556,733.55 | 67,887,210.8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893,55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556,733.55 | 71,780,760.8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55,741.55 | -71,663,510.7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54,774,73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0,614,610.92 | 299,795,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23,135.14 | 1,151,92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59,012,476.06 | 300,946,92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65,901,512.32 | 467,861,544.2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897,416.29 | 42,796,608.5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11,486.80 | 8,709,733.2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6,110,415.41 | 519,367,885.9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2,902,060.65 | -218,420,965.9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7,996.66 | -12,755.7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6,178,117.88 | -39,104,622.7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5,150,943.38 | 114,255,566.1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21,329,061.26 | 75,150,943.38 |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8,210,000.00 | 258,749,200.93 | -81,669.10 | 113,513,617.04 | 622,941,448.28 | 1,193,332,597.15 | 1,193,332,597.1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8,210,000.00 | - | - | - | 258,749,200.93 | - | -81,669.10 | - | 113,513,617.04 | - | 622,941,448.28 | - | 1,193,332,597.15 | - | 1,193,332,597.15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070,000.00 | - | - | - | 664,672,309.10 | - | -110,459.31 | - | 20,422,264.20 | - | 115,663,152.14 | - | 866,717,266.13 | - | 866,717,266.13 |
(一) | -110,459.31 | 136,085,416.34 | 135,974,957.03 | 135,974,957.03 |
/
综合收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6,070,000.00 | - | - | - | 664,672,309.10 | - | - | - | - | - | - | - | 730,742,309.10 | - | 730,742,309.1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6,070,000.00 | 664,269,590.00 | 730,339,590.00 | 730,339,59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02,719.10 | 402,719.10 | 402,719.10 | ||||||||||||
4.其他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20,422,264.20 | - | -20,422,264.20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0,422,264.20 | -20,422,264.20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2.本期 |
/
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4,280,000.00 | - | - | - | 923,421,510.03 | - | -192,128.41 | - | 133,935,881.24 | - | 738,604,600.42 | - | 2,060,049,863.28 | - | 2,060,049,863.28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8,210,000.00 | 256,676,371.09 | -65,670.14 | 87,671,240.75 | 479,978,012.39 | 1,022,469,954.09 | 1,022,469,954.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8,210,000.00 | 256,676,371.09 | -65,670.14 | 87,671,240.75 | 479,978,012.39 | 1,022,469,954.09 | 1,022,469,954.0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72,829.84 | -15,998.96 | 25,842,376.29 | 142,963,435.89 | 170,862,643.06 | 170,862,643.06 | |||||||||
(一)综合收益总 | -15,998.96 | 168,805,812.18 | 168,789,813.22 | 168,789,813.22 |
/
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20,909.84 | 920,909.84 | 920,909.8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20,909.84 | 920,909.84 | 920,909.8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5,842,376.29 | -25,842,376.2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5,842,376.29 | -25,842,376.2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
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151,920.00 | 1,151,920.00 | 1,151,92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8,210,000.00 | 258,749,200.93 | -81,669.10 | 113,513,617.04 | 622,941,448.28 | 1,193,332,597.15 | 1,193,332,597.15 |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8,210,000.00 | 258,749,200.93 | -81,669.10 | 113,513,617.04 | 636,620,844.72 | 1,207,011,993.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8,210,000.00 | - | - | - | 258,749,200.93 | - | -81,669.10 | - | 113,513,617.04 | 636,620,844.72 | 1,207,011,993.5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070,000.00 | - | - | - | 664,672,309.10 | - | 19,063.71 | - | 20,422,264.20 | 115,726,163.84 | 866,909,800.8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063.71 | 136,148,428.04 | 136,167,491.7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6,070,000.00 | - | - | - | 664,672,309.10 | - | - | - | - | - | 730,742,309.1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6,070,000.00 | 664,269,590.00 | 730,339,59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02,719.10 | 402,719.10 | |||||||||
4.其他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20,422,264.20 | -20,422,264.2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0,422,264.20 | -20,422,264.20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4,280,000.00 | - | - | - | 923,421,510.03 | - | -62,605.39 | - | 133,935,881.24 | 752,347,008.56 | 2,073,921,794.44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8,210,000.00 | 256,676,371.09 | -65,670.14 | 87,671,240.75 | 492,498,999.95 | 1,034,990,941.6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8,210,000.00 | 256,676,371.09 | -65,670.14 | 87,671,240.75 | 492,498,999.95 | 1,034,990,941.6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72,829.84 | -15,998.96 | 25,842,376.29 | 144,121,844.77 | 172,021,051.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998.96 | 169,964,221.06 | 169,948,222.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20,909.84 | 920,909.8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20,909.84 | 920,909.8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5,842,376.29 | -25,842,376.2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5,842,376.29 | -25,842,376.2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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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151,920.00 | 1,151,92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8,210,000.00 | 258,749,200.93 | -81,669.10 | 113,513,617.04 | 636,620,844.72 | 1,207,011,993.59 |
公司负责人:袁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潮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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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成立于2008年5月22日,2019年1月30日举行创立大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产业应用园,股本总额为178,000,000.00股。2019年3月13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增加股本9,000,000.00股,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187,000,000.00股。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增加股本11,210,000.00股,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198,210,000.00股。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0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6,07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64,280,000.00元。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291674383335D,法定代表人为袁文杰。
本公司属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主要从事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主要为: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住房租赁。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对自2024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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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单项金额超过100.00万元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债权投资核销/其他债权投资核销 | 单项金额超过10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50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本集团将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合并资产总额0.5%的认定为重要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50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超过500.00万元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本集团将单项现金流量金额超过合并资产总额1%的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本集团将重组、并购等事项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本集团将极大可能产生或有义务的事项且单项金额超过本集团利润总额的2%或累计超过本集团净资产的1%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本集团将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股票和债券的发行、重要的对外投资、重要的债务重组等认定为重要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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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其中: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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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集团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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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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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十、1。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时,根据历史还款数据并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①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集团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根据收入确认日期确定账龄。
