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实际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