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尹红,列席人员为董事会秘书胡益俊。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5CDAA8B0061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968,557.88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196,855.79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90,073,099.87元,扣减分配2023年度股利41,338,400.00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359,506,401.96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033,4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2,007,6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297,498,801.96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4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从公司稳健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7,624.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63%;公司营业成本47,266.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86%;实现营业利润14,186.6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09.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28%;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3,638.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47.6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能够在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中发挥较好的管控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5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5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5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