应收账款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本集团对合并范围内应当抵销的关联方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2)账龄组合:本集团参考历史实际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即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金额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各账龄金额乘以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进行确认。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2.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②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组合分类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 按照存续期预期信用风险特征,一般不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由出票人签发,委托由银行以外承兑的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 按照存续期预期信用风险特征,类比应收账款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③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将其他应收款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1)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处该阶段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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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计量,相当于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参见应收账款。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减值(第二阶段)。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3)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对于处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④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的减值测试方法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4)减值准备的核销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6)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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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发出商品等。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本集团存货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按所生产或加工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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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范围内予以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本集团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或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本集团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如本集团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的/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的/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的/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的/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本集团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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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2)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不构成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20、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研发设备、运输设备,按其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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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10-20 | 5 | 4.75-9.50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2-10 | 5 | 9.50-47.50 |
办公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6 | 5 | 15.83-31.67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 | 9.50-19.00 |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项目 |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
房屋及建筑物 | (1)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建造工程达到设计和合同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每一会计期间,本集团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使用权有限的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并做适当调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及待摊费用、其他费用等。
本集团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1)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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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由于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产生,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
/
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超过一年予以支付的补偿款,折现后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未决诉讼或仲裁、保证类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复核并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需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本集团的履约义务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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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综合考虑下列迹象:①本集团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集团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等因素的影响。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则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集团为所销售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属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集团按照预计负债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为向客户提供了超过法定质保期限或范围的质量保证,属于对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收入,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于转让商品时点确认收入。
在具体业务中,主要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具体如下:
A.内销业务:本公司内销产品在销售合同或订单规定的交货期内,将产品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后,根据买方反馈的验收合格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于当月确认收入。
B.外销业务:本公司在销售合同或订单规定的交货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将产品报关出口,对于目的地交货贸易模式下的外销业务,按照货物运抵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后根据买方反馈的验收合格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于当月确认收入;对于非目的地交货的其他贸易模式下的外销业务,以取得出口报关单、承运人签发的货运提单等单据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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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合同履约成本分别列报在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取得成本分别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选择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剩余年限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或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
本集团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集团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售后租回
本集团作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卖方兼承租人,对相关标的资产转让是否构成销售进行评估。本集团判断不构成销售的,本集团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构成销售的,本集团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导致本集团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除外)。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集团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分类为经营租赁。
1)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
本集团作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买方兼出租人,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未转移给本集团,本集团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已转移给本集团,资产转让构成销售,本集团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政策对资产的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和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对于第一和第二层次)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债权类为无风险利率、信用溢价和流动性溢价;股权类为估值乘数和流动性折价。
(对于第三层次)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以本集团的评估模型为依据确定,例如现金流折现模型。本集团还会考虑初始交易价格,相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近期交易,或者可比金融工具的完全第三方交易。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 0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 | 0 |
