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位独立董事未提交述职报告的说明
根据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三条(五)规定,独立董事应就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钱堤先生,任期为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钱堤先生已于2024年4月30日换届离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计划,公司证券部近日联系钱堤先生关于提交2024年度述职报告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未收到钱堤先生回复,也未收到钱堤先生的述职报告及签字页。
特此说明。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