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5-011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5年度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以下简称“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在保险、期货、信托等业务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为19.90亿元,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74,024.81万元。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交易构成日常性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1-3月实际 发生额 |
关联保险业务 | 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 | 保费收入 | 30,000.00 | 7,284.93 |
保险理赔支出 | 200.00 | 0.84 | ||
关联期货业务 | 销售及采购现货 | 140,000.00 | 22,321.73 | |
手续费收入 | 4,400.00 | 578.26 |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1-3月实际 发生额 |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 | 3,500.00 | 627.36 | ||
场外衍生品净损益 | 3,000.00 | - | ||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 1,000.00 | 8.70 | ||
关联信托业务 | 受托管理业务收入 | 1,000.00 | - | |
关联租赁业务 | 租赁、物业费等支出 | 3,600.00 | 409.83 | |
租赁费收入 | 150.00 | 22.95 | ||
关联采购业务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8,150.00 | 1,489.98 | |
关联销售业务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4,000.00 | 314.79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全年实际 发生额 |
关联保险业务 | 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 | 保费收入 | 40,000.00 | 10,876.82 |
保险理赔支出 | 4,000.00 | 1.52 | ||
关联期货业务 | 销售及采购现货 | 200,000.00 | 48,928.51 | |
手续费收入 | 4,400.00 | 2,839.62 | ||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 | 3,500.00 | 2,104.44 | ||
场外衍生品净损益 | 3,000.00 | - | ||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 1,000.00 | 36.61 | ||
关联信托业务 | 受托管理业务收入 | 1,000.00 | - | |
关联保理业务 | 保理业务利息收入 | 100.00 | 20.70 | |
关联租赁业务 | 租赁、物业费等支出 | 4,000.00 | 2,007.32 | |
关联采购业务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1,000.00 | 5,276.54 | |
关联销售业务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5,000.00 | 1,932.73 |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 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差异主要由于受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关联期货等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不及预期。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并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未出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中粮集团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83年7月6日
2、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1,191,992.9万元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期货业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调味品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药品生产;酒类经营;酒制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农药批发;农药零售;餐饮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粮食加工食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安全评价业务;饲料生产;生猪屠宰;饲料添加剂生产;人防工程设计;茶叶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肥销售;畜禽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副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港口理货;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棉、麻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销售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服装制造;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棉花加工;棉花收购;服装服饰批发;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总部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
询;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标准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粮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167.24亿元,净资产为2,608.91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总收入为4,886.27亿元,净利润为61.34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保险业务
(1)保费收入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保险业务,并收取相应的保费收入(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计算统计关联保费收入数据)。
(2)保险理赔支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支付关联方的保险赔付。
2、关联期货业务
(1)销售及采购现货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通过现货采购或销售并采用期货交易方式获取收益,销售现货的收入与采购现货的支出计
入关联交易。
(2)手续费收入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期货经纪等业务,并收取相应的手续费及佣金。
(3)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期货经纪等业务,向其支付客户保证金利息。
(4)场外衍生品净损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互换及场外期权等业务,通过相关金融工具风险对冲产生的投资净损益。
(5)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作为资产受托管理人,接受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委托,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业绩报酬等收入。
3、关联信托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管理人,接受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委托,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业绩报酬等收入。
4、关联租赁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经营需要,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租赁业务,并支出相应的租赁、物业费,或者在经营范围之内收取租赁费。
5、关联采购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经营需要,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采购业务,并支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费用。
6、关联销售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经营需要,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销售业务,并收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参照下列原则进行定价: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采用成本价或协议价。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所有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各签署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公正、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认为: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