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5-27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国泰”)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本估值提升计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和长期投资价值为目标,从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现金分红、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鼓励主要股东增持等方面开展估值提升工作,以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价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3、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股价、市值、未来业绩等方面的承诺,计划实施效果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4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70元),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37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江苏国泰每股净资产变动情况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3月31日 | 2024年6月30日 | 2024年9月30日 |
每股净资产(元) | 8.70 | 9.37 | 9.49 | 9.35 | 9.60 |
是否经审计 | 是 | 是 | 否 | 否 | 否 |
江苏国泰12个月股价波动情况
前12个月起止时间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4日 | 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备注 |
股价波动区间(元/股) | 5.46-8.02 | 5.97-8.06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
对标每股净资产(元) | 8.70 | 9.37 | |
是否低于每股净资产 | 是 | 是 |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估值提升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为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聚焦主营业务
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有供应链服务和化工新能源业务。一方面,公司供应链服务以消费品进出口贸易为主,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聚焦生活消费品,致力于提供全供应链一站式增值服务。作为供应链组织服务商,公司构建了全流程、专业化的服务体系,涵盖产品设计研发、材料采购、生产管控、报关、保险等各个环节全产业链,致力于提升供应链整体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客户创造多元价值。公司坚持进出口主营业务不动摇,重视生产基地的建设,加快实施海外布局战略,对各生产基地实施精细化管理。公司也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在缅甸、柬埔寨、越南、孟加拉、埃及、肯尼亚、约旦等多个“一带一路”倡议的关键节点投资建设了货源基地。通过持续推动公司从“中国供应链整合”向“世
界供应链整合”转变,公司海外生产基地出口稳步提升,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全球化供应链的竞争力。此外,公司高度关注合作客户所在国以及货源基地所在国的经济动向以及政治形势,依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的政策保障和避险工具,最大程度实现信保全覆盖。同时,公司建立了全过程监控的风险预警机制,确保能够及时识别和应对潜在风险,为公司业务的安全保驾护航。
另一方面,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材料以及硅烷偶联剂等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瑞泰新材作为行业的先入者,通过多年的持续积累,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具有先发优势,凭借较高的质量水准、工艺精度、研发能力和服务意识,在下游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市场地位,行业地位较为稳固。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持续加强研发工作。同时瑞泰新材与上海交通大学共同发起成立“新能源新材料联合研发中心”,加强双方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联合研发、产学合作共同培养高水平人才等方面的合作关系;瑞泰新材下属公司投资建设的上海研发中心已初见成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瑞泰新材已取得193项发明专利(含国际专利2项)、15项实用新型专利,瑞泰新材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及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皆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另外,瑞泰新材已经在固态电池、锂硫电池以及钠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材料方面持续性地进行了相关研发投入和积累。瑞泰新材的添加剂产品在质量和技术层面处于领先水平,部分产品已批量应用于固态锂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中。瑞泰新材的光学材料产品在成本、产能、品质方面具备优势,在国内该细分行业处于主导地位。
(2)优化资产结构
围绕公司主业,积极寻找合适的并购重组标的,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适时开展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进行资源整合,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范围,获取关键技术和市场,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同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资产质量;并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应当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内在价值。
(3)积极实施现金分红
公司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已建立了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公告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划了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现金分红。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基数及分配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同时,公司未来三年年均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同时也增加分红频次,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自2006年上市以来已连续18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006年至2023年度已累计向全体股东分红达41.60亿元,最近一次2024年中期分红派发现金红利约1.63亿元,约占公司202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33%。
(4)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持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持续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真实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公司将以投资者的需求为导向,切实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主动披露对投资者决策具有重要价值的信息,重点强化行业竞争态势、核心业务进展、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的披露,减少冗余信息,确保披露内容简明清晰、通俗易懂,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公司将持续加强舆情监测与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对于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公司股票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时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发布澄清公告,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取准确、权威的信息,避免因不实信息引发的市场波动。
(5)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通过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等形式,积极展示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度。公司将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制定与投资者交流的计划安排,通过线上线下的多渠道沟通方式(如直接对话、电话咨询、互动易平台等),围绕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经营状况、重大项目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积极回应投资者的提问和诉求,进一步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同时,公司将及时汇总并呈报投资者关切的问题至管理层,持续关注投资者的期望与建议,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及时响应投资者诉求,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鼓励主要股东增持
公司积极加强与大股东的沟通联系,持续鼓励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配合大股东完成增持计划发布,密切关注大股东增持进展或承诺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6月6日及2024年6月7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设立的张家港市盈泰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962,439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0.3049%,增持金额为3,654.9912万元。
同时,在当前政策背景支持下,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了新货币政策工具,创设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增持股票。公司将积极联系大股东,鼓励其灵活使用专项贷款适时开展股东增持,向市场传递积极的信号,有效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维护市值稳定。
2025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的增持计划,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在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股票增持专项贷款与自有资金相结合的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并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做好信息披露。
(7)持续研究市值管理工具运用
公司将积极开展市值管理工具的研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不同发展阶段,充分考虑市值管理方法与工具运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适时审慎地运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其他市值管理方式,推动公司市值持续提升,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公司也将结合政策要求与经营实际,研究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工具,通过探索多元化激励形式,推进长效激励机制,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估值提升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战略目标、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经验积累等因素,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和长期投资价值为目标,从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现金分红、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鼓励主要股东增持等方面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和增强投资者回报。
四、后续评估及专项说明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后续会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股价、市值、未来业绩等方面的承诺,计划实施效果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战略目标、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如
未来因不可控因素而导致具体措施无法顺利实施,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