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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资本: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胡小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我作为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资本”或“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胡小雷,男,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学士,厦门大学MBA,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助理主任、团险本部负责人,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复星集团海外保险部执行总经理,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保险投资总裁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本人不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任职,也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附属单位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检查和指导公司经营工作,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并对内控报告、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 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现场 出席 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胡小雷651001

我对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都能做到预先审核、认真审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发表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各项职责,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度的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方案》及《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执行情况及公司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议案》。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共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并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本人同意各项议案并对会议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各项议案在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公司,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与此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现场履职情况

2024年度,我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顺畅,关注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动态: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日常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关注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动态,并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我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秉承勤勉尽责,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4年现场履职时间不少于15天,分别为:1月10日、2月5日、2月6日、4月19日、4月24 日、5月16日、6月11日、6月26日、6月27日、6月28日、8月14日、8月21日、8月22日、10月28日、10月29日、12月26日等。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年,我对公司财务审计、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在董事会审议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等议案前审阅相关会议文件,并进行了事前认可;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阅,确保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防止出现遗漏;并且在对定期报告的审核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我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相关内容,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审核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度未出现公司被收购的相关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能够合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信永中和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基于审慎性原则对会计估计中的精算

假设进行变更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该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独立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履职情况,特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小雷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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