/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无影响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 | 7% |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 | 3%、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8.25%/16.5%、9%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5% |
启航(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 8.25%/16.5% |
EuroCoreMagneticsKft. | 9% |
TianheMagneticsTechnologyGmbH | 1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取得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815000187,证书有效期3年,自2018年开始3年内所得税率为15%。2021年本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新证书编号:GR202115000255,证书有效期3年,自2021年开始3年内所得税率为15%。2024年本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新证书编号:GR202415000303,证书有效期3年,自2024年开始3年内所得税率为15%。
/
子公司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15000318,证书有效期3年,自2023年开始3年内所得税率为15%。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规定,2019年4月1日起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本公司适用的出口退税率自2019年7月1日起为13%)。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的规定,本公司为先进制造业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30.12 | 330.12 |
银行存款 | 826,067,287.28 | 76,301,879.81 |
其他货币资金 | 22,790,992.51 | 302,692,200.08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848,858,609.91 | 378,994,410.0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990,880.12 | 183,266.80 |
其他说明:
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2,017,139.43 | 69,539,621.48 |
商业承兑票据 | 5,861,476.00 | 33,366,486.56 |
合计 | 57,878,615.43 | 102,906,108.04 |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5,122,482.58 | |
商业承兑票据 | 1,569,950.59 | |
合计 | 46,692,433.17 |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121,781.99 | 100.00 | 243,166.56 | 0.42 | 57,878,615.43 | 103,708,416.13 | 100.00 | 802,308.09 | 0.77 | 102,906,108.04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52,017,139.43 | 89.50 | 52,017,139.43 | 69,539,621.48 | 67.05 | 69,539,621.48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6,104,642.56 | 10.50 | 243,166.56 | 3.98 | 5,861,476.00 | 34,168,794.65 | 32.95 | 802,308.09 | 2.35 | 33,366,486.56 |
合计 | 58,121,781.99 | 100.00 | 243,166.56 | 0.42 | 57,878,615.43 | 103,708,416.13 | 100.00 | 802,308.09 | 0.77 | 102,906,108.04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52,017,139.43 |
合计
合计 | 52,017,139.43 |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4,591,221.13 | 91,824.42 | 2.00 |
1-2年 | 1,513,421.43 | 151,342.14 | 10.00 |
合计 | 6,104,642.56 | 243,166.56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802,308.09 | -559,141.53 | 243,166.56 |
合计
合计 | 802,308.09 | -559,141.53 | 243,166.5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553,841,112.11 | 547,847,303.01 |
1年以内小计 | 553,841,112.11 | 547,847,303.01 |
1至2年 | 7,397,873.32 | 15,322,537.59 |
2至3年 | 14,685,960.14 | 2,783,274.05 |
3年以上 | 5,057,607.71 | 3,258,839.98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80,982,553.28 | 569,211,954.63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724,121.97 | 3.22 | 18,724,121.97 | 100.00 | 18,731,266.59 | 3.29 | 18,731,266.59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62,258,431.31 | 96.78 | 12,707,927.02 | 2.26 | 549,550,504.29 | 550,480,688.04 | 96.71 | 12,793,685.30 | 2.32 | 537,687,002.7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62,258,431.31 | 96.78 | 12,707,927.02 | 2.26 | 549,550,504.29 | 550,480,688.04 | 96.71 | 12,793,685.30 | 2.32 | 537,687,002.74 |
合计 | 580,982,553.28 | 100.00 | 31,432,048.99 | 5.41 | 549,550,504.29 | 569,211,954.63 | 100.00 | 31,524,951.89 | 5.54 | 537,687,002.74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17,201,922.81 | 17,201,922.81 | 100 | 未按诉讼判决规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 |
客户2 | 800,657.10 | 800,657.10 | 100 | 未按诉讼判决规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 |
客户3 | 399,621.74 | 399,621.74 | 100 | 未按诉讼判决规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 |
客户4 | 295,302.72 | 295,302.72 | 100 | 未按诉讼判决规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 |
客户5 | 26,617.60 | 26,617.60 | 100 | 未按诉讼判决规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 |
合计 | 18,724,121.97 | 18,724,121.97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53,841,112.11 | 11,076,822.24 | 2.00 |
1-2年 | 7,397,873.32 | 739,787.33 | 10.00 |
2-3年 | 183,040.62 | 54,912.19 | 30.00 |
3年以上 | 836,405.26 | 836,405.26 | 100.00 |
合计 | 562,258,431.31 | 12,707,927.02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1,524,951.89 | -43,410.41 | 7,144.62 | 42,347.87 | 31,432,048.99 | |
合计 | 31,524,951.89 | -43,410.41 | 7,144.62 | 42,347.87 | 31,432,048.9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2,347.87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6 | 121,615,796.54 | 121,615,796.54 | 20.93 | 2,432,315.93 | |
客户7 | 52,516,944.12 | 52,516,944.12 | 9.04 | 1,050,338.88 | |
客户8 | 43,467,428.66 | 43,467,428.66 | 7.48 | 869,348.57 | |
客户9 | 33,265,308.34 | 33,265,308.34 | 5.73 | 665,306.17 | |
客户10 | 30,204,533.00 | 30,204,533.00 | 5.20 | 604,090.66 | |
合计 | 281,070,010.66 | 281,070,010.66 | 48.38 | 5,621,400.2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7,914,984.60 | 38,153,560.66 |
合计 | 47,914,984.60 | 38,153,560.66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38,062,508.78 | |
合计 | 138,062,508.78 |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7,914,984.60 | 100.00 | 47,914,984.60 | 38,153,560.66 | 100.00 | 38,153,560.66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47,914,984.60 | 100.00 | 47,914,984.60 | 38,153,560.66 | 100.00 | 38,153,560.66 |
合计
合计 | 47,914,984.60 | / | / | 47,914,984.60 | 38,153,560.66 | / | / | 38,153,560.66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47,914,984.60 | ||
合计 | 47,914,984.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 | 年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8,153,560.66 | 9,761,423.94 | 47,914,984.60 | |||
合计 | 38,153,560.66 | 9,761,423.94 | 47,914,984.60 |
/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713,972.63 | 63.42 | 49,935,454.68 | 95.86 |
1至2年 | 58,043.62 | 0.99 | 2,115,196.24 | 4.06 |
2至3年 | 2,066,967.84 | 35.29 | 17,688.91 | 0.03 |
3年以上 | 17,570.00 | 0.30 | 28,222.00 | 0.05 |
合计 | 5,856,554.09 | 100.00 | 52,096,561.8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7 | 2,000,000.00 | 34.15 |
供应商8 | 1,904,444.42 | 32.52 |
供应商9 | 369,293.90 | 6.31 |
供应商10 | 310,980.00 | 5.31 |
供应商11 | 153,193.78 | 2.62 |
合计 | 4,737,912.10 | 80.9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932,921.70 | 8,310,509.42 |
合计 | 8,932,921.70 | 8,310,509.4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720,969.17 | 1,298,412.00 |
1年以内小计 | 2,720,969.17 | 1,298,412.00 |
1至2年 | 13,865,731.33 | |
2至3年 | 13,031,143.83 | 96,000.00 |
3年以上 | 871,552.00 | 775,552.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6,623,665.00 | 16,035,695.33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解除退款 | 13,027,143.83 | 13,770,731.33 |
押金、保证金 | 1,212,400.00 | 2,120,812.00 |
赔偿款 | 2,311,754.00 | |
处置固定资产款 | 81,000.00 | |
代垫社保报销款 | 14,731.17 | 5,516.00 |
其他 | 57,636.00 | 57,636.00 |
合计 | 16,623,665.00 | 16,035,695.33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5,968.24 | 770,322.00 | 6,928,895.67 | 7,725,185.91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8,451.14 | 58,900.00 | 87,351.14 | |
本期转回 | 121,793.75 | 121,793.7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54,419.38 | 829,222.00 | 6,807,101.92 | 7,690,743.3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7,725,185.91 | 87,351.14 | 121,793.75 | 7,690,743.30 | ||
合计 | 7,725,185.91 | 87,351.14 | 121,793.75 | 7,690,743.3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供应商1 | 13,027,143.83 | 78.37 | 合同解除退款 | 2-3年 | 6,763,571.92 |
客户11 | 2,311,754.00 | 13.91 | 赔偿款 | 1年以内 | 46,235.08 |
客户12 | 500,000.00 | 3.01 | 保证金 | 3年以上 | 500,000.00 |
客户13 | 400,000.00 | 2.41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8,000.00 |
供应商6 | 200,000.00 | 1.20 | 保证金 | 3年以上 | 200,000.00 |
