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卡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4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2,5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64,543,684.3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8,016,315.61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2月5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7号)。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曼卡龙结余募集资金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16,801.63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12,408.90 |
利息收入净额 | 475.89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3,705.99 |
利息收入净额 | 35.66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 1,198.29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16,114.89 |
利息收入净额 | 511.55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 1,198.29 |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 |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4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61,200,000股,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57,168,86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599,877.12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9,759,999.3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0,839,877.7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5日对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6号)。
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曼卡龙结余募集资金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68,083.99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13.69 |
利息收入净额 | 878.24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6,471.81 |
利息收入净额 | 1,300.89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6,485.50 |
利息收入净额 | 2,179.13 |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63,777.62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3月3日,公司及浙商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6月1日,公司、浙商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分别与江苏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宁波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安徽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湖北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4年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10.6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实际将节余募集资金1,011.06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差异系公告日后至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日之间收到募集资金利息0.38万元。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网络扩建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1.4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实际将节余募集资金187.23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差异系公告日后至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日之间收到募集资金利息0.39万元,支付募集项目投入24.61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7个募集资金专户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均已注销。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7月20日,公司及浙商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1月31日,公司及浙商证券与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3月26日,公司及浙商证券与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6月6日,公司及浙商证券与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分别与江苏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宁波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安徽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湖北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7月1日,公司及浙商证券与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与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8月28日,公司及浙商证券与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分别与北京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陕西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2个证券账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 19085201040088066 | 15,697,454.34 | 活期存款[注1]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 3301040160023799557 | 202,859,529.08 | 活期存款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 3301041060000384044 | 37,266,714.38 | 活期存款[注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 571914618810001 | - | 活期存款[注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 571916181210001 | 180,259.11 | 活期存款[注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 571916181010001 | 302,293.20 | 活期存款[注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 571916181310001 | 84,630.83 | 活期存款[注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 755953562310001 | - | 活期存款[注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 571921561310001 | 385,293.18 | 活期存款[注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 129917344210002 | - | 活期存款[注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盛路证券营业部 | 170700000696 | 60,000,000.00 | 证券账户[注4]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雁荡路证券营业部 | 1621068299 | 140,000,000.00 | 证券账户[注4]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 3301040160018018658 | 181,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注4] |
合 计 | 637,776,174.12 |
[注1]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8110801012702732552变更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19085201040088066。
[注2]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8110801012102723259变更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3301041060000384044。
[注3]公司为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4]该证券账户和结构性存款账户余额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证券公司理
财产品。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7月12日,公司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及五届二十四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并将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主要实现的职能为研发设计和展示,通过该项目建设,能够有效增加公司新产品款式数量、提升品牌形象,进而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财富的增加。“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项目”通过对全渠道项目、数据中台、信息安全三大方向的建设投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为公司业务运行、经营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上述两个项目均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布局需要,为更好地借助深圳市地理优势、产业优势、信
息资源,广纳设计领域人才。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议案》,将“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原投资计划建设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为了扩大公司整体规模,进一步发挥产品、品牌、运营优势,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网络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拟在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湖北省、江西省、福建省、湖南省、山东省、四川省、重庆市10个地区新设80家商场直营店和专柜。
(3)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满足“营销网络扩建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促进募投项目便捷开展,提高募投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宁波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安徽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湖北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作为募投资金投资项目中“营销网络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4)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营销网络扩建项目”计划开设新的门店,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并初步形成全国性的销售网络体系,建设期为30个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下行等不利因素影响,存在部分门店开立进展略慢于预期的情况。“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拟通过对全渠道项目、数据中台、信息安全三大方向的建设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建设期为24个月,受到行业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影响,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需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做了进一步调整,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为了使募投项目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状况,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后,为更加高效、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2023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第五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营销网络扩建项目”、“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2024年10月31日、2024年2月28日。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3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32.7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明细如下:(1)营销网络扩建项目先期投入2,996.92万元;(2)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先期投入
