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223 证券简称:荣亿精密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11日以通讯及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旭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制度》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唐旭锋、王志方、马惠、张昕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有关内部控制规范的规定,针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内部控制规范的规定,针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针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委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告编号:
2025-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定,结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分别形成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志方)》(公告编号:2025-030)《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惠)》(公告编号:2025-03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昕)》(公告编号:2025-03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仇如愚已离任)》(公告编号:2025-033)。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定,结合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实际情况,公司总经理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实际情况,公司总经理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涉及董事长兼总经理唐旭文,关联董事唐旭文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董事长兼总经理唐旭文,关联董事唐旭文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财务部门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财务部门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72.35万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937.1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14.95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2,611.60万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9,238.06万元。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72.35万元,未实现盈利。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从公司实际出发,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权益分派。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后)。
2.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
所审议案需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由“基础年薪+绩效年薪”组成。
(1)基础年薪:结合职务价值、责任、能力、工作年限,并参考市场和行业薪资水平等,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2)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目标、公司分解责任,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绩效年薪建议,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由“基础年薪+绩效年薪”组成。
(1)基础年薪:结合职务价值、责任、能力、工作年限,并参考市场和行业薪资水平等,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2)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目标、公司分解责任,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绩效年薪建议,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本议案涉及董事长兼总经理唐旭文、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明薪酬,以上两位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董事长兼总经理唐旭文、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明薪酬,以上两位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经营成果及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编制了2025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志方、马惠、张昕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37)。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
2025-038)。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国家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拟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董事会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在原有战略委员会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相关职责内容。同时,将原《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并对工作细则中部分条款、董事会制度相关条款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下设可持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含ESG相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工作),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开展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1)《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5-042)《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5-034)。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积极履行ESG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积极履行ESG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治理,公司拟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结合2025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结合2025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5)。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需要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
2025-04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需要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
2025-047。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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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