合计 | 16,438,897.83 | 98.90 | / | / | 7,517,807.00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72,533,005.78 | 272,533,005.78 | 237,879,433.43 | 237,879,433.43 | ||
在产品 | 662,494,522.79 | 7,323,479.57 | 655,171,043.22 | 563,135,110.32 | 4,958,592.52 | 558,176,517.80 |
库存商品 | 124,340,596.25 | 10,815,309.17 | 113,525,287.08 | 251,631,563.93 | 4,391,501.27 | 247,240,062.66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发出商品 | 183,227,212.29 | 4,500,823.90 | 178,726,388.39 | 179,449,477.48 | 7,816,174.37 | 171,633,303.11 |
合计 | 1,242,595,337.11 | 22,639,612.64 | 1,219,955,724.47 | 1,232,095,585.16 | 17,166,268.16 | 1,214,929,317.00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4,958,592.52 | 7,323,479.57 | 4,958,592.52 | 7,323,479.57 | ||
库存商品 | 4,391,501.27 | 8,963,980.07 | 2,540,172.17 | 10,815,309.17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发出商品 | 7,816,174.37 | 3,478,345.05 | 6,793,695.52 | 4,500,823.90 | ||
合计 | 17,166,268.16 | 19,765,804.69 | 14,292,460.21 | 22,639,612.64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存货的领用或销售结转。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3,361,500.00 | |
合计 | 3,361,500.00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未认证的进项税 | 507,166.22 | 1,060,786.93 |
IPO中介机构服务费 | 10,186,114.68 |
/
其他 | 375,258.96 | |
合计 | 882,425.18 | 11,246,901.61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计划长期持有 | ||||||||
合计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09,361,009.31 | 484,690,289.61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09,361,009.31 | 484,690,289.6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6,264,130.13 | 524,380,996.01 | 7,533,205.82 | 3,039,484.93 | 761,217,816.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109,167.85 | 68,833,068.86 | 590,640.72 | 253,801.33 | 93,786,678.76 |
(1)购置 | 1,124,915.38 | 161,802.65 | 16,371.68 | 1,303,089.7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4,109,167.85 | 67,708,153.48 | 428,838.07 | 237,429.65 | 92,483,589.05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918,768.79 | 93,846.16 | 20,012,614.95 | ||
(1)处置或报废 | 3,234,317.13 | 93,846.16 | 3,328,163.29 | ||
(2)在建工程转出 | 16,684,451.66 | 16,684,451.66 | |||
4.期末余 | 250,373,297.98 | 573,295,296.08 | 8,030,000.38 | 3,293,286.26 | 834,991,880.70 |
/
额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6,813,975.14 | 202,266,288.64 | 5,591,053.40 | 1,856,210.10 | 276,527,527.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779,443.54 | 46,655,402.78 | 788,038.84 | 309,147.43 | 58,532,032.59 |
(1)计提 | 10,779,443.54 | 46,655,402.78 | 788,038.84 | 309,147.43 | 58,532,032.59 |
3.本期减少金额 | 9,339,534.63 | 89,153.85 | 9,428,688.48 | ||
(1)处置或报废 | 2,826,364.61 | 89,153.85 | 2,915,518.46 | ||
(2)在建工程转出 | 6,513,170.02 | 6,513,170.02 | |||
4.期末余额 | 77,593,418.68 | 239,582,156.79 | 6,289,938.39 | 2,165,357.53 | 325,630,871.3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2,779,879.30 | 333,713,139.29 | 1,740,061.99 | 1,127,928.73 | 509,361,009.3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9,450,154.99 | 322,114,707.37 | 1,942,152.42 | 1,183,274.83 | 484,690,289.61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一分厂厂房 | 58,514,359.12 | 正在办理 |
/
后加工二厂 | 27,259,624.06 | 正在办理 |
五分厂扩建厂房 | 21,980,093.02 | 正在办理 |
后加工二厂办公楼 | 6,145,070.78 | 正在办理 |
除锈车间扩建厂房 | 2,201,987.75 | 正在办理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4,607,448.46 | 50,344,276.78 |
工程物资 | 2,413,477.26 | |
合计 | 37,020,925.72 | 50,344,276.7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 1,387,325.84 | 1,387,325.84 | 2,184,255.48 | 2,184,255.48 | ||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 4,900,171.67 | 4,900,171.67 | 6,289,078.23 | 6,289,078.23 | ||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 | 517,010.19 | 517,010.19 | 869,034.16 | 869,034.16 |
/
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
年产3000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 18,123,998.47 | 18,123,998.47 | 18,288,599.03 | 18,288,599.03 | ||
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深加工项目 | 729,710.12 | 729,710.12 | 17,222,441.15 | 17,222,441.15 | ||
一期工程 | 3,472,007.46 | 3,472,007.46 | ||||
二期工程 | 3,332,391.45 | 3,332,391.45 | 226,433.95 | 226,433.95 | ||
三期工程 | 176,991.15 | 176,991.15 | 3,533,462.21 | 3,533,462.21 | ||
其他 | 1,967,842.11 | 1,967,842.11 | 1,730,972.57 | 1,730,972.57 | ||
合计 | 34,607,448.46 | 34,607,448.46 | 50,344,276.78 | 50,344,276.78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 32,405.00 | 2,184,255.48 | 634,967.71 | 1,431,897.35 | 1,387,325.84 | 87.68 | 87.68 | 自筹 | ||||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 10,000.00 | 6,289,078.23 | 4,636,544.53 | 6,025,451.09 | 4,900,171.67 | 94.40 | 94.40 | 自筹 | ||||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5,000.00 | 869,034.16 | 1,276,245.90 | 1,628,269.87 | 517,010.19 | 20.14 | 20.14 | 自筹 | ||||
年产3000 | 27,010.00 | 18,288,599.03 | 55,805,276.40 | 55,969,876.96 | 18,123,998.47 | 47.27 | 47.27 | 自 |
/
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 筹 | ||||||||||
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深加工项目 | 10,000.00 | 17,222,441.15 | 3,635,733.07 | 20,128,464.10 | 729,710.12 | 25.89 | 25.89 | 自筹 | |||
合计 | 84,415.00 | 44,853,408.05 | 65,988,767.61 | 85,183,959.37 | 25,658,216.29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物资 | 2,413,477.26 | 2,413,477.26 | ||||
合计 | 2,413,477.26 | 2,413,477.26 |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958,344.06 | 19,186,386.37 | 34,144,730.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6,892.89 | 196,892.89 | |
(1)租入 | 196,892.89 | 196,892.8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4,958,344.06 | 19,383,279.26 | 34,341,623.3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221,970.17 | 2,948,422.15 | 7,170,392.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46,403.96 | 1,924,380.81 | 5,070,784.77 |
(1)计提 | 3,146,403.96 | 1,924,380.81 | 5,070,784.7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368,374.13 | 4,872,802.96 | 12,241,177.0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589,969.93 | 14,510,476.30 | 22,100,446.2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736,373.89 | 16,237,964.22 | 26,974,338.11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833,321.69 | 8,014,248.91 | 51,847,570.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30,899.12 | 1,130,899.12 | |
(1)购置 | 1,130,899.12 | 1,130,899.1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3,833,321.69 | 9,145,148.03 | 52,978,469.7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565,552.50 | 3,178,999.63 | 15,744,552.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876,666.48 | 879,476.71 | 1,756,143.19 |
(1)计提 | 876,666.48 | 879,476.71 | 1,756,143.1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442,218.98 | 4,058,476.34 | 17,500,695.3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391,102.71 | 5,086,671.69 | 35,477,774.40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267,769.19 | 4,835,249.28 | 36,103,018.4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固定资产改造 | 11,958,520.41 | 3,701,763.16 | 1,787,170.09 | 13,873,113.48 | |
合计 | 11,958,520.41 | 3,701,763.16 | 1,787,170.09 | 13,873,113.48 |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坏账准备 | 39,365,958.85 | 5,904,893.83 | 40,052,445.89 | 6,007,866.88 |
存货跌价准备 | 22,639,612.64 | 3,395,941.90 | 17,166,268.16 | 2,574,940.2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2,625,494.75 | 3,393,824.21 | 15,922,274.67 | 2,388,341.20 |
租赁负债 | 23,721,439.52 | 3,558,215.93 | 28,137,937.82 | 4,220,690.67 |
递延收益 | 18,750,000.00 | 2,812,500.00 | ||
未开票成本 | 36,409,118.55 | 5,461,367.78 | 36,409,118.55 | 5,461,367.78 |
合计 | 163,511,624.31 | 24,526,743.65 | 137,688,045.09 | 20,653,206.75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22,100,446.23 | 3,315,066.93 | 26,974,338.11 | 4,046,150.72 |
合计 | 22,100,446.23 | 3,315,066.93 | 26,974,338.11 | 4,046,150.72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7,126,837.77 | 11,902,869.30 |
合计 | 7,126,837.77 | 11,902,869.30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 | 3,121,844.23 | ||
2026 | 2,246,104.77 | 4,033,752.50 | |
2027 | 2,419,263.38 | 2,419,263.38 | |
