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国医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系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解释第17号和解释第18号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执行解释17号和18号会计处理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