235.7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出具了《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15号)。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7月12日,公司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及五届二十四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并将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通过对全渠道项目的建设投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为公司业
务运行、经营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公司“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主要是为公司培育钻子品牌“慕璨”进行推广和服务的项目,以期为相关培育钻产品未来在全国范围内的营销打下良好基础。上述两个项目均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24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起至今,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及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本地商业办公房产市场持续调整,商业办公房产市场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尚未选定合适的拟购办公房产。为实现资金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度,2024年7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以自有资金租赁办公房产的方式先行实施,待全国商业办公房产市场相对稳定且公司选定合适的拟购办公房产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相关办公房产继续实施“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3)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2024年1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该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根据目前的市场发展情况调整体验中心建设数量,调减体验中心租赁及物业、体验中心设计及装修、软
硬件购置的金额,调增品牌及创意营销推广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保持不变。
(4)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满足“‘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促进募投项目便捷开展,提高募投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江苏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宁波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安徽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湖北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陕西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4)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我国培育钻石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在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变化、原材料价格涨跌及终端消费需求波动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下,近年来我国培育钻石的产能规模持续扩张,在生产端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在产业链下游消费应用环节,受终端消费习惯、消费者市场教育尚未普及等原因,我国培育钻石的市场渗透率增长较为缓慢,不及预期。公司在体验店建设过程中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因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更加高效、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将“‘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7月31日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审〔2025〕7723号),认为:曼卡龙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曼卡龙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较少,“‘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尚未投入,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按计划推进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情况外,曼卡龙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801.6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05.9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114.8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 (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 否 | 9,647.27 | 9,647.27 | 3,705.99 | 9,884.59 | 102.46 | 2024-10-31〔注〕 | 526.18 | 否 | 否 |
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6,154.36 | 6,154.36 | - | 5,689.27 | 92.44 | 2023-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1,000.00 | 1,000.00 | - | 541.03 | 54.10 | 2024-2-2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16,801.63 | 16,801.63 | 3,705.99 | 16,114.89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营销网络扩建项目”计划开设新的门店,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并初步形成全国性的销售网络体系,建设期为30个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线下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存在部分门店开立进展略慢于预期的情况,导致项目未达预期效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本核查报告三(一)2(2)之所述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核查报告三(一)3之所述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核查报告三(一)1(2)之所述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详见本核查报告二(一)2之所述,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系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加强了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工作。公司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逐步投入建设,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采购环节的管控,最大化募集资金使用价值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核查报告二(一)2之所述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涉及多家新开门店,新开店一般在投入一个月内可达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件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8,083.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471.8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485.5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 (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 | 否 | 27,400.00 | 27,400.00 | 6,461.91 | 6,475.60 | 23.63 | 2026-7-31 | -300.80 | 否 | 否 |
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32,300.00 | 32,300.00 | 9.90 | 9.90 | 0.03 | 2026-7-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 | 否 | 8,383.99 | 8,383.99 | - | - | - | 2027-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68,083.99 | 68,083.99 | 6,471.81 | 6,485.5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公司增加门店大多为2024年下半年新增门店,前期投入人工和费用较高,销售尚未稳定,整体仍在推广中。 “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及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公司尚未选定合适的拟购办公房产。为实现资金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度,经公司综合分析、审慎决策,该项目将暂以租赁办公房产的方式先行实施。待全国商业办公房产市场相对稳定且公司选定合适的拟购办公房产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相关办公房产继续实施该项目。因该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公司先行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租赁办公房产。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投入未达到预期进度。 我国培育钻石的在产业链下游消费应用环节,受终端消费习惯、消费者市场教育尚未普及等原因,我国培育钻石的市场渗透率增长较为缓慢,不及预期。公司在“‘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体验店建设过程中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因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目前公司通过自有资金线上渠道运营“慕璨”培育钻石品牌,持续深化“慕璨”的品牌孵化,研发并上新核心主题系列,进一步夯实品牌资产。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更加高效、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经公司审慎研究,将“‘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7月31日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本核查报告三(二)2(3)之所述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核查报告三(二)1(2)之所述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未完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详见本核查报告二(二)2之所述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 斌 朱庆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