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保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期(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责任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