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17 日
上午在北京梅地亚中心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3 年 4 月 7 日以电
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应到监事 3 位,实到监事 3 位。
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张海鸽监事会主席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
议:
一、《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3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审议《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3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四、《关于计提 2012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3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五、《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3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六、《公司 2012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
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
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3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七、《关于公司 2013 年度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 3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2012 年度,监事会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了各次股东大会,列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从切
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依法
运作情况、经营决策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守法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
面的检查和监督,认为:
1、2012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和各次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能够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
国证监会有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进一步保障了
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能够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忠于职守,未发现违法、违规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及管理较规范,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是客观、
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的使用。
4、报告期内,公司无资产收购、出售的交易行为。
5、关联交易中,公司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杜绝内幕交
易,按市场价格定价,交易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或造成公
司资产损失。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依法履行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
露能执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权益。
6、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监事会认
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
体系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涵盖公司所有重大方面的
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
产的安全和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
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
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