2031 | 445,790.56 | 445,790.56 | |
2032 | 1,011,860.78 | 1,011,860.78 | |
2033 | 870,357.85 | 870,357.85 | |
无到期日 | 133,460.43 |
/
合计 | 7,126,837.77 | 11,902,869.3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523,077.23 | 2,523,077.23 | 8,548,808.76 | 8,548,808.76 | ||
预付股权投资款 | 3,893,550.00 | 3,893,550.00 | ||||
合计 | 2,523,077.23 | 2,523,077.23 | 12,442,358.76 | 12,442,358.76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2,790,992.51 | 22,790,992.51 | 冻结 | 票据保证金 | 302,692,200.08 | 302,692,200.08 | 冻结 | 票据保证金、借款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64,020,517.15 | 29,296,811.91 | 抵押 | 用于抵押,向银行借款 | 477,033,775.94 | 240,602,147.22 | 抵押 | 售后回租;用于抵押,向银行借款 |
无形资产 | 32,159,477.09 | 22,297,237.21 | 抵押 | 用于抵押,向银行借款 | 32,159,477.09 | 22,940,426.78 | 抵押 | 用于抵押,向银行借款 |
合计 | 118,970,986.75 | 74,385,041.63 | / | / | 811,885,453.11 | 566,234,774.08 | / | /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50,320,530.22 | 299,795,000.00 |
短期借款利息 | 199,601.51 | 330,908.61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250,520,131.73 | 300,125,908.61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56,977,481.27 | 474,470,087.71 |
合计 | 56,977,481.27 | 474,470,087.7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采购款 | 151,380,468.76 | 150,310,368.34 |
委外加工费 | 47,163,535.97 | 32,158,407.44 |
基建、设备采购款 | 40,404,753.09 | 35,798,936.23 |
其他 | 19,572,455.17 | 6,272,645.89 |
合计 | 258,521,212.99 | 224,540,357.90 |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12 | 12,496,003.25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12,496,003.2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97,179,737.70 | 160,055,498.73 |
合计 | 297,179,737.70 | 160,055,498.7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客户14 | 58,845,797.62 | 预收款合同未执行完毕 |
客户15 | 6,230,000.00 | 预收款合同未执行完毕 |
客户16 | 4,716,814.16 | 预收款合同未执行完毕 |
合计 | 69,792,611.78 | / |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
客户9 | 80,099,784.82 | 预收货款 |
客户14 | 39,972,814.09 | 预收货款 |
客户17 | 12,842,824.39 | 预收货款 |
客户15 | 9,920,000.00 | 预收货款 |
合计 | 142,835,423.3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808,701.74 | 146,598,525.10 | 148,667,462.57 | 13,739,764.2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3,416,613.37 | 13,416,613.37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5,808,701.74 | 160,015,138.47 | 162,084,075.94 | 13,739,764.27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734,728.89 | 135,583,205.12 | 137,606,101.00 | 13,711,833.01 |
二、职工福利费 | 1,326,184.77 | 1,326,184.77 | ||
三、社会保险费 | 7,055,002.00 | 7,055,002.0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697,759.26 | 6,697,759.26 | ||
工伤保险费 | 357,242.74 | 357,242.74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2,419,976.00 | 2,419,976.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3,972.85 | 42,370.21 | 88,411.80 | 27,931.2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其他 | 171,787.00 | 171,787.00 | ||
合计 | 15,808,701.74 | 146,598,525.10 | 148,667,462.57 | 13,739,764.2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009,989.92 | 13,009,989.92 | ||
2、失业保险费 | 406,623.45 | 406,623.45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3,416,613.37 | 13,416,613.3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010,182.33 | 106,013.9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4,757,443.86 | 6,020,689.08 |
个人所得税 | 99,416.34 | 97,550.4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4,798.55 | 3,710.49 |
教育费附加 | 14,913.66 | 1,590.2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942.44 | 1,060.14 |
印花税 | 530,151.84 | 368,702.49 |
水利基金 | 4,971.22 | 530.07 |
环境保护税 | 636.72 | 810.96 |
合计 | 6,462,456.96 | 6,600,657.80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2,397,954.08 | 4,512,893.60 |
合计 | 32,397,954.08 | 4,512,893.6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付费用 | 2,896,138.97 | 2,174,078.49 |
押金 | 29,200,000.00 | 2,000,000.00 |
其他 | 301,815.11 | 338,815.11 |
合计 | 32,397,954.08 | 4,512,893.60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59,575,081.22 | 451,500,000.00 |
长期借款利息 | 213,620.06 | 627,083.33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4,191,213.83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900,181.18 | 4,292,345.54 |
合计 | 264,688,882.46 | 480,610,642.70 |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855,673.69 | 1,463,950.63 |
合计 | 855,673.69 | 1,463,950.6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付款额 | 28,883,120.94 | 34,936,724.07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5,161,681.42 | -6,798,786.25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00,181.18 | 4,292,345.54 |
合计 | 18,821,258.34 | 23,845,592.28 |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不适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不适用计划资产: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03,438,840.63 | 24,000,000.00 | 4,254,894.64 | 123,183,945.99 | 政府补助 |
合计 | 103,438,840.63 | 24,000,000.00 | 4,254,894.64 | 123,183,945.9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98,210,000.00 | 66,070,000.00 | 66,070,000.00 | 264,280,000.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56,320,865.03 | 664,269,590.00 | 920,590,455.03 | |
其他资本公积 | 2,428,335.90 | 402,719.10 | 2,831,055.00 | |
合计 | 258,749,200.93 | 664,672,309.10 | 923,421,510.0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661,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2,321,41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0,339,59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66,07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664,269,590.00元。
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系确认股份支付费用402,719.10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 |
/
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1,669.10 | -110,459.31 | -110,459.31 | -192,128.41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1,669.10 | -110,459.31 | -110,459.31 | -192,128.4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81,669.10 | -110,459.31 | -110,459.31 | -192,128.41 |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5,675,744.68 | 13,614,842.80 | 89,290,587.48 | |
任意盈余公积 | 37,837,872.36 | 6,807,421.40 | 44,645,293.76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13,513,617.04 | 20,422,264.20 | 133,935,881.2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3,614,842.80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6,807,421.40元。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22,941,448.28 | 479,978,012.3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22,941,448.28 | 479,978,012.3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6,085,416.34 | 168,805,812.1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3,614,842.80 | 17,228,250.86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6,807,421.40 | 8,614,125.43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期末未分配利润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38,604,600.42 | 622,941,448.2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84,489,276.86 | 2,078,069,549.61 | 2,378,340,944.70 | 2,064,759,904.62 |
其他业务 | 205,215,799.27 | 173,363,837.85 | 273,000,732.20 | 204,570,781.91 |
合计 | 2,589,705,076.13 | 2,251,433,387.46 | 2,651,341,676.90 | 2,269,330,686.53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2,589,705,076.13 | 2,251,433,387.46 | 2,589,705,076.13 | 2,251,433,387.46 |
烧结钕铁硼 | 2,367,989,588.52 | 2,064,194,512.29 | 2,367,989,588.52 | 2,064,194,512.29 |
其中:毛坯 | 326,742,765.27 | 308,039,716.14 | 326,742,765.27 | 308,039,716.14 |
成品 | 2,041,246,823.25 | 1,756,154,796.15 | 2,041,246,823.25 | 1,756,154,796.15 |
烧结钐钴 | 16,499,688.34 | 13,875,037.32 | 16,499,688.34 | 13,875,037.32 |
其中:毛坯 | 6,047,634.41 | 5,873,967.05 | 6,047,634.41 | 5,873,967.05 |
成品 | 10,452,053.93 | 8,001,070.27 | 10,452,053.93 | 8,001,070.27 |
其他 | 205,215,799.27 | 173,363,837.85 | 205,215,799.27 | 173,363,837.85 |
按经营地区 | 2,589,705,076.13 | 2,251,433,387.46 | 2,589,705,076.13 | 2,251,433,387.46 |
/
分类 | ||||
其中:内销 | 1,348,556,840.89 | 1,198,218,955.79 | 1,348,556,840.89 | 1,198,218,955.79 |
