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7证券简称:红星发展公告编号:临2025-016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化主营业务布局,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一家从事钡盐、锶盐和锰系产品生产、研发和销售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十年来专注于无机化工产品的自主研发创新,具备关键无机化工领域关键提纯、除杂关键核心技术,公司建立了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的平台化研发体系并持续进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立足于传统无机基础功能材料,持续拓展高精细、高附加钡锶盐产品在液晶玻璃基板、复合功能性材料等领域的应用,致力于成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材料企业。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以多品种、多规格的钡盐、锶盐和锰系产品,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已成为具备较高市场认可度的功能性材料品牌。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97亿元,与2023年度基本持平;实现归母净利润8,908万元,较2023年增加236.77%,经营状况稳定向好。
2025年,公司将以“勇立潮头、持续成长”为主基调,一方面稳扎稳打、稳慎经营,聚焦核心能力提升,确保经营结果的确定性,另一方面将抓住机遇、勇立潮头、敢于创新。公司将持续深化在功能性材料板块的业务布局,进一步优
化升级产品结构,拓展产品应用场景,持续打造细分领先产品。同时,公司将着力加强组织能力建设,提升经营质量,保障公司基本面稳健发展、增长面持续发力,推动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时达产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894,302股,发行规模579,999,997.22元,扣除发行费用11,951,381.8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8,048,615.35元。募投项目“收购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原募投项目“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一方面,受下游新能源汽车整体增速放缓、行业内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2023年以来高纯硫酸锰市场价格持续震荡并处于低位;另一方面,下游三元前驱体行业出货量不及预期,高纯硫酸锰产品需求下滑,高纯硫酸锰生产企业普遍开工率不足,公司现有3万吨/年高纯硫酸锰项目2023年度产能利用率为56.13%,现有产能已基本能够满足订单需求。
在此背景下,经公司审慎研究,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变更为“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原“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及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利息收入净额和现金管理收益226.76万元,合计20,226.76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将投入“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新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瑞得思达实施。2025年度,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相关法规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证募投项目按规划有序推进,以募投项目的落地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三、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科技创新引领企业产业创新
公司始终以客户实际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为研发导向,坚持自主创新,强化技术研发的战略规划与管理,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在巩固现有产品优势的基
础上,加快新产品的市场应用进度,优化产品结构。同时,研发部门积极推进研发工作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持续构建全面、高效且智能的研发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申请了19件专利,获得授权专利11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持有国内外专利78件,其中:发明专利31件,实用新型专利47件。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72,464,943.5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0.70%,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30%。研发团队规模持续扩大,研发人员达到394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4.28%。
2025年,公司将继续保持对研发的高投入,并进一步提升发展韧性。继续围绕发展战略和方向不断挖掘和探索新的技术领域,推动技术的突破和创新,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同时,公司也将注重研发成果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不断推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从而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健康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自身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和债务偿还能力等各项因素,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可持续发展,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与投资者分享经营发展成果。
2024年5月22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细化分红政策,进一步明确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增加分红频次等内容,在制度上进一步保障了投资者回报。
公司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向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约56,193,889.02元。2024年公司响应政策,增加分红频次,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025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业务,全面提升经营质量,以价值创造为本,秉承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发展理念,结合业务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始终坚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和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知情权利。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调研活动、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电话等方式增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2024年,公司共组织召开了3次业绩说明会、并参加了1次“贵州辖区2024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
2025年,公司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优化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和有效性,并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审核和外部监督。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面,公司也将继续安排一系列投资者关系活动,包括召开业绩说明会、举办投资者调研活动、参加策略会活动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
六、坚持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已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作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管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2025年,公司将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也将进一步保障独立董事履职条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专业咨询、制衡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计划方案,未来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战略、市场政策等因素变动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