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486证券简称:
科沃斯公告编号:2025-010转债代码:
113633转债简称:
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明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列示及披露要求。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该解释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重述了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具体追溯调整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名称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其他应付款 | 1,014,431,518.36 | -151,291,932.48 | 863,139,585.88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名称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其他流动负债 | 78,078,610.08 | 151,291,932.48 | 229,370,542.56 |
营业成本 | 8,138,632,022.22 | 453,326,154.18 | 8,591,958,176.40 |
销售费用 | 5,297,311,448.92 | -453,326,154.18 | 4,843,985,294.74 |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此次实施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