外销 | 1,241,148,235.24 | 1,053,214,431.67 | 1,241,148,235.24 | 1,053,214,431.67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2,589,705,076.13 | 2,251,433,387.46 | 2,589,705,076.13 | 2,251,433,387.46 |
其中:某一时点转让 | 2,589,297,996.49 | 2,251,325,496.62 | 2,589,297,996.49 | 2,251,325,496.62 |
某一时段内转让 | 407,079.64 | 107,890.84 | 407,079.64 | 107,890.84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589,705,076.13 | 2,251,433,387.46 | 2,589,705,076.13 | 2,251,433,387.4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699,672,836.79元,其中:
699,672,836.79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75,468.18 | 86,516.67 |
教育费附加 | 911,048.69 | 61,797.60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2,140,857.82 | 2,105,073.83 |
土地使用税 | 892,747.44 | 892,747.44 |
车船使用税 | 8,280.97 | 4,139.76 |
印花税 | 1,504,484.07 | 1,457,534.06 |
水利基金 | 59,607.68 | 12,334.72 |
/
环境保护税 | 2,352.17 | 2,660.82 |
合计 | 6,794,847.02 | 4,622,804.90 |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859,355.43 | 4,521,692.36 |
业务宣传费 | 1,741,603.38 | 753,942.56 |
劳务费 | 582,664.46 | 489,290.98 |
保险费 | 1,747,340.54 | 1,003,993.22 |
差旅费 | 713,832.73 | 839,613.43 |
业务招待费 | 557,068.07 | 994,783.28 |
办公费 | 502,580.84 | 208,873.32 |
折旧费 | 2,525.62 | 3,903.66 |
其他 | 3,446,808.07 | 356,385.81 |
合计 | 15,153,779.14 | 9,172,478.62 |
其他说明:
本期销售费用其他中包含咨询服务费2,979,662.91元。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375,227.84 | 21,184,896.86 |
维修费 | 4,078,106.07 | 6,817,732.62 |
折旧及摊销费 | 5,090,572.33 | 4,942,414.84 |
中介咨询费 | 5,416,492.72 | 2,734,347.57 |
差旅费 | 1,184,774.21 | 1,825,850.00 |
安全费、绿化费及污水处理费 | 1,362,595.30 | 399,640.11 |
水、电、燃气费 | 922,669.72 | 929,127.59 |
专利费、商标费 | 1,238,543.56 | 726,872.19 |
物料消耗费 | 997,629.81 | 924,723.60 |
办公费 | 699,493.57 | 698,853.18 |
车辆使用费 | 275,868.71 | 617,587.39 |
业务招待费 | 721,574.12 | 770,593.47 |
劳务费 | 789,776.88 | 647,975.23 |
残疾人保障金 | 172,986.95 | |
会议费 | 896.23 | 25,478.75 |
保险费 | 576,780.12 | 527,036.91 |
其他 | 1,624,503.10 | 2,100,407.42 |
合计 | 47,355,504.29 | 46,046,524.68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75,322,307.31 | 68,629,620.49 |
职工薪酬 | 14,598,835.35 | 14,897,376.96 |
折旧费 | 3,361,614.42 | 4,369,288.04 |
其他 | 3,347,374.85 | 5,025,780.66 |
合计 | 96,630,131.93 | 92,922,066.15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4,714,461.68 | 41,183,615.56 |
减:利息收入 | 3,870,457.29 | 1,377,928.58 |
加:汇兑损失 | 92,288.99 | -5,003,274.95 |
其他支出 | 666,369.80 | 3,018,626.78 |
合计 | 21,602,663.18 | 37,821,038.81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来源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费用补贴 | 5,000,000.00 | |
烧结钕铁硼永磁项目 | 1,980,778.56 | 1,980,778.56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390,730.65 | 1,355,690.77 |
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资金 | 1,024,000.00 | |
钕铁硼永磁材料延伸加工项目 | 640,104.40 | 732,594.36 |
机器换人及智能制造示范试点项目 | 599,894.40 | |
年产6000t稀土永磁材料深加工项目 | 505,263.12 | 505,263.12 |
绿色供应链项目补助 | 500,000.00 | 500,000.00 |
固定资产投资奖补 | 412,187.51 | |
2022年国家重大(点)科技(研发)项目研发应用新技术奖补 | 408,000.00 | |
稳岗补贴 | 213,275.25 | 202,085.97 |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补助 | 71,700.00 | 7,200.00 |
2021年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补助 | 66,666.61 | 66,666.72 |
2024年专利导航补助款 | 55,000.00 | |
稀土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 | 50,000.04 | 50,000.04 |
2024年发明专利资助款 | 28,625.00 | |
个税代扣代缴补贴 | 3,828.82 | 51,669.89 |
/
付高管人才奖励金 | -32,901.43 | |
2022年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资金 | 1,000,000.00 | |
工业设计中心补助 | 500,000.00 | |
第一届内蒙古自治区专利奖金奖 | 300,000.00 | |
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补贴 | 150,000.00 | |
2023年最有价值专利专项资金补助 | 30,000.00 | |
天之和2023年度高新企业奖励款 | 30,000.00 | |
高管人员及高层次人才缴纳个人所得税奖补 | 24,127.71 | |
2022年国内授权专利补助 | 6,900.00 | |
2022年国际授权专利补助 | 5,732.87 | |
以工代训补贴 | -4,800.00 | |
合计 | 12,917,152.93 | 7,493,910.01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559,141.53 | 133,719.5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0,555.03 | 260,562.9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4,442.61 | 770,216.1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644,139.17 | 1,164,498.54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9,765,804.69 | -16,600,410.1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9,765,804.69 | -16,600,410.13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3,536,985.20 | -172,966.67 |
其中: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3,536,985.20 | -172,966.6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3,536,985.20 | -172,966.67 |
合计 | -3,536,985.20 | -172,966.67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赔偿金 | 2,883,446.90 | 1,051,410.78 | 2,883,446.90 |
其他 | 4,707.86 | 17,894.77 | 4,707.86 |
合计 | 2,888,154.76 | 1,069,305.55 | 2,888,154.76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2,457.97 | 12,457.97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20,701.89 | 30,025.09 | 20,701.89 |
诉讼赔偿 | 1,151,920.00 | ||
滞纳金 | 909.54 | ||
其他 | 103.13 | 103.13 | |
合计 | 33,262.99 | 1,182,854.63 | 33,262.99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2,367,361.44 | 14,972,713.8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604,620.69 | -580,966.18 |
合计 | 7,762,740.75 | 14,391,747.7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3,848,157.0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1,577,223.5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737.0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08,488.9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89,427.7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8,282.00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4,053,563.08 |
所得税费用 | 7,762,740.7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备用金还款 | 646,535.37 | 224,438.58 |
利息收入 | 3,395,756.96 | 910,335.63 |
代收代付往来款 | 1,925,039.57 | 795,349.72 |
政府补助 | 33,304,429.07 | 8,468,434.61 |
押金、保证金 | 58,207,000.00 | 7,160,612.14 |
理赔款 | 1,202,396.29 | 3,723,079.75 |
其他 | 0.25 | |
合计 | 98,681,157.26 | 21,282,250.6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39,461,551.43 | 31,782,724.65 |
押金、保证金 | 28,127,000.00 | 6,409,024.14 |
备用金借款 | 825,472.46 | 1,409,024.14 |
合计 | 68,414,023.89 | 39,600,772.9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实控人捐赠款 | 1,151,920.00 | |
贷款保证金 | 3,623,135.14 | |
合计 | 3,623,135.14 | 1,151,92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担保费用 | 199,245.57 |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1,350,000.00 | 4,549,000.00 |
支付租赁付款额 | 3,961,486.80 | 3,961,487.70 |
合计 | 5,311,486.80 | 8,709,733.2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00,125,908.61 | 498,613,891.22 | 14,018,433.33 | 562,238,101.43 | 250,520,131.73 | |
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 | 452,127,083.33 | 302,000,719.70 | 11,635,456.55 | 505,974,558.30 | 259,788,701.28 |
/
借款利息 | ||||||
长期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4,191,213.83 | 395,065.05 | 24,586,268.88 | 10.00 | ||
租赁负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8,137,937.82 | 2,606,659.49 | 3,961,486.80 | 3,061,670.99 | 23,721,439.52 | |
合计 | 804,582,143.59 | 800,614,610.92 | 28,655,614.42 | 1,096,760,415.41 | 3,061,680.99 | 534,030,272.53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36,085,416.34 | 168,805,812.1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473,344.48 | 2,934,921.04 |
信用减值损失 | -644,139.17 | -1,187,841.0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8,532,032.59 | 54,249,869.1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070,784.77 | 5,045,893.33 |
无形资产摊销 | 1,756,143.19 | 1,708,065.7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787,170.09 | 1,595,217.0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36,985.20 | 172,966.6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701.89 | 30,025.0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 |
/
