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

sz003029
2025-06-04 15:00:00
20.560
-0.18 (-0.87%)
昨收盘:20.740今开盘:20.600最高价:20.760最低价:20.410
成交额:85090057.000成交量:41450买入价:20.560卖出价:20.570
买一量:8买一价:20.560卖一量:144卖一价:20.570
吉大正元: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21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大正元”)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于逢良先生、关联监事刘海涛先生、张智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人主要为中科信息安全共性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息”)、吉林省安信电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安信”)、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数字”)、吉林省宇光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光热电”),上述关联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024年公司实际发生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74.71万元,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91.79万元。

2025年公司预计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70万元,预计发生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2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制度规定,上述交易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 预计金额2024年实际 发生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中科信息技术服务等10.004.720.01%-52.80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吉林安信销售安全产品等150.0077.260.19%-48.49
内蒙数字销售安全产品等600.00192.730.47%-67.88
小计760.00274.710.68%-63.85
采购商品、接受服务中科信息接受服务等200.0034.620.10%-82.69
吉林安信采购产品、接受服务等1,300.00836.442.31%-35.66
内蒙数字接受服务等200.00200.040.55%0.02
宇光热电接受服务等400.00320.690.89%-19.83
小计2,100.001,391.793.84%-33.72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1、公司与内蒙数字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约400元,其超出预计金额影响微小,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超出预计金额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采购服务的金额较年初预计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公司预计202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2024年 实际金额2025年 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中科信息技术服务等市场定价4.7210.000.00
吉林安信销售安全产品等市场定价77.26100.000.00
内蒙数字销售安全产品等市场定价192.73260.0087.79
小计274.71370.0087.79
采购商品、接受服务中科信息接受服务等市场定价34.62200.004.72
吉林安信采购产品、接受服务等市场定价836.441,300.00127.01
内蒙数字接受服务等市场定价200.04300.009.93
宇光热电接受服务等市场定价320.69400.000.00
小计1,391.792,200.00141.66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科信息

法定代表人:潘毅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信息安全理论与标准研究、体系论证、大型信息安全系统设计、高性能信息安全产品开发、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研究与应用、信息安全评测与管理;信息安全咨询与服务、技术引进与市场推广、技术转让与成果孵化;计算机软件生产与加工;计算机技术培训;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9号16层B1601、B1602、B1603、B1605

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科信息总资产为9,356.47万元,净资产为8,909.72万元,营业收入为8,417.78万元,净利润为107.68万元。

2、吉林安信

法定代表人:张智勇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认证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通信网络安全系统开发;计算机系统安全集成、机房装修、综合布线工程、信息安全工程、安防监控工程;计算机软硬件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长春市高新园区前进大街2266号

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吉林安信总资产为13,565.63万元,净资产为8,653.38万元,营业收入为4,781.16万元,净利润为-243.00万元。

3、内蒙数字

法定代表人:权基洪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代理记账;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办公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科技园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蒙数字总资产为3,632.41万元,净资产为3,024.07万元,营业收入为2,811.81万元,净利润为234.88万元。

4、宇光热电

法定代表人:田义东

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电、供热、供热管道铺设及维修,管网服务,煤炭经销,粉煤灰销售、石膏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镇西营城村八社

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宇光热电总资产为351,643.28万元,净资产为9,065.41万元,营业收入为52,594.35万元,净利润为-17,290.28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类别关联关系的说明
中科信息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构成重大影响的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于逢良在中科信息担任董事
吉林安信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构成重大影响的公司,公司监事张智勇在吉林安信担任董事长
内蒙数字关联法人控制的法人公司关联法人吉林安信控制的公司
宇光热电关联法人控制的法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刘海涛间接控制的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在交易定价上,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具体交易金额根据实际交易情况确定,双方将按照实际交易情况定期结算,结算期不超过一年。原则上以转账方式结算,双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相应的协议文件,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将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发生,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日常关联交易,以购销活动为主,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市场化行为,不存在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规模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保荐人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人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审查意见,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制度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吉大正元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五)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大正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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