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截至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24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04人。2023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为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为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为18.40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07家,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7.20亿元,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 | 2024年 3月 6日 |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天健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年4月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性以及勤勉尽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清晰的认识,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此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公允合理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