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4,891,981.36 | 41,196,371.3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873,536.90 | -614,204.5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31,083.79 | 33,238.3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499,751.95 | -23,541,365.6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49,707,026.80 | -385,312,699.6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64,657,161.36 | 377,151,774.1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455,913.54 | 242,268,043.1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26,067,617.40 | 76,302,209.9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6,302,209.93 | 114,434,595.1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9,765,407.47 | -38,132,385.2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26,067,617.40 | 76,302,209.93 |
其中:库存现金 | 330.12 | 330.1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26,067,287.28 | 76,301,879.8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26,067,617.40 | 76,302,209.93 |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项目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22,790,992.51 | 302,692,200.08 | 使用受限 |
合计 | 22,790,992.51 | 302,692,200.0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1,329,493.44 | 7.5257 | 10,005,368.78 |
港币 | 71,636.58 | 0.92604 | 66,338.34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4,928,262.66 | 7.1884 | 35,426,323.31 |
欧元 | 7,673,046.44 | 7.5257 | 57,745,045.59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730,443.77 | 1,425,364.31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42,336.88 | 45,6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8,690,092.56 | 68,045,753.79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395,065.05 | -5,712,017.36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24,586,268.88 | 63,924,870.13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142,336.88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本集团本期发生的售后租回业务中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并未发生转移,因此不属于销售,本集团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并将收到的现金作为金融负债处理。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8,690,092.56(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出租磁材自动喷涂线设备 | 407,079.65 | |
合计 | 407,079.65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75,322,307.31 | 68,629,620.49 |
职工薪酬 | 14,598,835.35 | 14,897,376.96 |
折旧费 | 3,361,614.42 | 4,369,288.04 |
其他 | 3,347,374.85 | 5,025,780.66 |
合计 | 96,630,131.93 | 92,922,066.15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96,630,131.93 | 92,922,066.15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4年2月设立全资子公司TianheMagneticsTechnologyGmbH,注册资本100.00万欧元。
本公司的子公司启航(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设立全资孙公司EuroCoreMagneticsKft.,注册资本100.00万欧元。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港币、欧元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 | 500.00万人民币 | 稀土高新区稀土产业园 | 机器制造、维修 | 100.00 | 股权转让 | |
启航(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4,000.00万港币 | 中国香港 | 磁性材料销售、进出口贸易 | 100.00 | 设立 | |
EuroCoreMagneticsKft. | 匈牙利布达佩斯 | 100.00万欧元 | 匈牙利 | 磁性材料及其装配件相关技术研发、进出口贸易、仓储、分销 | 100.00 | 设立 | |
TianheMagneticsTechnologyGmbH | 德国哈瑙 | 100.00万欧元 | 德国 | 钕铁硼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03,438,840.63 | 24,000,000.00 | 4,254,894.64 | 123,183,945.99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合计 | 103,438,840.63 | 24,000,000.00 | 4,254,894.64 | 123,183,945.99 |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4,188,228.03 | 3,268,636.08 |
与收益相关 | 9,334,365.43 | 5,718,631.44 |
合计 | 13,522,593.46 | 8,987,267.52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1)汇率风险本集团承受的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日元有关,本集团除部分购销业务以美元、欧元、日元进行结算外,其他业务活动均以人民币计价结算。除本财务报告附注五、51披露的外币资产负债外,本集团的资产负债余额均为人民币。
2)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509,895,611.44元。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有关。对于固定利率借款,本集团的目标是保持其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2)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服务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金额合计28,107.00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48.38%;本集团不存在特定信用集中风险。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
/
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对应相同期限的违约概率上升超过一定比例,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如下: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内部或外部信息显示,在考虑所持有的任何信用增级之前,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合同金额,本集团也会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7,167.95万元(2023年12月31日:52,320.50万元),其中本集团尚未使用的短期银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7,167.95万元(2023年12月31日:52,320.50万元)。
1)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金额:
项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848,858,609.91 | 848,858,609.91 | |||
应收票据 | 57,878,615.43 | 57,878,615.43 | |||
应收账款 | 549,550,504.29 | 549,550,504.29 | |||
应收款项融资 | 47,914,984.60 | 47,914,984.60 | |||
其他应收款 | 8,932,921.70 | 8,932,921.7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0,520,131.73 | 250,520,131.73 | |||
应付票据 | 56,977,481.27 | 56,977,481.27 | |||
应付账款 | 258,521,212.99 | 258,521,212.99 | |||
其他应 | 32,397,954.08 | 32,397,954.08 |
/
付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739,764.27 | 13,739,764.2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4,688,882.46 | 264,688,882.46 | |||
租赁负债 | 4,883,613.86 | 7,886,511.42 | 6,051,133.06 | 18,821,258.34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背书/票据贴现 | 应收票据 | 46,692,433.17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 |
票据背书/票据贴现 | 应收票据 | 138,062,508.78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合计 | / | 184,754,941.95 |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票据 | 票据背书/票据贴现 | 420,952,885.75 | -935,062.98 |
合计 | / | 420,952,885.75 | -935,062.98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应收款项融资 | 47,914,984.60 | 47,914,984.60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六)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7,914,984.60 | 2,000,000.00 | 49,914,984.60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票据,因剩余期限较短,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近。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非上市股权投资根据最近融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 | 制造业 | 5,000.00 | 34.04 | 34.0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袁文杰、袁擘、袁易父子。袁文杰系袁擘、袁易之父,袁擘系袁易之兄。注: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原为45.39%。2024年12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07万股,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变更为34.04%。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吴姗姗 | 其他关联方 |
程艳 | 其他关联方 |
晏陈昕 | 其他关联方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晏陈昕 | 接受劳务 | 195,3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260,000,000.00 | 2022/4/28 | 2027/6/29 | 否 |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6/29 | 2027/6/21 | 否 |
袁文杰、袁易 | 180,000,000.00 | 2022/6/10 | 2026/6/9 | 否 |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 | 150,000,000.00 | 2022/4/19 | 2027/4/21 | 否 |
/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2/10/31 | 2026/5/1 | 否 |
袁文杰、袁擘、袁易、赵芸苌、程艳、吴姗姗、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59,800,000.00 | 2021/5/8 | 2026/5/8 | 否 |
袁文杰、袁擘、袁易、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126,000,000.00 | 2021/3/20 | 2025/12/20 | 否 |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 | 33,333,000.00 | 2021/7/9 | 2024/7/12 | 是 |
袁文杰、赵芸苌、袁擘、程艳、袁易、吴姗姗、天和盈亚 | 30,000,000.00 | 2021/9/24 | 2025/9/20 | 否 |
袁文杰、袁擘、程艳、袁易、吴姗姗 | 30,000,000.00 | 2022/1/24 | 2026/1/23 | 否 |
袁文杰、袁擘、袁易、天和盈亚 | 51,000,000.00 | 2021/3/12 | 2024/3/12 | 是 |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 | 350,000,000.00 | 2022/4/19 | 2027/4/21 | 否 |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7/22 | 2026/7/28 | 否 |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 | 80,000,000.00 | 2022/7/15 | 2026/11/8 | 否 |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2022/7/27 | 2028/1/4 | 否 |
袁文杰、袁擘、袁易、天和盈亚 | 33,500,000.00 | 2022/7/6 | 2027/7/6 | 否 |
