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其中,独立董事林云鉴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陈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2025年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企业发生物业租赁、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依法合规、互惠互利的原则,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需要,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我们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及相关财务资料进行了查验和审阅,经核查,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内控健全,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风险等级较低,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公司也制定了相应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因此,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拟变更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查阅了公司相关资料,对202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没有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更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也不存在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关联方、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良、潘思轶、林云鉴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