袁文杰、袁擘、袁易、天和盈亚 | 38,900,000.00 | 2022/8/22 | 2027/2/22 | 否 |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 | 200,000,000.00 | 2023/2/1 | 2026/8/21 | 否 |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3/31 | 2027/4/5 | 否 |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 | 90,000,000.00 | 2023/3/22 | 2028/4/28 | 否 |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3/30 | 2027/9/25 | 否 |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3/5/30 | 2027/10/3 | 否 |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3/12/27 | 2028/2/28 | 否 |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 | 200,000,000.00 | 2023/12/27 | 2028/1/4 | 否 |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 | 350,000,000.00 | 2024/2/28 | 2028/11/16 | 否 |
袁文杰、袁擘、程艳、袁易、吴姗姗 | 100,000,000.00 | 2024/5/24 | 2025/5/16 | 否 |
袁文杰、袁易、吴姗姗、袁擘、程艳、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9/12 | 2028/9/12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400,733.21 | 4,543,883.00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9,642,000.00元 |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53,841,112.11 | 547,847,303.01 |
1年以内小计 | 553,841,112.11 | 547,847,303.01 |
1至2年 | 7,397,873.32 | 15,322,537.59 |
2至3年 | 14,685,960.14 | 2,783,274.05 |
3年以上 | 5,057,607.71 | 3,258,839.98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80,982,553.28 | 569,211,954.63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8,724,121.97 | 3.22 | 18,724,121.97 | 100.00 | 18,731,266.59 | 3.29 | 18,731,266.59 | 100.00 |
其中:
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18,724,121.97 | 3.22 | 18,724,121.97 | 100.00 | 18,731,266.59 | 3.29 | 18,731,266.59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62,258,431.31 | 96.78 | 12,707,927.02 | 2.26 | 549,550,504.29 | 550,480,688.04 | 96.71 | 12,793,685.30 | 2.32 | 537,687,002.74 |
其中:
账龄组合
562,258,431.31 | 96.78 | 12,707,927.02 | 2.26 | 549,550,504.29 | 550,480,688.04 | 96.71 | 12,793,685.30 | 2.32 | 537,687,002.74 |
合计
580,982,553.28 | 100.00 | 31,432,048.99 | 5.41 | 549,550,504.29 | 569,211,954.63 | 100.00 | 31,524,951.89 | 5.54 | 537,687,002.74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17,201,922.81 | 17,201,922.81 | 100.00 | 未按诉讼判决规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 |
客户2 | 800,657.10 | 800,657.10 | 100.00 | 未按诉讼判决规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 |
客户3 | 399,621.74 | 399,621.74 | 100.00 | 未按诉讼判决规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 |
客户4 | 295,302.72 | 295,302.72 | 100.00 | 未按诉讼判决规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 |
客户5 | 26,617.60 | 26,617.60 | 100.00 | 未按诉讼判决规定时间回款,回收风险较大 |
合计 | 18,724,121.97 | 18,724,121.97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53,841,112.11 | 11,076,822.24 | 2.00 |
1-2年 | 7,397,873.32 | 739,787.33 | 10.00 |
2-3年 | 183,040.62 | 54,912.19 | 30.00 |
3年以上 | 836,405.26 | 836,405.26 | 100.00 |
合计 | 562,258,431.31 | 12,707,927.0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1,524,951.89 | -43,410.41 | 7,144.62 | 42,347.87 | 31,432,048.99 | |
合计 | 31,524,951.89 | -43,410.41 | 7,144.62 | 42,347.87 | 31,432,048.9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2,347.87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6 | 121,615,796.54 | 121,615,796.54 | 20.93 | 2,432,315.93 | |
客户7 | 52,516,944.12 | 52,516,944.12 | 9.04 | 1,050,338.88 | |
客户8 | 43,467,428.66 | 43,467,428.66 | 7.48 | 869,348.57 | |
客户9 | 33,265,308.34 | 33,265,308.34 | 5.73 | 665,306.17 | |
客户10 | 30,204,533.00 | 30,204,533.00 | 5.20 | 604,090.66 | |
合计 | 281,070,010.66 | 281,070,010.66 | 48.38 | 5,621,400.21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3,586,598.78 | 31,270,345.37 |
合计 | 33,586,598.78 | 31,270,345.3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445,057.15 | 1,926,082.04 |
1年以内小计 | 3,445,057.15 | 1,926,082.04 |
1至2年 | 627,670.04 | 14,509,260.10 |
2至3年 | 13,674,672.60 | 741,979.44 |
3年以上 | 23,529,942.29 | 22,787,962.85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1,277,342.08 | 39,965,284.43 |
注: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系对子公司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往来款22,658,390.29元。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往来款 | 24,653,677.08 | 23,929,589.10 |
合同解除退款 | 13,027,143.83 | 13,770,731.33 |
/
押金、保证金 | 1,212,400.00 | 2,120,812.00 |
赔偿款 | 2,311,754.00 | |
代垫社保报销款 | 14,731.17 | 5,516.00 |
处置固定资产款 | 81,000.00 | |
其他 | 57,636.00 | 57,636.00 |
合计 | 41,277,342.08 | 39,965,284.43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5,968.24 | 1,740,075.15 | 6,928,895.67 | 8,694,939.06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8,451.14 | -910,853.15 | -882,402.01 | |
本期转回 | 121,793.75 | 121,793.7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54,419.38 | 829,222.00 | 6,807,101.92 | 7,690,743.3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8,694,939.06 | -882,402.01 | 121,793.75 | 7,690,743.30 | ||
合计 | 8,694,939.06 | -882,402.01 | 121,793.75 | 7,690,743.3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4,561,204.08 | 59.50 | 关联方往来款 | 注1 | |
供应商1 | 13,027,143.83 | 31.56 | 合同解除退款 | 2-3年 | 6,763,571.92 |
客户11 | 2,311,754.00 | 5.60 | 赔偿款 | 1年以内 | 46,235.08 |
客户12 | 500,000.00 | 1.21 | 保证金 | 3年以上 | 500,000.00 |
客户13 | 400,000.00 | 0.97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8,000.00 |
合计 | 40,800,101.91 | 98.84 | / | / | 7,317,807.00 |
注1:1年以内631,614.98元,1-2年627,670.04元,2-3年643,528.77元,3年以上22,658,390.29元。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893,550.00 | 5,000,000.00 | 3,893,55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8,893,550.00 | 5,000,000.00 | 3,893,55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0 | 5,000,000.00 | 0 | 5,000,000.00 | ||||
TianheMagneticsTechnologyzjgcGmbH | 3,893,550.00 | 3,893,550.00 | ||||||
合计 | 0 | 5,000,000.00 | 3,893,550.00 | 3,893,550.00 | 5,00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本公司对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年初余额、年末余额均为5,000,000.00元。
本公司的子公司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前年度所有者权益为负,本公司以前年度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5,000,000.00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84,489,276.86 | 2,080,207,526.69 | 2,378,340,944.70 | 2,066,500,770.53 |
其他业务 | 204,878,521.88 | 173,363,837.85 | 272,864,267.35 | 204,570,781.91 |
合计 | 2,589,367,798.74 | 2,253,571,364.54 | 2,651,205,212.05 | 2,271,071,552.44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2,589,367,798.74 | 2,253,571,364.54 | 2,589,367,798.74 | 2,253,571,364.54 |
烧结钕铁硼 | 2,367,989,588.52 | 2,066,318,385.08 | 2,367,989,588.52 | 2,066,318,385.08 |
其中:毛坯 | 326,742,765.27 | 308,520,164.68 | 326,742,765.27 | 308,520,164.68 |
成品 | 2,041,246,823.25 | 1,757,798,220.40 | 2,041,246,823.25 | 1,757,798,220.40 |
烧结钐钴 | 16,499,688.34 | 13,889,141.61 | 16,499,688.34 | 13,889,141.61 |
其中:毛坯 | 6,047,634.41 | 5,883,012.22 | 6,047,634.41 | 5,883,012.22 |
成品 | 10,452,053.93 | 8,006,129.39 | 10,452,053.93 | 8,006,129.39 |
其他 | 204,878,521.88 | 173,363,837.85 | 204,878,521.88 | 173,363,837.8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589,367,798.74 | 2,253,571,364.54 | 2,589,367,798.74 | 2,253,571,364.54 |
其中:内销 | 1,348,219,563.50 | 1,199,387,564.37 | 1,348,219,563.50 | 1,199,387,564.37 |
外销 | 1,241,148,235.24 | 1,054,183,800.17 | 1,241,148,235.24 | 1,054,183,800.17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2,589,367,798.74 | 2,253,571,364.54 | 2,589,367,798.74 | 2,253,571,364.54 |
其中:某一时点转让 | 2,588,855,957.20 | 2,253,463,473.70 | 2,588,855,957.20 | 2,253,463,473.70 |
某一时段内转让 | 511,841.54 | 107,890.84 | 511,841.54 | 107,890.84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589,367,798.74 | 2,253,571,364.54 | 2,589,367,798.74 | 2,253,571,364.54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699,672,836.79元,其中:
699,672,836.79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557,687.0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257,026.3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28,938.37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75,593.6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05,580.6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998,290.5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79 | 0.69 | 0.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47 | 0.67 | 0.67 |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袁文杰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